姜福禎:對《憲法.序言》幾個細節的點評
【大紀元9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看上去十分完備,僅僅《序言》就子丑寅卯羅列了若干段──仔細想想,與憲政並不相干,倒像是某政治集團的宣言書、歷史教科書和執政大綱。尤其是其中黨性、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本身的封閉性、排他性十分明顯,如不刪除,則會對今後整個憲法的修改設置難以逾越的障礙。因此,我完全贊成曹思源的建議:《序言》全部刪掉。
一、序言第6自然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我國社會主義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度,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得到鞏固和發展。」
我認為此段與現實早已嚴重背離。改革不就是私有制的不斷確立嗎?至於人剝削人現象不是消滅了、而是更甚了──越來越公開化、法律化。各地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就是顯例。所謂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基礎,正被改革解構、重組。生產資料已被少數人巧取豪奪。公有制早已有名無實。我國《憲法》也早已是名與實脫節。人民民主專政也好,無產階級專政也罷,凡「專政」都有違憲政精神。尤其是工人階級實際上已被邊緣化。
二、序言第7自然段
「我國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期階段,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沿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我認為:93年憲法修正時四個堅持仍然寫進憲法,雖較82憲法淡化,又加了第五個堅持,即「改革開放」,實際上仍是黨國、黨憲。四個堅持無疑是以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取代思想自由的強詞,也是刑法105條的立法基礎和多黨合作制的根本障礙。93年修訂時刪去「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虛偽炫耀之詞,代之以「富強、民主、文明」的模糊定位,看似多了幾分實際。但不要忘了,上述三項都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下」,而共產黨領導的議事原則是「民主集中制」,這樣的民主就在雙重「緊箍咒」下。既然民主了,只能民意優先、民權優先,何又來一個「集中」取消民意,而這集中實踐上成了幾個人,甚至是共產黨的各級一把手一人的專利。高度集權,又以憲政的名義,實在是特色的有點狠了!
三、序言第12自然段
「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中國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緊密的聯繫在一起的。……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發展中國家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發展民族經濟的正義鬥爭,為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人類進步事業而努力。」
我認為,這一段有明顯的輸出革命之嫌疑。此處的人民,實際上是「革命人民」之簡寫。此處的思想,頗似列寧的帝國主義論和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就是沿著這種思想「抗美援朝」和「抗美援越」才順理成章,因為,「中國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份」嘛!(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78年之後「中心」由革命轉到了建設。但革命一詞還被常常提起。中國多年來總與一些無賴、邪惡、反人權國家交往甚密,原來還有國家大法的支持呢。日益完善的自由、民主、人權和全球現代化是普世價值、人類共同的前途。難道在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之內之外還另有前途?該不是把對外政策和統治方式的不同大話成「世界前途」吧──也罷,價值觀和意識形態的分歧碰撞,怎能不考驗憲政的虛實!
四、其它
其它如第1~6自然段,都是共產黨認可的歷史階段的劃分和定性,與憲政並無多少實際關係。尤其是第6自然段對生產資料社會主義改造和工農聯盟的規定,已是昨日黃花,十分陳舊。關於愛國統一戰線、多民族國家的規定,已超出「主權在民」的純潔性。
鑒于上述分析,我以為《憲法.序言》已背離了憲政精髓,背離了世界文明大方向,應全數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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