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南京自焚事件反映出的人權問題
【大紀元9月24日訊】8月21日南京發生令人震惊的悲慘事件:被拆遷戶翁彪在拆遷戶辦公室引火自焚,當時在場的七名拆遷辦官員也被燒傷。翁彪是在回家時看到自己的房屋被推土机鏟平,全部家當化為烏有,妻子和老父身帶傷痕,臥身廢墟后憤而前往南京的拆遷辦公室的。當時辦公室內發生了什么,沒有人知道,有關方面對此諱莫如深。目前已知的是翁彪燒傷非常嚴重,燒傷面積達98%,深度燒傷達78%,仍然處于搶救階段。拆遷辦公室官員也有一人燒傷嚴重,情況据說也是不容樂觀。
雖然事發之后,南京政府不許采訪報道,還是有些媒體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并予以報道揭露。居民說拆遷先鋒隊一直在騷擾滋事,掀瓦砸玻璃,將糞便丟入居民家中。強行拆遷中行同土匪搶劫。不僅房屋頓時夷為平地,全部家財也是一掃而空,不是被砸得稀爛,便是落入了拆遷人員的腰包。即使是小孩責問他們,也會遭到暴打而血流滿面。其實拆遷中自殺或傷殘至死已屢屢發生,民眾說這樣的拆遷不制止,自焚甚至更嚴重的事件,也必然會大量發生。
南京發生的翁彪自焚的慘劇,并非是南京的個別現象,實際上,拆遷中的悲劇也是中國大量普遍存在的嚴重問題。
中國正在快速發展經濟,拆遷興建各种民用、商用和企事業的建筑在中國大中小城市和農村遍地皆是。有人說中國現在就是一個建筑工地。這些建筑离不開建筑用地,拆遷住房和購買農村用地,是獲得建筑用地必須走的第一步。悲劇的原因全在這第一步,因為用地一方和使用權所有人之間沒有平等的商業交易地位,如何購買補償或其他交易形式的條件數額,全是用地的建筑商一方說了算。房屋或是土地使用權擁有人只有接受順從,否則下場便是遭到暴力和對人身財產的侵犯。
形成這樣不公平非貿易拆遷購地的狀況,中國政府等國家机构負有無可推卸的直接責任。中國政府及其相關的机构在這本屬商業交易活動中,完全成了用地的建筑商利益的支持、保護者,不僅縱容默許建筑商采用恐嚇騷擾和暴力,強買強賣,而且動用公檢法對其保家護航,這就使房屋或土地使用權的擁有人遭受人身和財產侵犯之后,公安警察視而不見,甚至本身就是侵犯的參与者。檢察部門也是視而不見,不監督不追究,法院或是不受理控訴或是判決控方敗訴。所以中國目前在拆遷用地的被拆遷戶等使用權的擁有者受到侵害后,根本沒有任何可以尋求公平正義和法律保護的途徑。
象上海幫助打官司的律師鄭恩寵,反而被莫虛有的罪名逮捕而被審判,鄭恩寵長期代理數有百計的被拆遷戶弱勢群體,維護權益打官司,舉證揭發類似周正易這一類暴發戶和政法部門非法侵權謀利,鄭恩寵也因此被上海大量的權勢官員所仇視,遭受到剝奪律師的執照,威脅、騷擾和監控等迫害。今年6月,他更被以莫虛有的罪名加以逮捕和審判。可見幫助被拆遷戶的律師難融入中國社會。
被拆遷戶中不斷出現自殺,甚至自焚的狀烈之舉,展示被拆遷者叫天不應,呼地不靈的痛苦無奈程度。從中國社會被拆遷戶的境況不難看出中國的人權何其缺乏保障。中國政府總是向國內外宣稱人權最重要的是生存權,中國目前人權狀況是歷史上最好的。但是真正涉及中國民眾生存權時,中國政府對這最重要的人權似乎也無所謂,而歷史上最好的時期尚且如此,正好說明中國絕對需要健立确保人權社會體制,不能滿足于所謂的”目前已經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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