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中國男偷渡犯銷聲匿跡一段時日後,似有死灰復燃跡象,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岸巡一總隊昨天在新得隆八十八號漁船上查獲卅二名中國男子,其中多人持變造的中國勞務證,且有多人身分明顯與勞務證資料不符,海巡人員認為是「假漁工、真偷渡」。
中國政府禁止勞務輸出兩年餘,目前我漁船仍持續僱用中國漁工,並經常出入我海域,有關申請進入台灣地區的程序,多依「台灣地區漁船船主接駁受僱大陸地區船員許可辦法」申請,船主應於離岸十二浬四小時前,先向所屬區漁會或漁業電台通報,並填具申請書即時向縣市政府漁業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確認符合要件後予以核准,中國船員的名冊於漁船入港後由區漁會、縣市政府漁業主管機關審核。
岸巡一總隊總隊長殷維偉說,八斗子籍新得隆八十八號漁船八月間向漁業署申請要到中國沿海接駁中國漁工來台,未獲漁業署同意,基隆市政府另於九月十日函文給「新」船船主陳文正表達同樣立場。
殷維偉說,「新」船船主不顧規定,仍於九月十四日從基隆八斗子漁港報關出港,岸巡一總隊獲報「新」船計畫載運中國偷渡犯闖關,近岸巡防艇昨天下午三點在八尺門外零點五浬處,發現新船與聯生二號舢舨正在接駁中國漁工,隨即登檢將船上卅二名中國偷渡犯帶回偵訊。
海巡人員初步偵訊時,發現多名漁工持有的中國勞務證多經變造,其中有多本勞務證的到期日期有塗改的情形,甚至多本勞務證上的身分與持有人不同,其中有多人面貌清秀,迥異於漁工粗獷體格,懷疑是假漁工身分來台後,再伺機偷渡上岸。
船長陳文正說,台灣公司委託他到中國沿海載中國漁工,每載一名的代價是新台幣七千五百元,抵台後,分別轉交給深澳、基隆及野柳等各漁港;他辯稱,他是在中國外海接駁,並未進入中國領海載運,而且別人都是這樣做,他並不知道這樣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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