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者縱火燒鄰居致死 不堪刑期及賠償跳樓自殺
【大紀元9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三日電)七十三歲的台北市民郭中來因細故於日前向鄰人潑灑汽油再點火,導致被害人傷重死亡,法院判處郭中來十三年徒刑,並應賠償被害人遺孀新台幣一百九十七萬多元損害賠償,不過郭中來已於日前跳樓身亡,其妻表示郭因不堪十三年徒刑而尋短。
郭中來去年九月七日持預藏的三公升汽油,到鄰居住處向被害人徐永康潑灑,並點火引燃,導致被害人傷重不治,台北地方法院除判決郭十三年有期徒刑,由於郭的行為需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需賠償被害人遺孀醫療、喪葬、精神損失,以及扶養義務共計一百九十七萬六千多元。不過,郭中來的妻子表示,郭已於十多天前不堪刑期跳樓身亡。法界人士指出,由於原告向被告 (郭中來)請求賠償案件已成立,因此除非郭的妻子在郭死亡三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放棄債務繼承,否則仍需代夫償債。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