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明陽:北大教授潘維的《民主迷信與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纯屬自我欣赏
【大紀元9月18日訊】中國驚人的發展就是80%的財富掌握在2%的腐敗政府官員及相勾結的奸商手裏嗎?就是殺人無數作惡多端的黑社會頭目可以保外就醫爲名逍遙法外嗎?就是僅僅要求被地方政府貪污挪用工人生活救濟金的工人而被判刑嗎?就因爲中國的商品正在流向全世界而樂觀嗎?美國是對中國的經濟崛起而感到恐懼嗎? 潘教授真是吃誰向誰啊!在中國最高的學府──北大發表如此“揚長避短”的言論不知其骨子裏在昧著良心爲專制的政府歌功頌德。也難怪,潘教授拿著國家政府的高薪怎能不爲政府仰脖吹喇叭。
按潘教授的邏輯中國應該停止在1840年的基礎上,國人都應該留著長長的辮子、還學著八股文、抽著鴉片才算是落後嗎?僅僅是解決溫飽甚至有些地區還沒解決溫飽就算是“如果那些後進國家的人民能享受到我國這樣的政府,他們大概要念佛了”了嗎?潘教授真是走路上不看前面有坐車的、有騎馬的,只比較後面有拉車的就心滿意足了!而其比較的國家也真會找,比印度、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他爲什麽不比較先後相差不長時間搞經濟建設的臺灣、日本、韓國乃至新加坡那?潘教授的理論與毛澤東的“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自我解嘲言論同出一轍。只要有飯吃足以,並沒有看到人家都在吃肉。
就因爲“馬克思主義也是西學”而否定民主的理念、民主制度嗎?胡說什麽“包括馬克思主義者,卻早就看到議會民主的狹隘。民主制度有強烈的階級性,無論是代表工人階級還是資本家階級的政治,民主體現利益集團爭奪政權的強權政治,代表著建立在一定規則上的強權政治。”如果說民主制度代表階級代表集團利益,那麽他代表的階級代表集團利益也比中國現行的一党專政制度代表的階級利益廣義多。就因爲“中國的文明有深厚的底蘊”而可以沾沾自喜嗎?因爲“政治體制的高度“合法性”,綿延兩千多年。有人反具體的皇帝,具體的貪官,但沒人反體制,連元朝時的蒙古政權也不反中華體制。”而認爲傳統的獨裁統治是中國適合國情的呢?既然潘教授也知道“西人要我老百姓一人賠一兩銀子,皇帝卻謹遵康熙“永不加賦”的“祖訓”,不曾敢對億萬農民加收一分錢的田稅”,可如今的政府年年因發水災,年年要求各地人民募捐,結果募捐來的金錢卻被地方貪官貪污或購買高級汽車坐在了屁股底上了。
潘教授的謬論甚至將民主與分裂國家相提並論,真是可笑之極。民主制度集中體現的國家美國正是多民族、多種族和平共處的成功典範,而東西德國正是民主制度使之分裂多年的國土合而爲一。潘教授更能爲現政府尋找遮羞布,說什麽“民主制是有社會條件的,我們的社會條件與西方不同”,如果說與西方不同有情可原,那麽同是中華民族的臺灣的社會條件也與大陸不同嗎?鼓吹什麽“在中國的傳統社會,公正廉明、兩袖清風是主流的政治文化”,可是在中國現行專政體系下的焦裕祿、孔繁森式的清官寥寥無幾,而象王寶森、陳希同、穆綏新似的大貪官卻是比比皆是,拿民間的話來說──中國政府科長一級以上的官員貪污罪都夠判刑的。
潘維誹謗民主制度言論“西方的民主制度並不必然代表窮人利益。最後,當人民分成兩個集團,51% 的票數就構成多數;如果分裂成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集團,我們還可能有真正的多數嗎?少數人操縱多數人是選舉政治的必然結果。”已表現出赤裸裸的政府喉舌的醜惡嘴臉。按其所說只有象中國政府一樣由前任最高統治者推薦,甚至有子孫繼承,由全國人們不得不舉手通過的方法才代表多數人的利益嗎?其拿學生與老師的多少來比喻民主制度的多數與少數的關係,可謂愚昧毒害後人。有如此謬論教授執教北大,北大學生如何能不被引入政治歧途?
作者:馬明陽
200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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