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消基會:觀光列車票價訂定應有規範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七日電)為促進台灣觀光產業,鐵路局千禧年推出觀光列車,不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對於目前觀光列車所訂的票價,是否經過鐵路局審核、採套裝行程方式販售是否合理提出質疑。業者則表示,觀光列車票價屬於旅行產品,不在鐵路法規範內,不過相關票價在事前都已向鐵路局報備。

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表示,觀光列車由國內三十家旅行社承包經營,並且組成環島鐵路旅遊聯誼中心,不過旅行業者之間卻規定,禁止販售不含套裝行程的車票,而且又訂定統一票價,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

程仁宏指出,經調查發現,消費者如果要取消觀光列車訂票,旅行社收取的違約金高達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一百不等,比一般定型化契約範本百分之十違約金的約定高出許多,要求業者應該制定退票處理辦法。

環島鐵路旅遊聯營中心執行長田治成解釋,觀光列車是由多家旅行社所承包,一年給鐵路局約兩億元的費用,因為內含旅遊產品,所以採套裝行程販售,未來如果能夠做到一上車就如同開始旅遊,業者也很樂意單純販售車票。

至於票價的訂定,田治成指出,由於觀光列車是非必要的站不停,沿途也沒有乘客上車,因此票價比一般火車高。而相關退票規定,環島鐵路旅遊聯營中心都有相關規範,如果業者不遵循,會依照規定懲處。

由於環島鐵路旅遊聯營中心統一訂定票價,且規定旅行社不得單獨販售不含套裝行程的車票,但私底下卻有旅行社沒有依照規定的價格販售、單獨販售車票的情形,這些旅行社雖然違反業者之間的內規,對於消費者而言卻較為有利,到底孰是孰非,消基會表示,將報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審理。程仁宏強調,鐵路局雖然將火車外包給環島鐵路旅遊聯誼中心,但是對於彼此之間的合作關係仍應釐清,例如:票價訂定是否受鐵路法規定、意外發生責任歸屬等,以免日後發生爭議,影響消費者權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