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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重申發動機採購案 符合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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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二日電)針對歐盟對華航採購發動機案表達抗議,華航今天重申發動機採購完全基於商業考量,評估過程公平,且符合華航最大利益,華航也強調,未排斥歐洲產品,如去年決定採購12架的A330-300新機就是最好證明。

華航表示,對於新購飛機所需配置的發動機,經半年多來詳盡評估及和廠商協商後,決定全數採用美商奇異公司(GE)的發動機。這項發動機採購的評估完全著眼於發動機品質、價格、後續維修支援,技術移轉等項目的嚴謹比較及評估。美商奇異公司(GE)不但在評選中勝出,且提出其他附帶的優惠條件包括代為處理華航機隊中的最後一架B747-200全貨機。

華航指出,在評估過程中,其他兩家廠商包括英商勞斯萊斯(Rolls Royce)及美商普惠(Pratt &Whitney)的產品都獲得公平的競爭。其中,英商勞斯萊斯(Rolls Royce)所提出用於A330-300機隊的發動機,雖曾獲內部部分單位的贊同,但都對於勞斯萊斯(Rolls Royce)提出的TCA(全額保修合約)表達保留意見,之後進一步協商,勞斯萊斯(Rolls Royce)提出的TCA(全額保修合約)仍不符合華航的需求而未能勝選。

華航也透露,美商普惠(Pratt & Whitney)雖未贏得這次訂單,仍於日前致函華航總經理魏幸雄表達對於這次在發動機採購的公平過程給予肯定,並對普惠未能適時把握機會導致失去訂單,感到遺憾。由美商奇異(GE)公司贏得的華航發動機訂單是配合華航於2002年底訂購的A330-300及B747-400新機,將從2004年起交機。(//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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