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員藉危房改造工程斂財千萬被判死緩
【大紀元8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八日電)中國大陸各項危改建設屢屢侵害民眾權益,嚴重者甚至成為貪官污吏的發財途徑。廣州市前任危房改造建設管理所所長周承秋,就因為從「危房改造工程」斂財近人民幣七百萬元東窗事發,遭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新華網引述廣州市檢察院的說明指出,周承秋自一九九七年起至二00一年初為止,藉著發包危房改造建設管理所及下屬公司的危改工程項目,多次收受有關單位賄款,總計人民幣三百七十五萬六千元、港幣七十五萬元、美金三十二萬餘元(約台幣三千萬元)。
報導指出,廣州紀檢部門從周承秋家中搜出人民幣近千萬元現金;法院在確認檢察機關指控的全部事實後,認定周承秋屬於「投案自首」才判他死緩。據了解,周承秋案之所以東窗事發,主要是被廣州市危房改造建設管理所經理余輝貪污受賄案牽連出來,同時遭到查處的還包括危改建管所的副所長和周承秋當時的上級、廣州市國土房產局副局長鄧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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