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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國親列優先 民進黨不適合 台聯排除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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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訊】
●國親擬將總統選罷法與不在籍投票列優先法案
【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十七日電】 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國親聯盟除推動多項民生法案外,為配合大選需要,擬增列不同政黨聯合搭檔競選規定的正副總統選罷法與加列不在籍投票的選罷法兩項修正案,列為優先法案;相關修正案如能通過實施,包括中國大陸台商在內,約有五十萬人公民受惠,可在總統大選通訊投票。

國親聯盟文宣組召集人劉文雄表示,在科技因素進步的狀況下,不在籍投票其實可以落實,相關細節固然可以再討論,但全球僑胞的合法權益必須受到尊重。

國民黨、親民黨兩黨雖然已經決定推出「連宋配」組合,但由於在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並未明文規範不同政黨聯合搭檔參選的模式,產生不少爭議,據指出,由於行政院版本相關法案已在立法院待審,國親聯盟可能將此法列為優先法案,希望化解不必要的爭端。

此外,國親聯盟幕僚也指出,為顧及國民表達意見、參與選舉的合法權益,國親聯盟下會期可能也將同步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列不在籍投票的規定,預計到時海外僑胞、大陸台商,甚至異地服役的軍人,都可以因為通過相關修正案,以選票表達意見。

至於不在籍投票的修法版本,據指出,可能會以國民黨籍立委黃德福過去提出相關修法概念與版本為基礎,不過由於有待內部協商,同時相關措施關係重大,目前還未定案。

劉文雄也指出,在國親兩黨聯合推薦連宋配的問題 方面,雖然目前政府相關官員都公開認為並無疑義,但為了避免被人大做文章,因此國親傾向修法以解決爭議,如果在立法院修法遭到杯葛,也有具體的反制措施,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民進黨:不在籍投票無法秘密投票不宜實施

(中央社記者許雅靜台北十七日電)國親擬將不同政黨搭檔競選正副總統及增列不在籍投票列為下會期優先修法;民進黨團幹事長陳其邁表示,國親增列不同政黨搭檔競選的目的是怕政黨補助款分贓不均,特別為「連宋配」量身訂做;至於不在籍投票,由於無法確保是否是在自由意志下秘密投票,現階段不適合實施。

陳其邁指出,國民黨、親民黨擬修改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列不同政黨搭檔競選,目的是在於選後政黨補助款如何分贓,於是特別為「連宋配」量身訂做,因人修法,這與民生法案完全無關,也無助於政黨政治蓬勃發展,只是兩黨的分贓與密謀,民進黨不支持這項修法。

至於加列不在籍投票,陳其邁強調,依據憲法,選舉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的方式行之,但目前不在籍投票無法確保符合憲法明定的投票精神,也無法確認是否是在自由意志下投票,現階段不適合實施,若貿然進行,後遺症很大。

陳其邁舉例,在沒有配套措施情況下,台商人在中國大陸,要在哪裡投票?如何投票?此外,台灣的邦交國不多,海外僑胞及台商要投票,也有技術上的困難,加上難以確保是祕密投票,現階段不太適合進行不在籍投票。

陳其邁強調,國親主張將這兩項修法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凸顯國親是在拼選舉,國親一再杯葛金融重建基金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等經濟法案,卻力主將攸關選舉的正副總統選罷法列為優先法案,令人遺憾,盼國親應先拼經濟,不要拼選舉、拼口水。

●台聯:支持不在籍投票但大陸地區應排除適用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十七日電)針對國親有意修法推動不在籍投票的通訊投票制度,對此,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程振隆表示歡迎。他說,投票是公民權利,但避免受到外力介入影響,台聯主張適用地區及對象必須排除中國大陸地區及雙重國籍者。

程振隆表示,只要是中華民國的公民,都應擁有投票的權利,不因他人在何處而有差別,因此,台聯支持國親修法推動不在籍通訊投票的主張,但重點應在於投票人的投票行為及過程不受影響。

他說,包括軍人及受刑人都可藉由通訊投票,投出手中神聖的一票,若是人在國外,也可透過台灣駐外辦事處或使領館的驗證並領取選票,以密封方式作海外通訊投票,因此,通訊投票技術問題是可解決的,但適用地區及對象應加以設限。

他強調,基於對國家忠誠度的考量,不在籍投票適用對象應排除雙重國籍者;在中國與台灣的關係目前仍處敵對國家的情形,再加上台灣在中國並無任何具公信力的機構,因此,為避免在大陸台灣民眾的投票行為受到外力介入影響,及選票遞送過程恐有隱密性上的疑慮,不在籍投票的適用地區應排除大陸地區。(//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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