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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消防局:民眾在消防栓前停車 違法

【大紀元8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三日電)民眾常在深夜將車停在地下式消防栓的鐵蓋上或消防栓前,台北市政府消防局今天指出,無論是不注意或有意,民眾將車停在地面式消防栓前或地下式消防栓鐵蓋上,除了罰鍰,若妨礙救災,也會吃上官司。

市府消防局指出,不只有豎立在路邊紅色的地面式消防栓,還有上面覆著鐵蓋的地下式消防栓。近來幾起深夜火警,警方發現民眾將車輛停放在地下式消防栓的鐵蓋上。

消防局災害預防科指出,車輛停放在消防栓上,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在消防栓五公尺內違規停車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若有妨礙消防栓使用,還可依消防法第三十六條第五款規定,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若因妨礙救災情形嚴重者,更可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在火災時妨礙救災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為改善地面式消防栓前或地下式消防栓鐵蓋上面經常被違規停車的情況,消防局已透過警察局交通大隊加強取締、拖吊違規車輛,並由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加強在消防栓週邊劃設紅色禁停標線,以及將逐年寬列預算設置消防栓標誌牌,使消防栓設置地點更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