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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師質疑兒童性侵害案被過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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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二日電)前台北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社工師汪季璇今天指出,近年媒體大幅報導性侵害案,尤其亂倫個案具有煽動性,加上父母親結合有權勢者利用媒體博取同情與爭取權利,將亂倫案塑造成烏龍案,凸顯社工長期因捍衛保密倫理不願吐露案情,與媒體挖掘隱私之間的衝突。

受虐兒童案件以性侵害案舉報率最低,亂倫個案因為屬於「家庭秘密」,受害人經常在青春期或成年後才被通報,社工師研究顯示,被亂倫的孩子經常產生對人的極度不信任和混亂情緒,以致成長過程中常發生過分順從或反社會等兩極行為。

勵馨基金會今天舉辦「兒童性侵害處遇研習暨國際研討會」,會中以台北縣嚴姓女童個案為出發點,探討兒童性侵害案的處遇方式。

曾經參與嚴姓女童案的汪季璇首先質疑,性亂倫案件是否需要告知大眾?

汪季璇指出,遭受性虐待兒童對兒童的發展、情緒、性格、行為、教育和社會生活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長期影響,其中在行為表現上,由於受害人自我防衛心強,常有說謊、偷竊、藥癮、自殺、過分順從或反社會等行為出現。

她反問,媒體的大幅報導對受害孩子是保護或是徒增傷害?為保護孩子免於受傷害,應強化現有保密法令,讓民眾多參與關於兒童保護事務,提高對兒童保護的認知。律師羅瑩雪認為,媒體報導應依循「比例原則」,首先是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權,其次才是知的權利,揭露與個人隱私無關的資訊,提醒大眾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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