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5日訊】p>〔自由時報記者李永盛╱台北報導〕檢調偵辦中興銀行八百億元虧空案,高檢署查緝金融犯罪小組歷經數月查察,昨天完成最新完整調查報告,另外全新鎖定四十七起先前尚未曝光的超貸案例,涉案人頭戶上百人,放款金額粗估達百億元;新案例中包括對台鳳、亞世、漢陽等多家財團的不當授信,以及銀行內部疑和財團共同炒作股價等弊情,檢調最快下週展開大規模行動。
中興銀弊案先前於八十九年六月,由台北地檢署針對天母、蘆洲兩個分行部份偵結起訴;高檢署昨天的調查報告,案情全部超越前案。
本案目前有三人被限制出境,包括前董事長王玉雲、副董事長王志雄及總經理王宣仁;除王志雄人在國外,另兩人都在國內。
另外,審查部經理簡萬三、林姓、莊姓科長、台北分行經理徐雲權、永吉分行經理陳椿雄在內的多名分行經理,與徵信、估價人員,都被列為調查對象。
台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朱應翔昨天接獲高檢署的調查報告,發現案情複雜,且新發現的超貸案及人頭數量極多,檢調不排除由高檢署指派專案檢察官和北檢的朱應翔協同偵辦;等下週擬定偵查計畫後,近日內會針對銀行放款授信人員及常董會成員,包括前董事長王玉雲、總經理王宣仁等人,以及取得不當貸款的財團負責人,展開偵辦作為。
金融犯罪小組調查發現,中興銀行目前虧空金額超過八百億元,金額仍在持續升高;除了台北地檢署先前已偵結起訴的超貸一百五十億元案以外,高檢署近期再查出四十七起新的不當授信案例,總額高達百億元,檢調將這些新案件鎖定為新一波偵查重點。
金融犯罪小組查出,中興銀行對亞世集團放款超過五十億元,但損失約十億元;其中,永吉、新莊分行涉嫌對亞世集團不當放款,包括該集團於八十八年一月起已延遲繳納利息,但同年七月至十二月,銀行卻又陸續增貸二點五億元,造成上億元的放款無法回收。
部分放貸案是由鄭周敏等人當保證人,但是相關貸款案卻出現上億元「無擔保」放款,以及「以債養債」的弊情,亦即銀行核准新貸款,俾供運用於償還利息,卻不還本金。
台鳳集團部份,被指透過駿達建設、宏華投資公司,以彰化西勢子工業區向中興銀中山分行貸款二十億元,造成十億元以上呆帳,總計銀行於八十八年度放款給台鳳黃宗宏八十億元,超過中山分行全年度的可授信額度。
檢調懷疑銀行董監事監守自盜,故意違法放貸,涉嫌與台鳳集團黃宗宏等人共同炒作台鳳、駿達股票。
另東門分行於八十七年間核貸台融投資公司(黃宗宏為該公司董事)及黃蓁蓁等個人戶三十億元,但擔保品多為國產車、台鳳股票,因擔保不足,至少造成銀行七億元損失。
而中興銀台北分行於八十六、八十七年間,放款給漢陽集團關係企業及集團負責人侯西峰約十三億元,造成十一億元呆帳,其中弊端包括漢祥、漢聯等關係企業以「化整為零」方式貸款,每家貸兩千餘萬元,但四家企業合計超過一億元,卻未經總行常董會審議,逕由分行承作,明顯違反銀行核貸規定。
常董會也刻意忽視內部審查意見,明知漢陽集團相關企業有淨值為負數、國揚公司股票質押張數過高等重大風險,仍執意核貸十二億元,因而造成鉅額呆帳。
另禾豐集團以旗下企業員工為人頭戶,向中興銀台北、東門分行共貸款約七億五千萬元,保證人則為集團負責人張朝翔、張朝喨等人,貸款所得用於炒作國產車股票,有些人頭戶收入明顯偏低,所得連貸款利息也付不出來,但銀行仍核貸鉅款,造成七億元以上呆帳。
另鳳山分行貸款銓盛鋼鐵六億元,以及忠孝分行貸款五億元給榮周集團關聯戶華陽投資等五戶案,至少造成銀行六億元損失。
〔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中興銀行自民國八十九年四月爆發台鳳違法超貸案,該行董事長王玉雲遭財政部停權,隨即由中央存保公司監管與接管二年多,但虧損情況持續惡化,去年十月已改由土地銀行代管。
根據中興銀行九十二年第一季公佈的季報,至三月底止累積虧損三百二十億餘元,逾期放款為七百二十億多元,逾放比六十四點四八%,催收款七百二十四億多元,應予觀察放款為六十九億多元,至於今年第一季的稅後淨損為三點四五億元。
相較於九十一年底時中興銀行累積虧損三百二十五億餘元,今年略見下降,逾放比從六十四點五三%下降零點零五個百分點,顯示經土銀代管後,虧損惡化已趨於緩和,但如同金融業普遍的看法,中興銀行的問題,除違法超貸案難解,虧損之巨恐怕就連金融重建基金也將是最沉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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