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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三十日電)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大智今天認為全天候路檢違憲,引起法務部高度重視,不過,法務部長陳定南中午強調,賄選通常都是發生在晚上,如果二十四小時在必要的路段,並且在沒有逾越必要程度內對可能賄選的人施行路檢,則是合理並合憲。
內政部長余政憲昨天要求進駐花蓮支援查賄的警力執行二十四小時全天候路檢查賄勤務,楊大智獲悉後隨即於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這項做法違憲。陳定南則是在中午召開記者會回應並說明。
陳定南表示,楊大智對於花蓮縣長補選警察實施路檢所發表的看法,只有關於路檢一定要以合理懷疑為前提及執行路檢時不能逾越必要程度等部分是正確的,但其他諸如不分時間、電視字幕上打出二十四小時路檢是違憲等部分,卻不一定正確。
他指出,根據原先的警察勤務條例,執行路檢的條件比較寬鬆,但已經通過的「警察職權行使法」中則有比較嚴格的限制,對於路檢必須要有合理的懷疑,雖然此法將於今年十二月實施,但目前警方已經就是這樣做了,因此並沒有違憲等問題。
對於路檢的時間與路段沒有限制部分,陳定南說,賄選通常都是發生在晚上,如果二十四小時在必要的路段,並且在沒有逾越必要程度內對可能賄選的人施行路檢,則是合理並合憲。因此,他認為,楊大智有關「不分時間與路段是違憲」說法,並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