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男子持假護照來港與胞妹假結婚兩人被判刑
【大紀元7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八日電)中國大陸一名男子為了取得香港的居住權,與在港居住的胞妹假結婚,今天被香港法院裁定詐騙入境處及婚姻註冊處等十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二十七個月,而他的妹妹則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男被告范曉波,三十一歲,共承認十項控罪,被判監二十七個月;女被告范曉莉,二十三歲,是男被告的妹妹,因被控三項串謀詐騙及兩項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共被判監十五個月;他們的五十五歲父親范慶淮,以及五十歲的母親彭榮香,也分別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各被判入獄十八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顯示,范曉波在一九九九年使用一本偽造的柬埔寨護照,偽名為HUNN Peo,以旅客身份進入香港。范及妹妹一同前往婚姻登記處註冊結婚,而他們的父母也一同出席及扮作証婚人。范為了與「妻子」一同在港逗留,更在九九年期間遞交了多次的延期逗留申請。
范及他的妹妹分別在二零零零年及零一年期間,更到香港出生登記處為范曉莉與大陸丈夫所生的兩名小孩,范卓霖及范卓鑫,辦理出生登記手續,虛報他們倆是范卓霖及范卓鑫的親生父母。根據柬埔寨領事館的核証結果,入境處調查員於一九九九年四月在范的居所進行搜查,搜獲另一本非法得來的柬埔寨護照而查獲這宗案件。
在警誡下,范承認他是在大陸出生,在柬埔寨護照上的姓名及出生地都是假的。范曉莉是他的妹妹,而范慶淮及彭榮香是他的父母。他們都是香港居民。由於范曉波想在港逗留及居住,他以虛假身份進入香港及與其妹假結婚。事實上,范的妹妹早已與大陸一名男子結婚。 香港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使用虛假旅行證件或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均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港元及入獄十四年。此外,任何人士被裁定觸犯串謀詐騙罪,可被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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