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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提供場所讓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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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二十七日電)暑假青少年何處去?成為為人父母者關心的話題,法務部長陳定南日前更以自己兒子前往學校打球被拒為例,說明當前青少年活動場所欠缺的窘境,由此個案觀察,政府應提供場所,讓青少年從事正當的休閒活動,遠離犯罪淵藪,培養正確人生觀。

行政院在今年七月中旬召開的院會中,曾討論如何避免青少年在暑期飆車、吸毒等不良行為,引起與會部會首長廣泛討論,陳定南以切身經驗為例,說明他兒子暑假想回學校打球卻不得其門而入,認為學校在暑假不能提供學子正當活動場所,十分可惜,也可能導致學生無處可去,反而從事刺激性活動。

陳定南表示,他的小兒子曾就讀台北市立中正國中,於七月十日傍晚想進入校園球場打球,但校方告知週一到週五上暑期輔導課,不開放,必須等到週六、週日才開放,不過,當他兒子週六傍晚再去打球時,仍遭阻擋,不准進入。

由於正值暑假期間,此事經媒體披露後,引起各界重視,法界人士表示,根據去年八月修正的台北市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台北市立各級學校開放運動場、球場、活動中心、游泳池等場所提供民眾使用,原則上,平日為每天上午五時到七時,下午五時三十分到九時三十分,週末、週日、寒暑假則為上午五時到晚上九時,但各校得視季節及實際需要調整開放時間。

法界人士指出,校園開放必然會造成學校人員負擔加重,更有可能造成設備損壞,維護費用增加,不過,開放校園提供民眾免費運動空間,既然是一個既定政策,就應貫徹執行,如果有運作上困擾,應協調解決,絕對不能因噎廢食。

法界人士說,陳定南舉例說明的時機非常貼切,外界不應以政治或特權等角度切入,畢竟,他也是從一個為人父的角度出發,希望所有青少年都能從事正當休閒活動,讓校園於暑假期間發揮更多元化功能,使校園成為社區活動中心的出發點。

除了落實校園開放,提供青少年活動場所,倡導青少年從事正當的休閒活動,則是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另一個努力的重點工作。在法務部網頁中,特別開闢了「暑期預防犯罪宣導網」,希望青少年能真正FUN暑假FUN青春。

法務部保護司表示,青少年在從事休閒活動時,一定要建立生活重心,找出自己的休閒興趣,並依自己的喜好或資源,選擇個人可從事的或要有同伴才可從事的休閒活動,在從事活動時,理應考量安全性、經濟性及方便性,了解是否有益身心、紓解壓力及培養潛能。

台北地檢署指出,暑假期間從事休閒活動的屬性,一定要安全且正當,現今網路盛行,青少年也喜歡在虛擬的世界中交朋友,但網路交友有「二要三不」守則,所謂「二要」是指家長關心放心、親子約法三章;「三不」是指少年不沈迷、不露像、不私下交往,也就是說,青少年交朋友時要公開,不單獨與網友見面及提供個人隱私資料,更不要將自己的照片、地址、電話或信用卡身分證等資料,在網路上洩漏給任何人。

至於部分青少年在暑假期間無事可做,有可能在意志薄弱下,吸食毒品或服用搖頭丸等情形,結果誤蹈法網。法務部檢察司認為,一般來說,青少年最普遍的運動大概是球類運動,其次,在網路盛行的今天,也有不少青少年會藉網路世界尋求刺激,紓解壓力,但讓為人父母及警察等執法人員擔心的是,少數青少年由於缺乏正確觀念指引,結交損友,更在不良幫派分子引誘下,吸食毒品或服用搖頭丸。

檢察司指出,台北地檢署每個月都會接獲不少由警方移送有關類似青少年吸食毒品或服用搖頭丸的案件,儘管在解決此一問題的過程中,需要政府、學校、家庭等環節配合,但青少年對正當休閒活動觀念的建立,恐怕是有關單位的當務之急,單依賴執法人員的查緝,將無法標本兼治。   法界人士強調,暑假青少年何處去,不只是為人父母者所關心的話題,也是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應共同正視的課題,由於青少年是國家未來主人翁,包括政府、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思考如何讓青少年的暑假過得更有意義,如何讓青少年在育樂中得到實質成長,培養更正確的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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