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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學雜費 擬予關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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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大學學雜費爭議聲中,為約束私立學校財務管理績效,教育部昨日宣示,正著手研議「大學評鑑及進退場機制」,預計最快七月底公聽、明年先自私立大學實施,後年擴及公立大學;未來若有大學不當挪用資金或學雜費,除將扣減補助款,也將考慮處以「減招」處分,情節重大者,甚至將處以「整併」、「清算」、「解散」等處分,大學可能因此關閉退場。

 儘管教育部宣佈對於挪用學雜費及董事會運作不當的私立學校「大刀開鍘」,對於高學費相當反彈的樂學連等社運團體相當肯定,認為有助大學財務健全、降低學雜費調漲可能﹔但據了解,教育部一旦扣減私校補助款,學校卻相對可能縮減學生獎補助或教學設備建設,也可能因此增加各項代辦收費,實際上「處罰到的可能還是學生」。

 高教司指出,扣減補助款的成本消耗,確實可能被學校轉嫁到學生身上,除將依據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決議,每年公佈大學獎補助運用核發及運用資料,讓私立大學財務能「透明化」,各界及學生、家長可以加強監督學校財務。

 教育部長黃榮村並強調,教育部高教經費並未如外傳地縮減,今年總計五百一十七億元,較去年四百七十億增加四十七億餘元,但因為大學數量增加,因此各校平均款項略有縮減,例如私立大學獎補助款今年就減少約一點二億,希望各大學能檢視財務,或是精簡成本、或加強募款創造財源,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能力。

 教育部已擬定「大學評鑑與進退場機制」,未來將大幅調整現行大學評鑑與獎補助標準,不再偏重依據師生人數的齊頭式補助,而將加強辦學與研究績效的非齊頭式獎助,今年獎補助分佔五十%比五十%,明年將調整為六十五%比三十五%,後年八十%比二十%,最快九十五學年起,私立大學補助就將全面取消齊頭式補助,百分之百採取依據績效評鑑為主的獎助制度。

 高教司指出,未來將加強大學財務查核,若大學被發現挪用學雜費、財務不健全,除被扣減補助款,教育部也考慮處以「減招」處分,學校將須減少招生名額,不能靠學雜費收入賺錢,若有運作違法違規等情節重大者,或招生嚴重不足而導致財務不健全者,則處以整併、清算或解散等關校處分,以減少教育資源的不當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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