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性受刑人 假釋案四度駁回
【大紀元7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楊姓受刑人假釋案,法務部昨日召集十位學者、專家研商後,認定他接受強制治療雖有進步,但仍屬「中度再犯」可能,在再犯率仍高的情形下,對其疑似病態人格仍存疑慮,故駁回其假釋聲請。
楊姓受刑人兩年前考上台大社會系社工組(已改社工系),此後聲請假釋以便入學,但都被駁回,今年已是第四度受挫;楊姓受刑人的學籍保留只能到明年八月,明年將是他入學的最後一次機會。
法務部說明駁回理由,在實質要件方面,楊姓受刑人判刑十六年,至今僅服刑二分之一,殘刑尚長達八年;此外,他仍屬中度再犯的對象,並無充分「悛悔有據」的事證,且客觀條件上,社會大眾對他的觀感仍充滿疑慮和恐懼,這將使楊姓受刑人難以獲得社會的支持,為顧及社會和法律公平正義,故決定駁回。
三十三歲的楊姓受刑人,這回向法務部聲請假釋案,仍像前三次般,招致婦女團體、部分台大女學生的反彈,雖然北監假釋審查委員會評估,認為他兩年來強制治療獲得長足進步,而同意報請法務部審核。
法務部為求慎重起見,除內部進行研究評估之外,先後於七月七日和昨日上午,兩度邀集專家、學者,就楊姓受刑人的精神、心理層面、接受強制治療的結果、婦女團體的意見等面向提供意見,做為給予假釋與否的參考。
法務部政務次長謝文定表示,經過一年七個月的強制治療,結果顯示楊姓受刑人在學習自我控制力及再犯預防的技巧上,已有顯著的進步;在再犯危險性的評估方面,曾參與治療及昨日與會的治療專家,均不認為他已降低到「低度再犯」的安全範圍。
謝文定指出,對於楊姓受刑人疑似病態人格的類型、程度及應否改變治療方式,曾與會討論的治療專家尚有不同看法,有關楊姓受刑人是否應再接受特殊治療問題,仍須邀集醫療團隊進行詳細評估,因此法務部目前不宜貿然給予假釋。
法務部表示,病態人格是雖然對自我的內控力提高,仍不足以應付外在誘因,而仍有再犯的危險。常見的情形是本身知悉性侵害是不對之舉,也對此行為會感到後悔,但仍無法抵抗而會再犯。
法務部指出,楊姓受刑人至少須經一年以上的強制治療,才准予提出假釋聲請,屆時,法務部考慮先以「中間處遇」的模式,例如職業訓練、從事社會有益的工作等方式,作先前的評估,再審核是否准予假釋。
至於有無就讀台大的機會,日前台大校方表示學籍仍可保留至明年八月底,楊姓受刑人到台大就讀的希望仍未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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