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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被扣 漁業署促護漁 重啟兩岸漁業事務性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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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農委會漁業署表示,兩岸漁業糾紛不斷,在於兩岸對於共同作業水域漁業資源維護的法令與規範不同,希望儘速重啟兩岸漁業事務性協商,明訂共同作業水域內的遊戲規則,以免漁民再度受到傷害。

漁業署官員表示,為維護漁業資源,我國的漁業法規定,五十公噸以下者不得進入三海里內水域、五十公噸以上者則不得進入十二海里的禁制水域內進行拖網捕撈,中國漁船也需遵守該法令,否則一旦被海巡署查獲,照樣會把漁船沒入。

反觀中國,也有一套自己的法令,以此次遭扣押罰款的五艘漁船為例,中國是以現在是休漁期,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令,漁船在休漁期不得在廣東至福建沿海一帶從事拖網漁業為由,對我國籍漁船處以每艘約二十萬元的罰鍰。

漁業署官員表示,兩岸雖然對於共同水域內的漁業資源保護有共識,但是維護的作法顯然不一致,兩邊各做各的,使得兩岸類似的漁業糾紛屢見不鮮,被台灣海巡署抓到的中國漁民會覺得自己被傷害,但是,台灣遭中國公安扣押的漁民也未嘗不是如此。

官員指出,上一次兩岸進行事務性協商時,該署曾拋出兩岸共同維護資源的議題,希望暫撇政治性議題,以中立的立場,儘速協商出兩岸共同作業水域的漁業遊戲規則,讓兩岸漁民有共同遵守的規範,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官員強調,以往兩岸漁民在共同水域內作業都有不得越過中線的默契,但隨著兩岸交流頻繁,漁民都越來越靠近彼此的作業水域,造成漁業糾紛不斷,將籲請陸委會與海基會儘速重啟兩岸漁業事務性協商,避免類似的漁業糾紛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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