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回美證 白皮書
【大紀元7月13日訊】回美證,白皮書和人道主義訪美證是三種不同的旅行證件,以便非美國公民的外籍人士回到(來到)美國。有些人在美國居住(不離開美國),沒有問題,但一離開美國,再也無法回到美國﹔有些人從未來過美國,仍可以由美國這邊的人代為申請來美國的簽證。為甚麼會這樣呢﹖正是因為上述三種旅行文件。
回美證是外國人出國短暫旅行然後再回到美國的證件。多用於正在申請綠卡但還沒有拿到綠卡的外國人。只能在提交轉換身份申請(I─485)時申請回美證。沒有拿到回美證之前離開美國,一般再無法回到美國,被視為放棄原來的申請。但已提交轉換移民身份申請並有有效的H─1B和L簽證的人及其家屬不一定需要申請回美證,持有效的V簽證或有效的K─3/K─4簽證的人,也不一定需要申請回美證。這些人可以憑其有效的非移民簽證再回到美國。 但因人而異,離開美國之前應諮詢自己的移民律師。
有一點要請讀者特別注意,提交轉換成移民身份(I─485)時已在美國沒有有效的合法身份的人,根據移民法,有資格申請回美證,但是最好不要離開美國。一旦出境,短則三年,長則十年,不能再回到美國。持有回美證,並不能保證一定回到美國。
白皮書用於已有綠卡的居民,準備在國外停留一年以上之後,再回到美國。因白皮書的封面為白色,故得此名。白皮書類似一本護照,有效期為兩年。準備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以上的永久居民應該在離開美國之前申請白皮書。但請讀者注意,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以上,申請入籍的居住五年期限因此中斷,回到美國後這個五年期限會重新計算。
人道主義回美證,顧名思義,是為了人道主義。是從美國這邊,為國外的外國人提出申請,以便在國外的外國人來到美國訪問。提出人道主義訪美證的理由多為醫療或其他緊急情況。提出人道主義訪美證的人可以是任何人。只能為身在美國境外的人申請,不能為正在美國的人提出此申請。人道主義訪美證在美國這邊批准後,受益人可以直接到當地美國使館領取來美國的訪美證,來美國進行申請提出的事宜,如來美國看病,處理喪事等。持人道主義訪美證在美居留時間再長不超過一年。人道主義訪美證的審批由移民個案處理,因此申請的理由必須具體充份,讓人確信批准該人來美國確實為了人道主義。
上述分析是謝律師為華人社區宣傳介紹法律資訊而作,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 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謝律師。電話﹕(678) 421─9668。地址﹕5430 Jimmy Carter Boulevard, Suite 23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電子信箱:jeffxie@uslawnet.com. 網址﹕http://www.xielaw.com.(謝正權律師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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