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七日電)因涉及新瑞都等多起投資弊案及利益輸送案,中華開發金控公司董事長劉泰英昨天被台北地檢署起訴,並被求處重刑,引起社會各界矚目,儘管此案已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外界應尊重法院審理及判決結果,不過,從檢方偵辦動作觀察,凸顯檢調機關打擊黑金、杜絕不法的決心。
法務部次長謝文定表示,打擊黑金,維護治安是政府既定政策,也是法務部重要的施政目標,各級檢察署檢察官除主動出擊打擊犯罪,只要接獲檢舉或警調移送案件,也會依法調查,摘奸發伏。
根據法務部政風司統計,法務部部所屬各地檢署自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迄今年四月前後計三十四個月,起訴貪瀆案件一千七百二十八件,起訴人數四千三百五十六人,查獲貪瀆金額超過新台幣二百億元。
其中,高層簡任以上公務人員有二百四十四人(占百分之五點六零)、民意代表三百五十九人(占百分之八點二四)、中層薦任人員九百零六人(占百分之二十點八)、基層委任以下公務人員一千三百九十一人(占百分之三十一點九三),以及普通民眾一千四百五十六人(占百分之三十三點四三)。
法務部說,檢調單位的偵辦行動證明各地檢署不只針對基層公務人員肅貪,更加強對中高層公務人員及民意代表貪瀆案件偵辦,也就是說,檢調單位辦案只問證據與否,絕對不分黨派,一律依法處理。
在檢方此次偵辦行動上,台北地檢署採取高規格的保密原則,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表示,為了解案情及查明事實真相,檢調單位調閱各項案卷約六百餘宗,深入追查資金流向,所調查的人頭帳戶也超過一千人次、蒐集證據多達三、四百項。
陳宏達表示,本案承審檢察官為嚴守偵查不公開,對於所傳喚對象、時間與地點均設法保密,除在檢察署進行偵查,也於各處所召開臨時偵查庭,但由於案情複雜,被告與各關係人語多迴避,甚有串證,導致偵辦過程困難重重,尤其相關人員不願配合,串偽作假,再度增加追查困難度。
台北地檢署說,全案因屬經濟犯罪,案情重大複雜,由於白領犯罪是屬智慧型犯罪,犯罪手法細膩,挑戰性高,偵辦過程至為艱辛嚴謹,全案是由檢察總長盧仁發、高檢署檢察長吳國愛、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北市調查處、北機組等組成專案小組,先後召開無數次專案會議,進行案情研判,採取各項偵查作為。
對於檢方此次起訴劉泰英案,法界人士表示,全案雖移審台北地院,但起訴並不代表有罪,仍必須依刑事訴訟法制度,讓檢辯雙方依法定程序在法庭中充分辯論,讓真理愈辯愈明,如果有罪,法院會依法論科其罪,否則就會還當事人清白。
法界人士指出,政府雖將掃除黑金列為施政重點,但檢調單位於偵辦過程中,絕對不能出現程序性的瑕疵,才能減少社會大眾疑慮,使掃除黑金行動獲得人民支持。
法界人士強調,檢調單位是犯罪偵查的發動機關,但打擊黑金任務是全民有責,更有賴司法審判機關配合,對於重大黑金案件要速審速結,將犯罪者繩之以法,如果犯罪嫌疑重大,有潛逃出境疑慮時,就應依法予以羈押,否則,像伍澤元的棄保出境迄今未歸,反須耗費行政資源將他逮捕歸案,會降低國人對司法改革的信賴度。法界人士認為,此案已於今年二月十四日第一波起訴,包括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等人均列被告,目前台北地院正積極審理,儘管昨天是第二波起訴,全案也移審法院,外界就應尊重法院審理及判決結果,不應有過多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