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剛案公審背後的遺憾:各大報記者均被拒絕旁聽
【大紀元6月7日訊】公眾和輿論強烈關注了兩個多月的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廣州被收容期間致死一案,今天在廣州開庭審理。
中國青年報6月6日報導﹐今天上午,在負責分別審理相關刑事案件的廣州市3家法院門前,絕大多數關注此案的普通公民和新聞記者遭遇了一次無法參加旁聽的遺憾。
為了能夠爭取到入庭旁聽的機會,數家媒體記者於上午7時10分就趕到負責審理被廣州市檢察院指控毆打孫志剛致死的李海櫻(又名李海英)等12名犯罪嫌疑人的廣州市中級法院門前。雖然距離8時40分的開庭時間尚有一個多小時,但為數不少的警察、記者,還有一些聲稱曾有過被收容經歷的旁聽者,構成了法院門口非同尋常的景觀。
進到接待室,裡面已經站了不少人。一名穿著制服的工作人員正向3位從外地來的記者作解釋:“對不起,省裡定的名單裡沒有你們的名字,”這名工作人員邊說邊指著桌上的一張紙,上面列著數十人的名字,“法庭就那麼大,沒辦法。”
與所有沒出現在名單里而又希望旁聽的人一樣,我們一行5人以及其他媒體的一些記者都沒有得到旁聽的許可。抱著碰運氣的僥倖心理,我們幾人又先後驅車前往另兩家負責審理孫志剛案的白雲區法院和天河區法院,希望能找到旁聽案子的機會,但結果依然如故。
在白雲區法院,一名中央級通訊社和一名來自成都的記者對我們說,他們在申請旁聽被拒絕後,就在法院門前採訪兩名無法進去旁聽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被看門的法警發現,當即將他們驅散,兩名家屬則被法警勸到了法院裡面。在天河區法院,一些自稱是孫志剛同鄉、或是有過被收容的經歷的人說,這種公開開庭審理實際上是徒有虛名。
據了解,此次庭審共有5家新聞單位被邀請參加旁聽,其中3家可以派3名記者分別參加3家法院的庭審,另外兩家只能派一名記者參加旁聽中級法院審理12名涉嫌毆打孫志剛致死的犯罪嫌疑人的庭審,而無緣旁聽另兩家區級法院審理的共6名國家工作人員和醫院護工涉嫌罔忽職守案件的審理。
在這些得以旁聽的記者的邀請通知上,規定所有記者旁聽時不得攜帶包裹以及照相、記錄、錄音器材,不得採訪此案,宣判後統一採用有關部門提供的稿件。
此外,今天庭審休庭和結束後,為本案18名被告提供辯護的一些律師,均婉拒了記者採訪的要求,理由是,此前他們曾被某部門告知,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有關本案資料,不得接受記者的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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