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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票案劉泰英供詞不利宋楚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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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興票案又有重大進展,檢方為追查宋楚瑜被指侵吞國民黨黨產的「新事實、新證據」,昨天首度秘密偵訊劉泰英;據悉,劉泰英供稱,興票案爆發前,他完全不知有秘書長專戶,且宋楚瑜宣稱有關輔選、黨政運作等黨產使用情形,也顯與正常程序不符。

 由於劉泰英的證詞對宋楚瑜不利,加上前總統李登輝日前以證人身分應訊時,提出三項「新事實、新證據」,具體指控宋楚瑜涉嫌違法挪用、侵占黨產,檢方質疑,國民黨對所屬黨員進行輔選及黨政運作,本為天經地義之事,宋楚瑜自刻印章,另成立秘書長、華夏等秘密專戶,受理各界捐款,有無必要?事後將兩億多元黨產,挪入私人帳戶,動機何在?似有推敲餘地。

 為釐清事件真相,北檢五人小組認為有必要擴大調查範圍,決定近期傳宋到案說明,不排除安排特定人士進行測謊或當面對質。

 檢方偵訊劉泰英,主因李登輝、宋楚瑜兩人,對於為何成立秘書長專戶等關鍵案情,說詞南轅北轍,檢方考量興票案案發期間,劉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掌管華夏、興票在內的所有黨產、投資事業,又是極少數接近國民黨決策核心的成員,對於當時黨內財務運作方式,理應知情。

 專案主任檢察官林邦樑呈報高層首長後,日前邀集檢察官孟令士、朱應翔、陳進德、王怡菁等五人調查小組成員,秘密召開專案會議,決定從此一角度切入,傳訊劉泰英、時任國民黨副秘書長的徐立德、投管會執行秘書劉大貝、國民黨財委會主委林鍇藩等多名黨務核心成員,以及與秘書長專戶直接相關的華夏、興票等公司負責人,依相關證人陳述,作為判定宋有無說謊的參考指標。

 因事涉敏感,林邦樑昨天特別利用新瑞都弊案第二波偵結起訴,劉泰英被移審前的空檔,在地下室召開秘密偵查庭,訊問時間長達兩個多小時;據悉,劉泰英指出,他擔任投管會主委期間,從未聽聞此類輔選及黨務經費運用,包括華夏投資在內的各級主管,也未曾向他報告過黨內存在相關帳戶,事前也沒聽李登輝談過這些密帳。

 檢方另查知,投管會所屬七大控股公司,開出任何支票前,至少要蓋三個印章,分別為公司大印、董事長專章、會計財務主管用章,但宋楚瑜的福利基金帳戶,卻只有兩個章,二者動支黨產程序明顯不符,顯示內情並不單純。

〔記者王志宏╱台北報導〕國親政黨聯盟文宣組召集人劉文雄表示,劉泰英若不知有秘書長專戶,又何來動用與正常程序不符的評論。對於北檢有關傳訊宋楚瑜的說法,宋楚瑜曾多次表示,願意接受任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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