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鶴雲】選集第五集 路漫漫其修遠兮 吾將上下而求索

黃鶴雲:反酷刑必先反法西斯專政

黃鶴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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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5日訊】《大紀元》登載的反酷刑文章,揭發中共法西斯政權,對法輪功學員所施的種種酷刑,看了使人毛骨悚然。

反酷刑當然是急不容緩,但最重要的是,要分清酷刑的本質,剷除產生酷刑的社會根源。

酷刑在很多國家都有存在,但有兩種不同的原因。就是在民主社會中也存在酷刑。中共也會從中挑出一兩件來為自己辯護。不過,民主社會中出現的酷刑和法西斯社會主義出現的酷刑,是有著本質上不同的區別。民主社會出現的酷刑,首先是為法律上所不容的,受刑者可以對行刑者提出法律訴訟。因此,它只能是隱蔽的,個別的事件。民主社會發生的酷刑,通常是執法人員為破案而施行的非法的、偶然的行為。同時,民主社會三權分立,執法部門受到社會輿論和反對黨的監督。因此,酷刑、冤獄的情況可以大大減少。而專制政權則不同,中共一黨專政,“大權獨攬”,公安、檢察、法院,均從屬政法黨組領導,為黨的政治服務。黨凌駕于國家之上,官官相護,吏惡官貪,就算是天大的冤獄,六月飛霜,也投訴無門。

專制、法西斯主義社會的酷刑,是該政權賴以實行恐怖統治,賴以鎮壓人民的一種手段;是專制恐怖主義的必然產物;是反動政權反人民的本質所使然。所以,它是具有普遍性的,無法無天,任意妄為的社會現象。

在人類歷史上,酷刑,作為人類獸性的醜惡的一面,一直存在至今在西方歷史上,如羅馬帝國之迫害基督徒,中世紀宗教裁判所對異端思想的迫害,和德國法西斯政權之虐殺猶太人。在中國,紂王有炮烙之刑,秦王朝,有車裂之刑 ,法家商鞅就是被車裂而死;太史公司馬遷曾受閹割之苦,至終生自嘆為刑余之人。古代中國封建專制皇朝,名目繁多標奇立異的殘酷刑罰,使人慘不忍聞。論刑罰之廣度,有秦皇朝之連坐,有禍延祖宗子孫後代的株殺九族,以及毛澤東時代之成份出身的株連。縱觀種種對人民精神上和肉體的慘酷折磨,全都和社會制度有關,都是為了統治集團的利益,為了鞏固、穩定殘酷的專制恐怖政權。

我們看一看中共的歷史,那一個時刻能須臾離開暴力、殺戮與酷刑的。從打土豪、分田地,到鎮壓反革命;從“反右鬥爭”到“文化大革命”,以至鎮壓法輪功學員。一連串的政治迫害,就是一連串血淋淋的酷刑史。這些對人民精神上的打擊,肉體上的摧殘,只是為了維護恐怖的紅色江山。毛澤東還恬顏無恥,自稱為“打着傘的和尚“——– 無法無天。所以,在毛澤東思想培育下的大大小小酷吏,都是打着傘的和尚。

由於這樣,中共的酷刑,自然成為一種普遍的現象。酷刑,體現了中共政權反人民的本質,是中共統治垂死掙扎的瘋狂表現。

中共的酷刑不僅是為了偵破某一個案件,不僅僅是侵犯人權。而是一種反人類的罪行。在中共的心目中,根本就沒有人權兩個字。所謂憲法,所謂公民的基本權利,只不過一張廢紙而已。中國人民就是連吃飯的權利,畜牲般的生存權也沒有的。在中共的統治下,人民處於被剝奪,被奴役的地位,特別是在毛澤東的時代,人民還比不上一名奴隸,因為在奴隸主的眼中,奴隸是件會說話的工具。而中共統治下的人民連說話的自由也被剝奪,人民只能想毛澤東的思想,聽毛主席的話,做黨的“馴服工具”。中共政權掌握着生、殺、予、奪的權力。人民百姓隨時會被鬥爭、被綁架、被逮捕、被處死。

中共的酷刑,一向是中共統治者,為了政治上的目的而慫恿的。紅衛兵之虐殺戮“牛鬼蛇神”,鞭打出身不好的父母,以及天安門廣場上的屠殺,和德國法西斯之虐殺猶太人,赤柬之殺害異己份子,在本質上是沒有分別的;這些“史無前例的”具有廣泛性的罪行,比起日軍對中國人民的屠殺更為恥辱,因為,他屠殺的是自己的民族。

中共政權,是以武裝奪取得來的非法政權。暴力奪來的東西,只能以暴力來維護。由於中共的統治地域廣大,人口眾多,如田成子之竊國,小國不敢非,大國不敢株。至令中共敢於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的迫害異己。不過,從中共鎮壓法輪功行為,可以看出,中共已是日暮途窮,心虛理怯,草木皆兵。可以說,他的墓木拱矣。

反酷刑首先反法西斯專政,酷刑只是一手段而不是目的。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是一種政治迫害,是對人類理性的挑戰,對思想、信仰自由的挑戰。真、善、忍的處世態度,無疑是崇高的,“但是可忍,孰不可忍”,如何爭取生的權利,請法輪功諸位學員三思。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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