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的收容 露黑幕
【大紀元6月20日訊】齊魯晚報06月20日报道,湖南漣源市收容遣送站(以下簡稱收容站)是一個很奇怪的單位,正式職工不過10人,臨時工五六人,但其中站長肖笑華的親屬包括肖笑華本人,就有7人。
在漣源市,收容站是一個很讓人羡慕的單位。當地的農民說,站里的職工獎金和工資
一年可以發到三四万元,而漣源鋼鐵厂(當地人公認的效益很好的企業)的職工一年的工資不過兩万元。
根据郭先禮和收容站職工A(根据要求隱去其名字)的介紹,漣源市收容站的主要“致富”手段其實非常簡單————和漣源市火車站訂立口頭協議,火車站派出所和聯防隊員以收容三無人員的名義,把經過漣源的農民扣下來,由收容站接走。据郭先禮說,聯防隊員每抓一個農民可以得到5元錢,而火車站則可以從每個農民身上得到50塊錢回扣。
1997年的時候郭先禮正在管財務,他提供的一本賬目上,注明“11月8日,付火車站派出所1400元”,下面還記有“付火車站300元”和“付火車站派出所1600元”等字樣。
這些農民被接到收容站以后,立刻被搜身,如果身上搜出的錢足夠的話,這名農民就可以幸運地免受監牢之災,只要留下錢,便能帶著一張名目為“生活費”的收据离開。如果身上帶的錢不夠,收容站就會向他家里拍電報,要求速帶800元來漣源收容站接人,這叫“自保”。
收容站還有一些“輔助”的致富手段,比如到收容站探視被關的人一次收取10塊錢,和搜身時扣留下所有的零錢。在一張經手人為杜金輝的“今收到扣留物資”的表格中,吳六滿等四位農民分別被搜出10元、1元7角、3元和11元。按郭先禮的統計,1997年和1998年,收容站從農民身上搜走的零錢共有5000元之多。
除了現金,身上值錢的東西也有可能被搜走。漣源市橋頭河鎮石坪村的李德凡是個“小富”的農民,2000年被關入收容站,他告訴記者,搜身時他一塊1700元的手表和100多元的皮帶就被一個“劉干部”拿走了。
A說,如果被抓來的農民實在沒有錢,就會被強迫勞動,一般在收容站內部搞建設,或者到收容站開辦的農場去搞養殖,沒有任何報酬。
這里面最大頭的收入當然還是向被收容人員收取的“遣返費”,郭先禮的統計數字顯示:1996年,收容農民600人,收取費用12万元,1997年收容800人,收錢18万元,1998年收容人數為1100人,金額達到了28万元,1999年更是“大丰收”,收容人數達到1400人,收到了32.5万元。
農民成了最大的“財源”
記者拿到了漣源收容站從1999年元月1日開始實行的最低收費標准。
這份收費標准把被收容人員分成了三類:A類是有偷竊行為的輕微犯罪人員,B類指隨車叫賣、流浪失散儿童等人員,C類指一般流浪乞討人員。A類收費最貴,10日以內省外的就要1000元,B類的儿童也較貴,要800元,C類要600元。
每年7月份農活最忙的時候,很多地區的農民紛紛扒火車到湖南常德等地去打稻谷。
A說,這些農民往往是有組織的集體外出,一般都有身份證或者是鄉鎮政府、村委會和當地派出所開出的三級證明。但是一到漣源,這些證明都沒有用了。站里面開會強調,凡是收進來的人,一律填寫“三無”。郭先禮說,為找借口,檢查時,有身份證的就管他要暫住證,有暫住證的就要計生證,有計生證就要他拿務工證出來,總找得到理由的。
郭先禮在1999年的7月7日至24日,曾做了一個統計,結果表明,在12日至15日4天的時間里,收容站共收容外出打稻谷的農民46人,其中主要是本省花垣縣和漵浦縣的農民。
并不是所有人都乖乖交錢的,漣源市收容站工作人員A說,打人就不可避免了。而郭說:“有錢的沒錢的都要挨打。有些被收容的不是農民,是外地的鄉鎮干部,照打,進了這個門都一樣的。我們抓的人中大學生也有,多了。有時我們把(大學生被收容的)例子講給領導听,他們笑哈哈的。”
收容站之間進行“交流”
從去年開始,收容站里開始多了很多從廣東拉來的被收容人員。有火車拉來的,也有大汽車。
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的農民徐澤虎就是從廣東莫名其妙被拉到湖南的。2003年元月10日,他在深圳下公交車時被深圳市南山分局收容,然后拉到了湖南怀化,后又被“中轉”到了漣源。
在媒體采訪肖笑華時,肖笑華承認,他和外面很多收容所有聯系,每拉過來一車被收容人員,漣源收容站要出的成本是2.2万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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