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抒:風雨如磐的歲月
【大紀元6月18日訊】文革初期紅衛兵殺戮「黑五類」時,國家機器並沒有直接參與政治迫害,謝富治為首的公安部僅僅是配合紅衛兵抄家,對紅衛兵的殺戮不予制止而已。而一九七○年的「一打三反」運動則不同。這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領導下,國家機器正式登臺,動用公檢法機關,全國幾乎同時進行的一次「依法」處置政治犯的運動。在全國範圍內,通過公審程序,正式地將政治犯一一判處徒刑,其中大多判了死刑、無期徒刑或長期徒刑。
「一打三反」與六八至六九年的「清理階級隊伍」不同,前者的打擊重點在「現行反革命分子」,「現行反革命」不是文化革命的產物,自從中共上臺清算「歷史反革命」開始,「現行反革命」就應運而生了。以思想言論定為反革命犯,加以逮捕、關押、屠殺,並非始於文化革命。中共建國前就以言論、思想治罪,處置持不同政見者了。但是,就殺戮思想犯、言論犯的規模而言,這是毛澤東執政二十多年間最大的一次。但這個「一打三反」的目標集中於文革以來「新生的」反革命分子,其中很大的比例是中共執政後成長起來的年輕人。
*周毛聯手「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
一九六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下達《關於武漢北、決、揚的指示》裡反窺而見:「在武漢市出現的所謂『北斗星學會』、『決派』(丁註:決心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的革命派)這類地下組織,幕後是由一小撮叛徒、特務、反革命分子假借名義,暗中操縱的大雜燴。那些反革命分子的目的,是妄圖推翻無產階級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搞反革命復辟。他們不擇手段,製造謠言,散佈各種反革命流言蜚語,混入群眾組織進行挑撥離間,大颳經濟主義、無政府主義的妖風。對這類反革命的地下組織,必須堅決取締。」「所謂《揚子江評論》是一些叛徒、特務、反革命分子幕後操縱的反動刊物,肆無忌憚地大量放毒,必須查封。《揚評》的主要編寫人員,應由湖北省革命委員會責成有關機關審查,按其情節輕重,分別嚴肅處理。」[1]
一九六八年一月六日,湖南中學生、湖南省無產階級革命派大聯合委員會(簡稱「省無聯」)成員楊曦光寫了一篇《中國向何處去》,提出中共「與廣大人民的關繫已由領導和被領導變成統治和被統治,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繫,由平等的共同革命關繫變成壓迫和被壓迫的關繫」的看法。該文在「省無聯」內部傳閱時被當局發現後上報中共中央。一月二十四日,政府總理周恩來及中央文革小組康生等公開點名「省無聯」為「反革命組織」後,楊曦光等被關押。六九年十月左右,毛澤東在湖南對「省無聯」問題發出指示:「省無聯的群眾是好的,其頭頭思想是反動的。」於是省人保組正式逮捕已被關押一年半的楊曦光等。[2]
此後,全國各地逐漸將階級鬥爭的目標指向有「反革命思想」和「反革命言論」的組織和個人。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劉少奇被折磨死去。周恩來擔任組長的「劉少奇專案組」為其「圓滿完成任務」舉行了酒宴。但文革本身並不因為劉的死亡而結束,七○年一月三十日,周恩來將《中共中央「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的送審稿送毛澤東審批。指示說「蘇修正在加緊勾結美帝,陰謀對我國發動侵略戰爭,國內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機蠢動,遙相呼應……」「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是一場激烈的階級鬥爭,是打擊帝、修、反『別動隊』的鬥爭……實際上也是一場重要的戰備工作。」「要突出重點,打擊的重點是現行的反革命分子。」周恩來遞交送審稿時附了一封信,說明「我們幾經討論,認為現在需要發這樣一個指示,給在備戰動員中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以打擊。」[3]次日毛澤東批示「照辦」後,該指示下達全國,即所謂「一‧三一指示」。
這份文件改變了中國自古以來包括中共執政初期的一貫做法:判處死刑需報請朝廷、中央政府批准,將殺人權下放給各省市自治區。[4]文件是這麼說的:「殺人由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批准,報中央備案。」[5]這樣,判處死刑便無須最高法院認定,只不過備案存檔而已。後來甚至把判處死刑的權力下放到了縣、市一級,大迫害浪潮由是遍及全國。
這是當局大規模地鎮壓言論、思想罪的高峰。一九六八至六九年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主要是打擊共產黨執政前為舊政府服務過的所謂「歷史反革命」。而打擊「現行反革命」,既能向上邀功,又能清除異己,還能恫嚇反對派。各地文革中的對立派雖已在「清理階級隊伍」時大致解決,最後的鎮壓,特別是對思想犯、政治犯的鎮壓,卻是在七○年完成的。
*「一打」與「三反」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的次日,周恩來又將《關於反對鋪張浪費的通知》和《關於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指示》送毛澤東審批。[6]二月五日,中共中央同時又發出這兩份文件,指示「在全國範圍內,發動群眾,雷厲風行地開展反對鋪張浪費的鬥爭。」指出「一小撮階級敵人不僅在政治上伺機反撲,而且在經濟領域裡向社會主義也發動了進攻。」文件強調要打擊「私設地下工廠、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隊、地下運輸隊、地下俱樂部」等搞資本主義的活動。[7]
三份文件合而為一,成了「一打三反」運動。
「一打三反」那個「三反」,「貪污盜竊」和「鋪張浪費」本與老百姓不相干,反不到小民頭上。在一個全部商業都由政府控制的國度,個別人的販賣活動根本算不上「投機倒把」。而所謂「地下工廠、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隊、地下運輸隊、地下俱樂部」等,極為罕見,無需來一場運動。可是上面說要搞,下面就捕風捉影,胡鬥亂揪。譬如陜西勉縣「三反」搞出了「貪污」現金十六萬元、糧票五萬斤、布票一點六萬米,投機倒把牟利一點四萬元的「分子」。文革後復查,全是冤案。[8]
就全國來說,「三反」未成一個運動,所以「一打三反」其實只有「一打」。但人們現在還在說「一打三反運動」,本文亦採用「一打三反運動」的說法,恰如一說到一九六○年人們就說「三年自然災害」一樣,其實只有「三年困難時期」,並無「三年自然災害」。大家都那麼說,說順口了而已。 「一打三反」在北京
一九七○年二月,北京市所有機關、學校、工廠企業都收到了一份「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法軍事管制委員會」(簡稱「軍管會」)發佈的《通知》。該通知(見所附影印照片)首頁的上部是兩則「最高指示」,即毛澤東的話,時稱「毛主席語錄」,用的是大字黑體以顯示其莊重嚴肅:
最 高 指 示
堅決地將一切反革命分子鎮壓下去,而使我們的革命專政大大地鞏固起來,以便將革命進行到底,達到建成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的目的。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廣大人民的利益,對於那些盜竊犯、詐騙犯、殺人放火犯、流氓集團和各種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壞分子,也必須實行專政。
下半頁才是《通知》的內容:
為了加強對一小撮反革命勢力的專政,狠狠打擊現行反革命破壞活動,進一步搞好首都革命秩序,最近再公審宣判一批現行反革命分子。現將顧文選等五十五名罪犯的材料發給各單位,請各級革命委員會,工人、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組織革命群眾認真討論,提出處理意見,速告市公法軍管會。此材料只供內部討論,不准張貼。
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
一九七○年二月十一日
在這份北京市軍管會的通知裡,首犯是顧文選。他是怎麼樣一個人呢?通知裡是這樣說的:「現行反革命叛國犯顧文選,男,三十六歲,浙江省人,係反革命分子,北京市清河農場勞改就業人員,因反革命罪被判過刑……頑固堅持反動立場,經常散佈反動言論,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刑滿就業後多次策劃叛國投敵,於一九六六年七月十九日,偷越國境,叛國投敵,並出賣了我國重要情報,後被引渡回國。」
北京市參加討論的「革命群眾」都相信顧文選「出賣了我國重要情報」,絕不會想到其「反革命罪」實屬莫須有的冤案。
一九五七年時,顧文選是北京大學西方語言系的學生。在毛澤東發動的「整風運動」中,該系開了個「控訴會」,由三名在一九五五年「肅反」運動中受到不同程度迫害的同學上臺控訴。先在系教學樓裡開,後又移到學校辦公樓召開大會。校黨委聞訊,欲予制止,要求至少去掉「控訴」二字,但遭拒絕。顧文選是上臺控訴的同學之一。會上,他還批評了某些黨的幹部:「這些名義上為人民服務的,又不與人民同甘苦、高高在上的人,卻自命為堅定的馬列主義者、無產階級的先鋒隊。……他應該在群眾有汽車坐了他才坐;群眾有呢料的衣服穿了,他才穿;群眾住上洋房了,他才住……可是事實上那些人卻享受著特權,生活水平遠遠超過了群眾。」他奉勸某些幹部,「如果你感到沒有能力做領導工作,就自動下來,回到群眾中來,可以去做工、種田,做不動了人民養你的老,千萬別再坐在那裡發號施令,貽誤國家。」[9]
這樣,反右運動一開始,顧文選就被打成了右派。他覺得在北京無處伸冤,天真地跑回杭州家裡找媽媽。結果被抓回北京,判了五年徒刑。刑滿後,他還是不能離開勞改的茶澱清河農場。當局說是讓他們留場「就業」,目的卻是永不讓這些人回到社會做個正常人。在絕望中,他去看望也在清河農場「就業」的北京大學原西語系講師黃繼忠。黃是當年那場控訴會的組織者。顧文選沒有告訴黃他准備逃跑,只是說:「我可能以後不能經常來看你了……」[10]設法逃出清河農場後,顧文選北上到了蘇聯。但被引渡給了中國當局。成為北京五十五名現行反革命中的首犯。
「顧文選等五十五名罪犯」中還有一位是一九五七年時的北京大學歷史系學生沈元。沈元聰明異常,作為右派分子在北京郊區勞動改造期間,還寫了幾篇論文,投給《歷史研究》,為近代史研究所所長黎澍賞識,設法將他調到該所工作。文革中,黎澍成「反動學術權威」,無法再保護沈元。沈元被鬥得受不了,買了盒黑鞋油,塗在臉上扮成黑人,進了馬里大使館。他欲申請政治避難,誰知馬里使館轉手就把他交給了中共,他也就「罪該萬死」了。
北京市公法「軍管會」發佈的《通知》是這樣說的:
「現行反革命叛國犯沈元,男,三十二歲,浙江省人,偽官吏出身,係右派分子,中國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實習研究員。其母係右派分子,其兄因反革命罪被判過刑。沈犯頑固堅持反動立場,書寫大量反動文章,大造反革命輿論,並企圖叛國投敵,於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化妝成黑人,闖入了外國駐華使館,散佈大量反動言論,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誣衊攻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除少數例外,那批人都死在「無產階級專政」的槍口下。
行刑前的宣判大會上,行將被槍斃的人的舌頭是被勒住的,因為要防止這些反革命分子呼喊反動口號。因為寫了一篇《出身論》而被處決的遇羅克和別人不同的。他從沒害過眼病,眼角膜可以派用場。所以臨刑前,警察從那批應「立即執行」的人犯中將他挑出,塞進一輛警車拉離了現場。他的家人不明所以,直到近十年後才得知,一份只允許醫生閱讀的內部資料曾披露:「政治犯遇羅克」的眼角膜被移植給別人,手術成功……當初警方沒有按例向遇家收取子彈費,大約就是因為眼角膜已抵了子彈費。
在北京市公法軍管會的《通知》裡,中央美術學院學生張郎郎被指「對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極為仇視……出賣了我國大量重要軍事、政治、經濟情報。」自然應予處決。但他的父親張仃是中共老幹部,張郎郎就是在延安出生的。總理周恩來與張仃熟識,以「緩刑,繼續調查」為名替張郎郎保了一條命。
*「專政是群眾的專政」
要「革命群眾」學習文件,討論某反革命分子該不該槍斃,算是執行了毛澤東的指示:「專政是群眾的專政。」由於通知上的「最高指示」已經說明要「堅決地將一切反革命分子鎮壓下去」,已經指明該五十五人是「一批現行反革命分子」,要狠狠打擊。要「革命群眾」討論的並非他們是否反革命,而是要他們表態反革命該不該槍斃。對反革命分子不表示革命義憤是不行的,弄不好「革命群眾」也可以轉化成「反革命」,誰都不敢說「不該槍斃」。所以在那種場合下,革命群眾討論如何處理的時候都異口同聲:「槍斃,槍斃。」
中央美術學院討論張郎郎該不該槍斃的會上,畫家黃永玉、劉迅不敢反對,又不願表態同意,只好托詞逃離會場。有人曾回憶這種「革命群眾」的討論會:「當時,有很多案件,有的是所謂『破壞』甚麼的,比如,損壞了毛主席像啊,書寫甚麼『反動詞句』啊等等。我記得在那種場合下,一般的革命群眾討論如何處理的時候都不假思索地說『槍斃,槍斃』,都是這樣講。那時候叫做『群眾專政』。」
*「借鬥」現行反革命以「教育群眾」
北京市那批「現行反革命」在被槍決前的一個多月裡,被分成小組,天天拖著腳鐐和手銬,分別被帶到北京市內各處的萬人大會上鬥爭、示眾。各單位要把「一打三反」推向高潮,需借用這批活靶子,連「中越友好人民公社」也把他們「借去」鬥爭一通,就像一批就要報廢扔掉的東西,還需要最後再使用一次似的。
一九六九年七月,上海市委寫作班子「丁學雷」發表批判文章《為劉少奇復辟資本主義鳴鑼開道的大毒草──評「上海的早晨」》。隨後三個月內,《人民日報》每隔半個月便發一整版的批判文章。上海煤氣公司青年技術人員桑偉川寫了篇批駁文章,為周而復的這部小說辯護,結果被定為「現行反革命」。此後,全市各單位都向煤氣公司「借鬥」桑偉川,以教育本單位的群眾。桑偉川前後被各單位游鬥了二百九十多次,方押送安徽白茅嶺勞改農場。[11]
貴州貴陽市建築公司女技術員馬綿珍於一九七○年一月張貼了一張批評省革委會主任蘭亦農的大字報,被警方拘留。此後成為階級鬥爭的樣品,被貴陽市各單位輪番「借」走,接受「革命群眾」批鬥。二月二十五日,她被「借」到了貴陽市糕點廠。在該廠的批鬥會上,她喊出了「打倒林彪!打倒江青!」的口號。當場被擊倒,嘴裡堵上浸了油漆的抹布後,她被正式「逮捕」。從即日起她就開始絕食,省革委會當局指示公安局一定要讓她活到槍決的那一天,強行給她鼻飼。五月十日,當局在貴陽春雷廣場組織了二十萬人的公審大會,將她拉去宣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宣判會結束後,這個女子又被拉上卡車滿城游街。直到下午四時才被拉到郊區野地,按成跪姿,接受無產階級專政給她的最後洗禮,死時年僅三十歲。[12]
*「一打三反」在各地
有文化的人是運動重點。譬如河南西平縣,「五至八月,集中全縣中、小學教師舉辦『一打三反學習班』,刑訊逼供,殘酷鬥爭,批鬥一百八十人,其中被逼自盡四人,拷打而死五人,殘八人」。山東沂水縣,在「一打三反」中將公辦學校的教師集中,搞了四個月,批鬥173人,處分84人,三人自縊身亡。[13]
上海市革委會把幾年前幾個反張春橋的大學紅衛兵頭頭的案子重新翻出,定為「反革命集團」,六七、六八年間曾參與過炮打張春橋的學生都是「新生」的反革命分子。市革委會副主任王秀珍聲稱「對這批新生反革命不能手軟」。中共中央委員徐景賢親自拼湊該集團的《罪行材料》,親自寫按語,不惜工本印了二十萬冊。市委佈署各高等院校集中追查曾參與「炮打」的學生。這個案子有近千人受到牽連,僅復旦大學等六所大學就有一百二十多人被逮捕、監禁,五人被逼自殺,三人被逼瘋。[14]
「一打三反」規模極大。譬如江蘇泰興縣,「一千四百oh名幹部群眾被關押、批鬥,嚴刑逼供,有的被迫害致死」。陜西戶縣搞出「反革命案件」662起,「定案」處理483人。[15]河南安陽市郊區揪鬥2392人。河北邢臺縣「挖出」122名反革命分子。[16]
全國在「一打三反」種受迫害的至少有二百萬人。
*山西的「中國共產主義聯盟」
三月二十八日,山西大同市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宣佈對「現行反革命暴亂集團」「中國共產主義聯盟」(簡稱「共聯」)的刑事判決書:
最 高 指 示
堅決地將一切反革命分子鎮壓下去,而使我們的革命專政大大地鞏固起來,以便將革命進行到底,達到建成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的目的。
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同市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刑事判決書
……為了全面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堅決鎮壓反革命破壞活動……特依法判決如下:
一、首犯徐關增,男,三十二歲,地主出身,學生成份,右派分子,浙江省新昌縣人……
二、首犯王汝強,男,三十五歲,資本家出身,學生成份,北京市人。其父係留美學生,其母、兄、姐均在美國和新加坡……
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歲,舊職員出身,學生成份,右派分子,杭州市人……
四、主犯劉世廣,男,三十六歲,地主出身,學生成份,右派分子,山東省昌邑縣人……[17]
十三人被定為「首犯」和「主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餘十三名「同案犯」則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二十六人多為一九五七年反右運動的受害者。一九六六年八月,他們在勞改農場裡分別組織了「中國共產主義聯盟」和「科學共產主義」兩個組織。他們的人生經歷難以一一追蹤,人們僅對任大熊、劉世廣二人的身世略知一二:
任大熊:一九五七年時為北大數學系青年助教。整風時,他從圖書館借出刊有赫魯曉夫蘇共二十大秘密報告的英國《工人日報》,與兩位學生共同翻譯後張貼在校園裡供同學們閱讀。結果反右時三人均被打成右派。任被判處無期徒刑。文化革命開始後,一九七○年三月,山西大同公安機關軍管會宣佈破獲一個名叫「中國共產主義聯盟」的「現行反革命暴亂集團」,一舉槍決十三名「首犯」和「主犯」,任大熊是「主犯」之一。
劉世廣:五七年反右時為清華大學學生。被打成右派後,於一九五八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他是「中國共產主義聯盟」的發起人之一,也是「中國共產主義聯盟」和「科學共產主義」合併的策劃人之一。當然也夠格做「主犯」了。(一九五七年整風時用筆名馬崎張貼大字報《還政於民》的馬維崎,以及寫《神‧鬼‧人》諷刺個人崇拜的孫寶琮,可能均罹難於「一打三反」。)
*寧夏的「共產主義自修大學」
一九七○年二月,寧夏省會銀川市「破獲了一起重大現行反革命集團」,一個以十三名青年學生為成員的「共產主義自修大學」,除吳述樟(銀川二中一九六八年畢業生)在《毛主席語錄》「再版前言」的「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頂一萬句」的旁空處寫過「放屁」二字,算是「惡毒攻擊」外,他們的主要罪名是書寫各種反動的論政文章。其中魯志立(北京農業大學一九七○屆畢業生)撰寫的《什麼是法西斯主義》,確是一篇討伐當局法西斯暴政的檄文:
「(中共當局)禁止一切為世界公認的民主權利以至人民的思想和言論自由,殘酷鎮壓一切反對或僅僅不同意暴力統治的人民,甚至採用公開的恐怖手段。
「竭力推行種種仇視人類的反動謬論,例如宣傳種族優劣論、反動血統論,人為製造階級與階級劃分論等來迷惑籠絡一部分人以達到鎮壓人民的目的。此外還竭力推行愚民政策,實行奴化教育,提倡奴隸主義的盲目服從精神,宣揚個人迷信和領袖至上的神話,從意識形態上已墮入了完完全全的唯心主義。」
「打倒法西斯!」
八月的一天,人口僅三十萬的省會銀川市將近十萬人擠滿體育館看臺和四周的街道,觀看對「共產主義自修大學」成員的「公開宣判」。因一名女生熊曼宜已在關押期間觸電自殺,「共產主義自修大學」中的吳述森(寧夏大學畢業生)、吳述樟兄弟和魯志立三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餘者分別被判無期和有期徒刑。受他們牽連的東北工學院學生劉唯勇被判處三年徒刑後死於獄中。[18]
*福建的「中國共產黨幸福委員會」
福建省龍巖縣適中公社農民謝洪水,一九四九年中共奪得政權時才十二歲,初小文化。土地改革中,他們家分了一塊土地,全家對共產黨感恩戴德。一九六○年家家戶戶斷糧,全公社餓死了四百多口人。他外出尋活路,幫人打鐵,卻被當作「盲流」扣押,做苦工。家裡妻子離去,孩子餓死。直到「三自一包」政策傳下來,龍巖的農民才有了一條活路。
由此,他和當地很多農民一樣,仇恨毛澤東而熱愛劉少奇。文革初,看到毛澤東打倒了劉少奇,更對劉少奇充滿了同情。一九六六年十月,他成立了一個「中國共產黨幸福委員會」,聲稱由劉少奇直接領導,進行秘密串聯。讀過中學的青年農民謝永祺一九六○年幾乎餓死,積極響應。他們出版了兩期《大眾之聲》的小報,擬定了中央委員的名單,其中有劉少奇、彭德懷、彭真、鄧小平、周恩來、朱德、宋慶齡、董必武等,還有早年在閩西領導革命、龍巖老百姓都熟悉的鄧子恢、張鼎丞等,唯獨沒有毛澤東、林彪、江青,也沒有他們自己。在他們編寫的《軍委密件》中,強調「要跟劉少奇走」,「要推翻毛澤東」,「以人民的利益為重」,「興起學習《論共產黨員的修養》高潮」……
一九六七年五月,他們又專門印發了《口號、呼籲書》:起來爭自由爭幸福!堅決打消一切不合理的制度,反對統購統銷!擁護繳公糧,擁護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中國共產黨萬歲!幸福委員會萬歲!馬克思列寧主義萬歲!劉主席萬歲!萬萬歲!
六月,他們編寫《黨章》,主要內容是:「我們堅持執行三自一包、三合一少、四大自由,取消階級,取消集體;我們的最終目的是徹底消滅毛林集團,為人民爭取最大的自由和幸福。」
當局從三月開始立案,成立偵破工作隊,「幸福會」卻幾乎成了半公開的組織,近三百人參加了該會,農民入會的決心書上寫明「擁護劉少奇」,入會相片反面寫著「為共產主義奮鬥」。相鄰的南靖縣的農民聞訊,有的趕去要求入會。蒲田、仙游等縣,有農民自行搞起了「幸福會」。
當「偵破工作隊」宣傳劉少奇的罪行材料時,絕大多數會員公開針鋒相對地為劉少奇辯護。謝洪水、謝永祺被捕後,仍然抗辯說:「大躍進……造成國家困難,那是毛主席的錯,劉少奇提出三自一包才扭轉了困難局面。」公安人員問謝永祺為什麼「頑固」,謝回答:「不願做劉少奇的叛徒。」
結果,謝洪水、謝永祺等十九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謝百添、謝尋興在勞改營中繼續為劉少奇辯護,被加「罪」而改判成死刑,立即執行。未被逮捕的人中,有十二人被逼自殺身亡,八人被打傷致死。有的人被槍斃後,妻子、母親也被逼自殺身死。[19]
*形形色色的「現行反革命」
一、「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
一九六五年底走出秦城監獄的反革命分子胡風,文革一開始即被送四川蘆山縣的勞改農場;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再度被捕入獄。一九七○年一月胡風因在報紙的空白處寫詩,但報紙上有毛主席的畫像,胡風又成了「現反」。四川省革委會以「在毛主席像上寫反動詩詞」的罪名將他判了個無期徒刑。
陜西安康縣農民易道均,因住房窄小、陰暗無光,無法張貼毛澤東標准像;再加上小孩呼喊「毛主席萬歲」時,他說過「哪裡能活一萬歲!」縣軍管會據此認定是「現行反革命」,判其死刑,於一九七○年六月槍斃了他。[20]
一九六九年三月,湖南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縣女社員丁祖曉給州委機關寫信抨擊當局強迫農民供「寶書臺」,逼得農民賣豬換「紅寶書」、甚至把買油鹽醬醋的錢、孩子的書錢都拿去「請毛主席像」:「是不是毛主席要做的?還是哪一級幹部為了獻媚而做的?」「這恰如封建王朝的上朝,把毛主席當封建帝王,天天朝拜。」四月二十一日中共九大閉幕,全縣都忙著紮「忠」字牌摟,掛「忠」字旗。丁祖曉和姐姐丁祖霞連夜寫了好幾張傳單,由丁祖曉進城散發:「這『忠』字是地道的個人崇拜。」她們呼籲「一切正直的革命人們」:「不要甘於做奴隸,起來造忠字的反,革忠字的命!」姐妹倆被捕後。她們的同學、青年女社員李啟順決定聲援她們。她刻鋼板、油印了一批《告革命人民書》,由她的妹妹李啟才深夜進城散發。於是這一雙姐妹也落了網。一九七○年五月八日,丁祖曉被拉到該縣鷺鷥河邊槍斃。李啟順則被「借」給吉首縣,在吉首游街示眾後遭槍殺。[21]
甘肅師範大學歷史系老教授張師亮曾在該系的學術討論會上批評過毛澤東,認為毛的「階級鬥爭,一些階級勝利了,一些階級消滅了,這就是歷史,這就是幾千年的文明史」的說法,不妥當、不全面。這算犯了「惡毒攻擊」罪。
青海柴達木戈壁灘的32108鉆井隊一位來自北京的青年人劉延德自辦油印的《中國工人報》,評說國家大事,於三月二十九日被捕。他在《毛澤東選集》書頁空白處加批語、打問號,又偷聽「敵臺」,被定為「現行反革命分子」,多次拉到大會鬥爭。大約因為其父是位高級幹部,被輕判五年徒刑。而另一位來自四川出身平民的青年,僅評論過中央文革小組的幾位成員,又說過在甘肅見到光著屁股要飯的人,被判了死刑。他被拉到戈壁灘槍決,無人敢為他收屍,遺體餵了野狼。
七○年八月被槍決在寧夏銀川的二十二歲青年學生吳述樟,最大的罪惡是:曾在《毛主席語錄》「再版前言」的「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頂一萬句」的旁空處,寫過「放屁」二字。寧夏綜合地質大隊物探技術員余渭國在一九七○年寫了一篇文章,說「林彪說毛主席的話句句是真理,這句話是錯誤的,是唯心主義的東西。他這樣一搞,實際上把毛主席搞成偶像了。」為此他被判處死刑,慘遭殺害。[22]
二、「為劉少奇鳴冤叫屈」:
全國各地都有因不贊成打倒劉少奇而獲罪的「現行反革命分子」。僅浙江省淳安縣就有二十八人「因劉少奇冤案受株連被判刑」。[23]被槍決的到處都有。
福建,福清縣有一位公社黨委委員堅持自己的觀點「沒有理由發動群眾批判劉少奇主席」,於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死在槍口下。
甘肅,寧縣某農場職工朱守忠不贊成「斷章取義」地批判劉少奇,拒絕表態同意劉少奇是「叛徒、內奸、工賊」,於二月二十一日被處死。
湖南:因「現行反革命」被判十年徒刑的原《新湖南報》編輯鍾叔河回憶:「我還曾親眼看到白發斑斑的老太婆,因為『為劉少奇翻案』而被判處死刑當場槍斃示眾。」[24]
河北,省電信工程隊青年電纜工人張坤豪公開己見,認為「劉少奇打不倒」。被勒令檢查,他就在紙上寫道:「我熱愛劉少奇主席。」「吹捧劉少奇」要付出代價,他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不通知家屬。屍體無人收埋。
湖北,安陸縣財稅所王竟成堅持認為「處理劉少奇是強權代替公理」,在鉅大壓力下拒不改變觀點,說「砍頭也只矮五寸」,結果於七○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槍決。
遼寧,省委機關女幹部張志新針對中共中央文件對劉少奇「叛變投敵」的指控,於一九六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寫下《劉少奇是我們黨傑出的領袖之一》一文:「劉少奇是不是叛徒、內奸、大工賊,我有懷疑。」「對劉少奇問題的決議,我是有疑問、有保留的,是不信服的。」[25]為此,張志新成了「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現行反革命分子」。
即便在那樣的高壓恐怖下,全國仍有不少人挺身為劉少奇鳴不平。因此被定為「反革命」而判刑、槍決的,多達兩萬八千多人。(另一說是:「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因為為劉少奇鳴不平而被判刑、處死的,約三萬人。」[26])
文革後最高法院給中共中央的報告稱:文革中因「反革命罪」被判處死刑的一萬四百○二人中,許多是「為劉少奇同志冤案鳴不平而被冤殺、錯殺的」。[27]
三、「攻擊江青同志」:
許多人因議論江青而慘遭殺身之禍。周信芳之子周少麟因「攻擊」罪被定為「反革命」判處五年徒刑。上海一位舞蹈教員,聽了別人議論江青的言論而沒有揭發,也被逮捕下獄。[28]
上海一個作曲家欲歌頌江青,採用越劇的曲調譜了一首歌。但是江青不喜歡越劇,曾說過越劇是「靡靡之音」,因此該作曲家馬屁沒拍成,反被打成了反革命。因為「用江青反對的曲調歌頌江青,就是污辱江青,就是『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29]
中央美術院學生、學生會主席傅小石(名國畫家傅抱石之子),在該校曾被許多人包括院長江豐在內,都認為是個「天才」。江豐被定為右派後,他因對院長表示了一點同情,也被打成右派。先在勞改農場呆了四年,在任江蘇省國畫院院長的父親給中國美術家協會負責人華君武寫信求助後,被放回江蘇省國畫院當一名勤雜工。文革中又被打成「現行反革命集團」成員。在萬人大會上被「公審」,判決書說他攻擊江青、反對文革,「罪大惡極,但因能主動坦白認罪,態度較好,從寬處理,判刑十年。」[30]
二月十七日,江西省會南昌召開萬人宣判大會,二十二歲的吳曉飛被槍決。他的罪名是曾寫下兩篇論文,說文化革命「是一件反常的政治事件」,「人民不管從政治上和經濟上說來都得不到一絲好處」;抨擊林彪「神化毛主席」,江青「是文化革命中無政府主義泛濫的根源」,對劉少奇的迫害「不擇手段、不通情理」等等。[31]
四、「攻擊」省市首長:
下放到寧夏賀蘭縣任四十里店公社書記的原西北局幹部田濤,因揭發批判一九六七年八月中央文革小組顧問康生指示駐寧夏的部隊在青銅峽地區鎮壓「保守派」,打死、打傷各一百oh人,並於二月十二日在銀川市街頭張貼大字報批評自治區革委會主任康健民,當即被捕。三月十五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次年死於獄中。
五、要求宗教活動:
在文革中,寧夏回族自治區嚴厲打擊制裁回族的宗教活動,「把回族群眾的風俗習慣當作『四舊』予以破除,還採取下指標、定任務的辦法,強迫回族聚居社隊和回民家庭養豬,並把這……當作『新生事物』宣傳推廣。同時,宗教機構被砸爛,宗教團體被解散,廣大群眾正當的宗教活動被視為『階級鬥爭新動向』而予以禁止。」這種對宗教活動的打擊,僅在文革初期的紅色恐怖中一時有效,以後被禁而不止,從未能杜絕回民的宗教活動。一九六九年前後,海原縣回民的宗教活動被當地政府無端限制,老百姓對此不滿而斥責政府,結果被當作「反革命活動」而追究,牽連兩千oh人,四十八人被逮捕判刑。[32]
六、莫須有的「反革命」罪:
一位退休了的知識份子在街道與人聊天,曾說過以前夜晚的天比當今藍,星星比當今亮,月亮也比當今明凈得多,如今被人揭發說是「公然誣衊社會主義月亮沒有封建主義月亮好」,於是也成為「現行反革命」。批鬥後被罰掃街,一直掃到幾年後文化革命結束,街道為他「平反」為止。
貴州榕江縣小學教師莫定欽剪貼、編輯刊登在報章雜誌上的各類人文資料、圖片,匯成了一本集子,作為教學資料供該校的教師和學生翻閱。如今那本資料成了反革命罪證。七○年九月,他被五花大綁押到縣人民廣場,在宣判大會上,判了二十年徒刑。該校兩位寫抗議書為莫定欽鳴不平的教師也被判處「勞動管制」兩年。[33]
*製造各類「反革命集團」案
湖南黔陽縣高陽大隊黨支部副書記一心搞出點成績升官,打死自家的狗後,向公社報告說狗被人毒死。公社書記正為揪不出反革命而犯愁,馬上批評大隊支部書記右傾,並責成副書記主持「專案組」破案。副書記馬上在大隊部架起一挺機槍,將社員抓去過堂。他聲稱揪出了一個十六人的「反革命集團」,槍殺了一人,打殘二人,將二人逼得自縊身亡。受株連者多達一百一十五人。[34]
七○年三月,山東安丘縣弄出一個子虛烏有的「反革命殺人案」,「憑所謂檢舉材料,對縣運輸公司馬金城等三十四人非法關押,造成自殺未遂五人,含冤身亡三人,致殘一人。」[35]
*越到上級越「左」越瘋狂
甘肅靜寧縣農牧站的女技術員毛應星,一九五七年在蘭州農業學校被定為右派。在夾邊溝勞改農場「勞動教養」幾年後,回到蘭州。當局認為她不配再當教師,將她送到靜寧縣。文革中她發了些議論,如「現在就是有一些奉承的小人,將毛主席包圍了」等等。她本被判處五年徒刑,可是七○年四月三日甘肅省革委會討論她的案件時,由於她的哥哥在美國,省委負責人說了一句「殺!很壞,家庭是反動的。」於是九天之後,她就倒在了城外的一塊麥田裡。[36]
四川,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重慶分行方運孚經常與人談論自己的觀點:「劉少奇是對的。他主張發展生產,發展經濟,有什麼錯?」「劉少奇打倒了,但這些主張打不倒。」「彭老總的萬言書字字閃金光……他的行為將與日月同光輝,與天地共久長,千秋萬代受人崇拜。」六八年「清理階級隊伍」時,公安局曾拒受銀行革委會報捕的要求。可是「一打三反」後,公安局為表示配合運動,改變立場將他收捕。起初經辦者擬判十五年,報到市公安局軍管會,加至二十年;送重慶市革委會審批,改成無期。最後,四川省革委會終審時改成了死刑。連原先經辦此案的人都不明所以:「這樣的案件為什麼判處死刑啊!」本來犯人可有十天上訴期,可是十天還沒到,方運孚就被拉去槍殺了。時為七○年三月。[37]
*瘋狂的殺戮
一九七○年三月間,湖南「長沙當局開了兩次大的殺人大會,每次處決近百名犯人,其中一半以上是政治犯。」運動前原判決為「死緩」的政治犯全部從勞改農場拉出,改判為「死刑,立即執行」,包括一九五七年被打成右派而開除學籍的大學生張九龍。據長沙中學生楊曦光回憶:「我在勞改隊,親眼看到了五十多個從未有犯罪行為和暴力行動的政治犯被處決。」四月的一天,當局又宣佈次日將判處六十多名反革命分子死刑。可是,第二天上午九時,有線廣播突然通知,宣判大會取消了。原來,中央發現地方殺人過多,需有所控制,突然收回了判處死刑的審批權。這樣長沙的一批反革命分子便幸運地由死刑改成了十五年徒刑。[38]
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蘭州召開萬人宣判大會,二十多名死刑犯被架上卡車游街示眾赴刑場處死。
一九七○年夏天,南京市分兩批槍決「現行反革命分子」,每批二十四人(其中有兩三名刑事犯)。在五臺山體育場召開萬人「公審大會」一一宣判後,二十四名犯人被分別押上十二臺卡車,每臺押兩名,開赴江東門刑場。卡車一路行進時,每臺卡車前方兩側各架一挺機槍,後面是一二十位全副武裝的軍人,兩名犯人立在後邊,面朝車尾,掛牌游街示眾。事前,革委會當局已經嚴密組織沿途各街道委員會,劃分了各自組織群眾觀看游街的地段。被通知觀看游街的群眾必須出席,且需自帶板凳,端坐街道兩側等候游街車隊,接受活生生的「階級鬥爭教育」。當局的組織效率奇高,從五臺山體育場到江東門的刑場,沿途安排的觀眾竟有百萬之眾。被槍決的包括一九五七年被打成右派的馬列主義編譯局俄文翻譯王同竹、南京市第二中學校長王飛等。
*各種「消聲法」大行其道
槍決「反革命分子」前使之發不出聲音、無法呼喊「反動口號」的做法,在全國大行其道:
最簡單的是麻繩勒喉管:江蘇省常州市某局長蔡鐵根原是南京高等軍事學院的訓練部長,一九五九年反右傾時被撤職。文革初被抄家,發現他的日記本裡有為彭德懷鳴不平的話,即被揪出。到此時已被關了三年多。七○年三月十一日,獄方用麻繩將他捆綁後宣讀「逮捕令」,緊接著便對他宣讀判決書:死刑,不准上訴。他剛要申辯,獄卒便勒緊已套在他脖子上的麻繩,使他說不出話來。接著就把他拉到刑場槍斃了。[39]
竹筒塞嘴:廣東海南島白沙縣槍決女醫士官明華前,用一節竹筒塞進她嘴裡,穿上鐵絲,紮在腦後,使她發不出聲。
「壓舌板」:寧夏銀川市槍決「共產主義自修大學」成員吳述森、魯志立、吳述樟前,使用了一種「壓舌板」,使其在臨行時無法喊叫。貴陽市建築公司女技術員馬綿珍被處決前已經絕食兩個多月,虛弱得站不起來,當局還是怕她呼喊「反動口號」,在她嘴裡塞進了壓舌器,外面再扣上一隻口罩,以免革命群眾見了心存異議。
割喉管:上海交響樂團指揮陸鴻恩因「塗寫《毛主席語錄》」,在「一打三反」中被判處死刑,押往刑場前喉管被割斷。甘肅靜寧縣女技術員毛應星被槍斃前,也被劊子手割斷了喉管。
其時,主持遼寧黨政軍全面工作的毛遠新(毛澤東侄子)等,批准了對反革命犯施行槍決前割喉管這一文革「新生事物」。第一個遭此處置的是瀋陽皇姑區克儉小學青年教師賈承厚。一九七○年五月,原中共中央東北局女幹部張志新因「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被判處死刑,因瀋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說「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而改判為無期徒刑。所以,到七五年二月毛遠新主持省委會議後下達處死張志新的命令時,遼寧省已有三十多人在行刑前被割喉管。瀋陽監獄當局割她喉管時不施麻藥,直接把她的頭按在磚塊上。以致旁邊一個女管教員慘叫一聲,昏厥在地,被拖了出去。[40]
當時,青年畫家韓美林因「思想反動」被下放到安徽淮南市瓷廠勞動,又因「裡通外國」而被押在安徽淮南市監獄。據他回憶,「十尺零六寸長的牢房裡,經常關上十四、五個人,每個人只有八寸寬的地盤。刑事犯和政治犯亂關在一起,政治犯腳鐐手銬,可以由刑事犯任意欺負。……一殺人,就早上四點拉鈴,然後用幾個高音喇叭同時放樣板戲。然後,兇神惡煞般的劊子手就進來拉人:『你!』『你!』『你!!!』驚天動地的哭叫,隨著是一排懾人魂魄的槍聲……。」[41]
*各地「支左」部隊的首長與軍管會負責人主持殺人
主持殺人的幾乎都是中共各地方組織的負責人。他們多半是在文革的血泊中升的官,對於人命何價毫無概念。一九七○年十月,廣州軍區司令員丁盛聽說海南島白沙縣一名女醫士官明華在監獄裡還寫文章罵林彪,便親自主持會議,將她判處死刑。[42]
原來在軍隊擔任軍政委、軍長的康建民、在寧夏自治區領導人被打倒後調任自治區革委會主任兼黨委第一書記。他公開發指示:「不服管教的,你們報上來,斃掉十個八個的。」[43]
「不服管教」的反革命中,有一位名叫朱守中的。他原是上海一所師範學校的副校長,因反右運動中「動搖退卻」被開除出黨,作為上海「支援寧夏大隊」的一員到中衛縣中學任教。一九六一年曾被押去勞改。六四年四清運動,他被開除教職,下放農場。他一直「不服管教」,常有反革命言論:江青「妄想以『老佛爺』慈禧自居」;葉群「要不是林彪的老婆,怎麼也爬不進中央。像這種做法,豈不是成了夫妻黨?」「把林彪的名字載進了黨章,這還叫什麼共產黨黨章?」「陳伯達自詡為中央唯一的理論家,看來也快不行時了「康生是中國的貝利亞,一直搞『契卡』的,寧左勿右,不知有多少好人吃了他的大虧……」其言論報到康建民那裡,便在「一打三反」中被「斃掉」了。
早在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冼恒漢主持的蘭州軍區黨委會議就決定判處甘肅師範大學教授張師亮死刑了。七○年月三月十七日,冼恒漢又主持蘭州軍區黨委會議,復議維持原判。軍區黨委決定後,甘肅省革委會辦公會議只不過復議通過,蓋了個橡皮圖章。[44]
上海警備區的一個師政委徐海濤擔任上海市革委會「文教組」組長後,聽說上海圖書館有不利於張春橋的歷史資料。於七○年二月九日到上海圖書館召開「深挖現行反革命分子全館動員大會」,他在臺上點名單。他念一個名字,下面就揪一個,馬上按成「噴氣式」。隨後便宣佈對他們「隔離審查」,造成一人自殺,一人自殺未死,一人精神失常。[45]徐海濤有功於張春橋,所以張春橋當上了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後,立即提拔他,給了他一個總政治部保衛部副部長。
陜西安康縣副縣長雷雲祺、縣政協常委張開印,屬一九四九年起義投誠後留用的人員。軍管會以「反革命」罪將他們槍決。該縣「一打三反」中拘捕二五四人,槍決二十七人,另致使二十人自殺身亡。[46]
安徽淮北市委書記高心泰等二人一九六七年被中學紅衛兵拷打致死,副市長楊傑等六人被誣為這件「政治謀殺案」的幕後「黑手」,於一九七○年四月判處死刑。市革委會主任是「支左」的部隊首長。他在全市幹部大會上得意洋洋地宣告:「無產階級專政的槍聲就要打響了!這是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的偉大勝利!但是,現在有人……說我們頭腦發脹,草菅人命。屁話!這是屁話!對於反革命,我們就是要草菅。他們本身就是草,毒草。我們不但要殺,還要斬草除根……他們的頭,殺定了!我們殺定了……」[47]祗因為待殺者中有兩名高級幹部,省裡派人復查,確證是一起冤案,那幾名受迫害的人的頭才沒有被削掉。
*殺人也有「指標」
陜西銅川煤礦有個「勞動教養」的右派分子黨治國。他原是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的學生。即便是在勞改,他也不忘宣傳馬列主義。他組織了一個「共產主義小組」,輔導煤礦工人業oh學習《共產黨宣言》。這樣便算犯了「現行反革命」罪。
在被鬥爭、毒打了一陣之後,銅川市法院將他判處死刑,上報陜西省待覆處決。恰好那時省法院按指標行事,已作好計劃槍斃四名,而各地當時報審的死刑犯共七名,黨治國排第五。竟因此而逃了一命。十多年後,他出獄回到母校,領到了一張久違了近三十年的清華大學水利系的畢業證書。而那四位排名在他前面的「現行反革命」,雖然也被當局承認是冤殺而平反,卻白白成了殺人「指標」的犧牲品[48]。
應當指出,在那亂捕亂殺的當頭,也有正直的司法工作人員履行職責。
安徽合肥市一家無線電廠挖出了一個「三民黨」反革命集團,全案二十一人,合肥市中級法院判處其中四人死刑,二人死緩,一人無期徒刑,其餘都判了有期徒刑。安徽省高級法院的法官汪崇啟接到報審的案卷,沒大筆一揮了事,而是仔細核查案卷,提審被告,查明該「反革命集團」的「張貼反革命標語」等罪名,全部是辦案者為了揪出一個反革命集團邀功,通過刑訊逼供、誘供而編造出來的。案情澄清,被告開釋,汪法官一下救了四條人命。[49]
*大批國人自殺
又有大批中國人被逼得走上了自殺之路。
青海貴德縣,「一打三反」中十四人自殺。上海市南匯縣「審查」、鬥爭了三千oh人,「造成非正常死亡六十二人」。寶山縣的「一打三反」,「有二百五十多人作為敵我矛盾處理,四十一人被迫自殺。」[50]
江蘇溧水縣,一九七○年初開始「一打三反」,死亡十三人。廣西欽州地區,「發生自殺事件二三八起,其中死亡一八八人。」「河池地區自殺一六九人。」[51]
由於「一打三反」緊接著「清理階級隊伍」,所以許多地方談到非正常死亡時,將「清階」和「一打三反」合一而談。譬如雲南鎮雄縣官方記載說「省革委派工作隊來鎮雄指導『清理階級隊伍』和『一打三反』,搞逼供信,造成一百○七人非正常死亡。」河南安陽市郊區籠統記載「清隊」和「一打三反」共死亡二十八人。[52]
*全國逮捕二十八萬多「反革命分子」
據歷史學家王年一披露:「一九七○年二月至十一月共十個月挖出了『叛徒』、『特務』、『反革命分子』一百八十四萬多名,捕了二十八點四八萬多名,殺了數以千計的人。」[53]其中,逮捕了「反革命分子」二十八萬四千八百多名。[54]
一九七○年是文革十年間當局「依法」槍決「反革命分子」的集中期。文革結束後最高法院向中共中央報告說:「一九七○年『一打三反』運動中錯判死刑最為突出。寧夏錯殺七十人中,一九七○年判處的有六十八人;天津市錯殺的二十八人中,一九七○年判處的有二十二人。」[55]
就全國而言,在「一打三反」運動中非正常死亡的人數,應在十萬以上。
註釋﹕
1 《湖北省志‧大事記》(湖北人民出版社,1990)第695頁;宋永毅孫大進《文化大革命和它的異端思潮》。
2 楊曦光《牛鬼蛇神錄》(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香港分社,1994)第100頁。
3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3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第77頁。
4 王年一《大動亂的年代》(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第337頁。
5 同上。
6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3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第80頁。
7 《中國共產黨執政四十年》(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89)第330頁。
8 《勉縣志》(一九八九年版)第461頁。
9 《右派論點選輯》(北京:北京大學社會主義教育委員會,1957)第32頁。
10 黃繼忠與本書作者的談話。十多年後黃繼忠獲平反,回北京大學時才聽說顧文選被槍斃之事。
11 一九七八年五月中國文聯全委會擴大會議發言簡報,周而復發言第1至10頁。
12 老鬼《死刑犯有說話權》,《中國之春》一九九三年八月號。
13《西平縣志》(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第308頁;《沂水縣志》(濟南:齊魯書社,1997)第35頁。
14《歷史的審判(續集)》(群眾出版社,1986)第239頁;《歷史在這裡沉思》第五卷第328頁。
15《泰興縣志》(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3)第31頁;《戶縣志》(一九八七年版)。
16《安陽市郊區志》(1990)第40頁;《邢臺縣志》第36頁。
17《中國之春》一九九二年十一月號第63頁。
18《上訪通訊》編輯室編《春風化雨集(下)》(北京:群眾出版社,1981)第63至71頁。
19 戴煌《直面人生》(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第三一五頁。
20《安康縣志》(一九八九年版)第九○八頁。
21《春風化雨集(下)》(群眾出版社,1981)第138至145頁。
22《當代中國的寧夏》(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第172頁。
23《淳安縣志》一九九○年版第531頁。
24《新文學史料》(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第二期第156頁。
25《共產黨員》一九八○年第二期,張志新《劉少奇是我們黨傑出的領袖之一》。
26 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簡史》(中共黨史出版社,1996)第196頁;《黨史文匯》一九八六年第四期。
27《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北京:人民出版社)第六四九頁。
28 一九七八年五月中國文聯全委會擴大會議發言簡報,吳曉邦發言第11頁。
29 巴金《隨想錄》第一集。
30《人物》(北京:人民出版社《人物》編輯部)二○○○年第三期第一一六頁。
31《春風化雨集(上)》第四○六頁。
32《當代中國的寧夏》(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第166頁。
33《春風化雨集(上)》(群眾出版社,1981)第52頁。
34《春風化雨集(上)》(群眾出版社,1981)第167頁。
35《安丘縣志》(1992)大事記。
36《春風化雨集(上)》(群眾出版社,1981)第二○五頁。
37《春風化雨集(下)》(群眾出版社,1981)第107、113至118頁。
38 楊曦光《牛鬼蛇神錄》(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香港分社,1994)第148、295頁。
39《炎黃子孫》一九八九年第六期第43頁。
40 朱建國《張志新冤案當初是逐步披露的》,鄭兢業《忠烈失骨骸,張志新魂歸何處?》,2002.12.18《亞洲週刊》
41《十月》一九八○年第二期第152頁。
42《春風化雨集(上)》(群眾出版社,1981)第一九七頁。
43《春風化雨集(上)》(群眾出版社,1981)第四一七頁。
44《春風化雨集(下)》(群眾出版社,1981)第90頁。
45 葉永烈《張春橋浮沉史》第十二至十四頁。
46《安康縣志》(1989)第908、909頁。
47《歷史在這裡沉思》(太原:北嶽文藝出版社,1989)第五卷第117-118頁。
48 《人民文學》一九八六年七月號,陳祖芬《理論狂人》。
49 朱孝池等《法官軼事》(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第一九七頁至二○六頁。
50《貴德縣志》(1995)第29頁;《南匯縣志》(1992)第138頁;《寶山縣志》(1992)第47頁。
51《溧水縣志》(1990)第32頁;《當代中國的廣西》(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第132頁。
52《鎮雄縣志》(1987)第325頁;《安陽市郊區志》(1990)第40頁。
53 王年一《大動亂的年代》(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第337頁。
54《中國共產黨執政四十年》(北京: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89)第330頁。
55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件匯編(上)》(人民出版社,1982)第649至650頁。
──原載《黃花崗雜誌第五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