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瑞都案涉恐嚇證人謝生富再羈押
【大紀元6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涉及新瑞都案、二月間獲法官裁定以兩千萬元交保的台肥前董事長謝生富,交保後先後十次打電話恐嚇、威脅葉姓女證人,葉女錄下兩人對話製成MP3光碟,台北地院昨天開庭時,法官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再執行羈押之規定,當庭裁定謝生富羈押禁見,謝生富是我國司法史上重金交保後又回籠的首例。
刑事訟訴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若被告停止羈押後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得再執行羈押。
葉女是謝生富擔任台肥董事長時的秘書,她昨天向法官表示,謝生富於今年二月間獲交保後,即多次打電話至她家中、辦公室及手機,要求作出不實的陳述,並恐嚇若不從「對兩人都不好」,葉女心生恐懼,錄下兩人於四月廿九日上午九時卅分的對話,並燒製成MP3光碟交給檢方。
謝生富昨天在庭上僅坦承打過電話給葉女,但無恐嚇及勾串情事,檢方立即提示MP3光碟及譯文,指出謝生富要求葉女,針對八十八年九月間,代他至台肥地下停車場收受蘇惠珍五百萬現金一事翻供,謝生富見狀啞口無言。
依據檢方提供給法院的資料,謝生富除了在四月廿九日打電話給葉女外,並曾在六月五日、八日及九日,密集與葉女通聯,葉女表示,這全是謝生富要求她翻供的電話。
根據錄音譯文顯示,謝生富與葉女在四月廿九日的對話中,謝生富要求葉女改向法官供稱,五百萬元是葉女自己和謝生富的借貸,與李明哲、蘇惠珍等人無關,當時葉女拒絕配合;審判長林銓正聽聞後,即諭示謝生富「你今天別想回去了」,隨即在下午三時許裁定謝生富羈押禁見。
此外,曾提供帳戶供李明哲、謝生富等人匯入資金的證人連寶玉,昨天也翻供,表示自己在檢調偵訊時,供稱李明哲匯兩千五百萬元給她,是李明哲代替謝生富償還債務,係神志不清下作出的陳述;她聲稱,事實上兩千五百萬是她與李明哲之間的借貸。由於連女先前在檢方偵訊時已具結,昨天卻翻供,已涉及偽證罪嫌,檢方在退庭後立即將她改列被告,並進行約談,晚間七時許將她釋回。
謝曾任法官 忘了學法人樣子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新瑞都案承審法官胡宏文表示,曾任法官的謝生富,遭起訴後還涉嫌多次騷擾、恐嚇證人,忘了學法人應有的樣子;胡宏文指出,謝生富再遭羈押後,先前他交出的兩千萬元保釋金將予退還,他說,相關證人及被告應以謝生富為殷鑑,不要以為交保後就可任意串供。
胡宏文法官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一百一十七條規定,被告縱使獲交保,一旦有串證、恐嚇證人嫌疑者,仍會構成新的羈押理由,將面臨再回籠的命運;他呼籲,不論是被告或證人,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說實話」。
胡宏文法官也表示,遭謝生富要求串供的葉姓女證人,遭遇令人同情。據指出,葉女本已與男友論及婚嫁,但新瑞都案及台肥釋股弊案爆發後,葉女因曾替謝收受款項而遭捲入,男友也離她而去,葉女出庭時多次落淚。
葉女不甘無端受累,在謝生富多次要求串供後,終於決定展開反擊,於四月廿九日錄下兩人的對話,並提供給檢方,讓已獲交保的謝生富因此又回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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