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全國欠稅大戶多達八百多人,最新統計積欠稅額多達四百多億元,行政執行署正積極修改行政執行法,將來商界聞人黃任中等欠稅大戶,外出僅坐得起公車、捷運、吃路邊攤、無法申辦信用卡等景況將會成真。
行政執行署決定採霹靂手段,昨日開始研擬一項「全方位緝拿欠稅大戶專案行動」,將以修法和委託司法警察機關提供檢舉線索等「雙管齊下」手段,順利追緝欠稅大戶到案或迫使其可能面對清苦的生活,而不得不繳納欠稅款。
在修法方面,行政執行署擬修改行政執行法等法規,對惡意欠稅大戶採不得投票、參選等限制部份公民權、以「破產法」伺候、提高刑責、被銀行列為「不良債信」對象、比照德國採取登錄「債務人名簿」作法,不得擔任公司負責人等嚴厲手段。
執行面方面,擬擴大提供檢舉線索的來源,即在原來的民眾之外,亦發函警政署、調查局等單位,將動員全國七萬多名警察、二千多名調查員做為行政執行署的「線民」,提供欠稅大戶的行蹤;這項專案行動,無異以全國之力「捉人」,使欠稅大戶無所遁形。
若主管查緝的相關行政執行處因而查獲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將以機關為單位,頒發檢舉獎金給有關警察機關或調查局所屬單位,最多可達二十萬元。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十二個行政執行處鎖定的欠稅大戶,個人是欠稅一千萬元以上、公司行號負責人欠繳一億元以上稅款;不過,調查發現,不僅多達上百名的欠稅大戶早已「落跑」,逃避催繳巨額欠稅款,也有相當高比例的欠稅大戶以「拖」字訣避不見面的方式敷衍執行處人員。
行政執行署認為這些惡意的欠稅大戶,「不能盡國民義務,卻要享受國民的權利」,此外,為遏止欠稅的惡行,故昨日決定修改行政執行法等相關法令,提高刑責外,在不違反基本人權的規定下,將限制欠稅大戶的部份公民權,包括不得參選公職、投票或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權利,直到繳清欠稅款為止。
此外,擬納入香港破產法的規定,使欠稅大戶只能享有基本的生活條件,不再出入坐賓士車、住豪宅;同時,將比照德國作法,讓欠稅大戶面對「失權結果」,即登錄「債務人名簿」,欠稅大戶將無法再擔任公司負責人及列為銀行「不良債信」對象,無法貸款或申辦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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