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警方偵破三千五百萬元的新搶案,但僅起出三百餘萬元贓款;儘管到案嫌犯一致將鉅款的下落推給未到案的「阿成」,但主嫌王瑞賓也供出曾有一名知情的黑道大哥「阿文」,恐嚇分一杯羹而拿走一百萬元,警方目前也針對「黑吃黑」的細節進一步追查中。
警方專案人員表示,歹徒之間不僅因嚴重分贓不均而起內訌,也因為「黑吃黑」的情況嚴重,警方發現,這起搶案的分贓情況,出現極不平均的現象。
專案人員經過個別偵訊之後,已得知未到案的「阿成」在犯案得手後,一開始即擺明他要自己吞下大筆贓款,因此,他不僅從頭到尾刻意隱瞞身份,且根據共犯指稱,「阿成」在鳳鼻隧道拿錢出來的時候,其他人因為嫌太少,「阿成」居然還當眾拔槍、拉槍機「示警」,要大家別想動他袋裡現鈔的腦筋。
其它嫌犯在分贓不均的情況下,則出現嚴重嫌隙。警方表示,在此嫌隙之下,每個共犯之間彼此都有心結,甚至偶爾會互相打電話,追問「阿成」與那兩千兩百萬元的下落,也因此讓緊盯的警方專案人員得以利用這個機會在共犯之間玩「連連看」。 王瑞賓另供稱,一名綽號「阿文」的黑社會份子在得知他犯下這起搶案後,便向他勒索一百萬元「封口費」,他也在五月卅日前往香山第二體育場把錢交給「阿文」。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新竹十信運鈔車搶案三千五百萬元被劫鉅款,只尋回三百餘萬元,落網嫌犯都口徑一致把其他贓款下落推給在逃者,承辦檢察官林李嘉表示,這些嫌犯似乎有意隱匿犯罪所得。
林李嘉說,歹徒所犯的三人以上結夥強盜罪,最輕本刑為七年,換言之,嫌犯只要在監獄裡「拗」個幾年,就可假釋出獄「享受收成」,因此林李嘉說,他曾考慮在起訴時,建請院方對所有嫌犯「併科等價罰金」,不過受限於強盜罪的主刑為自由刑,並非罰金刑,所以檢方目前還在思考如何破除嫌犯蓄意隱匿犯罪所得的情況。
對於林李嘉檢察官的感慨,執業律師鄭勵堅分析說,就算強盜罪的主刑可以併科罰金,但依我國現行刑法的規定,罰金得易服勞役,且不論金額多寡,最長只能易服六個月,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考量,他認為應該修法,除了對一干涉案者宣告徒刑定罪,也要求其強制勞動,直到償還完犯罪所得為止,才符合社會正義。
檢警表示,嫌犯是否蓄意隱匿﹖是否有黨羽協助搬運、寄藏或收受?這些都將是持續清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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