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三千億擴大公共投資
【大紀元6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針對後SARS重建工作與部分可提前辦理的「六年國家發展計畫」大型公共建設,游揆昨天指示相關單位,研擬三年三千億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與特別預算案,於九月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前提出,藉此吸引民間投入資金,振興國內景氣,行政院預估未來三年每年將可因此提升經濟成長率一個百分點。
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強調,分成三年執行,主要是沒有黨派考量,不管明年以後那一個政黨執政,都可以做,政府希望得到立法院各黨派的支持。
林佳龍指出,立法院已經通過五百億SARS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但因內容已設定用途,行政部門可以調整的空間有限,而總計七百餘億的擴大公共建設與公共服務就業計畫特別預算,則多屬於中、小型建設計畫,而且許多經費直接撥給鄉鎮市區公所,為了達到帶動台灣經濟景氣,行政院才決定擴大辦理。
他表示,由於受到公債法與預算法限制,政府預算無法支應如此龐大開銷,因此才希望以特別法、特別預算方式推動,三千億的預算案將一次提出,但進度則分為每年約一千億執行,主要用在類似污水下水道等可提前辦理的國家發展計畫大型公共建設,以及後SARS相關重建工作。(//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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