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女子勞教所人權迫害十大手段
【大紀元6月1日訊】一名上海法輪功女學員,因為繼續修煉真善忍,多次被抓、拘留、拘役和傳訊。日前她向明慧網投書,把她被關押在上海市女子勞教所的所見、所聞、所體會到的做個全面的迫害事實報告。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6月1日報導,2001年4月,這位女學員在兒子家門前被抓,被非法判勞教二年。之前,她已有半年以上流離失所。據有關人士透露,610辦公室把她列為“全國通緝”,各港口和交通要道都有她的照片。他們為了抓她,到她家和許多法輪功學員的家庭搞深夜騷擾、搜查,問:“你們是否認識XXX?”或者:“你們這兒有一個新來的白頭髮老太太住過?”江氏集團和其610組織連一個66歲頭髮全白的手無寸鐵的老太太也不放過。
報導說,在外面很難想像勞教所內的情形。上海女子勞教所曾受到當權的表揚,特別是五大隊,因其洗腦行為而受到特別表揚。勞教所的警察們使用見不得人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下就是這位女學員在勞教所的所見、所聞、所體會到的全面回顧:
1. 成立專管中隊迫害法輪功:
進所的新學員多被分配在其他各大隊、中隊幹活。過一段時間再分批進入“專管中隊”。2001年9月開始專管中隊被編成5大隊,所有的生活項目包括勞動都在五樓,與其他大隊全部隔開,以洗腦為主。警察制定了一套迫害方案。
2. 成立破壞為目的的骨幹小組:
小組成員從警察那兒得到李洪志師父最新的經文並與負責洗腦的幹警共同商討歪曲並改變經文內容,然後通過強迫性的講評會結合其他詆毀材料強制給法輪功學員灌輸。
3. 洗腦:
警察蔣××講:“有人說我們在給你們洗腦,是的,我承認我們也在搞洗腦,要把你們頭腦中記住的法輪功的東西統統洗掉!”他們具體採用下列方法來達到洗腦的目的:
(1) 反復強迫觀看“焦點訪談”報導的“自焚”等他們栽贓陷害的“謊談”。每當此時,他們就借機侮辱法輪功學員。
(2) 強迫看充斥著誣蔑法輪功和李洪志先生的言詞,以及其他許多的亂七八糟的材料,使一些頭腦一時糊塗的學員走了不該走的一步。
(3) 看許多誣蔑法輪功的文章,那些特別惡劣的有。他們集大肆誣蔑、辱罵、誹謗之能事。有的法輪功學員抵制這些東西,並把一堆誣蔑資料扔出很遠而被警察關進嚴管組兩個月。以後惡徒就叫看管的勞教人員在旁邊念,強迫聽。在嚴管組或禁閉室的,警察用喇叭放,讓你從早到晚地聽。
(4) 用電視節目來迷惑法輪功學員。
(5) 大隊上分類大課洗腦。每次上大課時蔣××總是借題發揮,大聲辱罵。其實他們完全能夠意識到他們自己的所作所為真正地具備了邪教的特徵。
4. 平時轉移法輪功學員目標,分散注意力,他們舉辦各種如英語、編結等學習班,沒“放棄修煉”的不可參加。組織被洗腦者學唱歌、舞蹈,先後在大隊和所部演出,甚至到其他教養和勞改場所演出。
5. 不擇手段的造謠來矇蔽學員:
一些警察信口雌黃,編造謊言簡直到了恬不知恥的地步。鼓吹“全國95%以上的煉功人都放棄了”。2003年春又惡毒造謠,把法輪功和“911”等恐怖事件聯繫起來。
6. 以恐嚇並威脅利誘:
威脅說“政府”要更嚴厲地鎮壓法輪功,那些不放棄的將來要如何如何。警察蔣××每次在講評會和上大課時都要聲嘶力竭地大叫:“你們知道嗎?你們不轉化是沒有好下場的!名譽上搞臭,24小時監控;經濟上搞垮,你不放棄修煉什麼工作都找不到,沒人要你,原來的單位也不要你,開除!退休拿不到退休工資!肉體上消滅,對於頑固不化的要堅決徹底進行鎮壓!” 到2002年下半年又宣稱:如再不“放棄修煉”的,到期也不能出去,直接送青浦法制學校洗腦班,先三個月,不行,再三個月,再不行就送回勞教所,還不行,判刑。又舉例說:“柏根娣和楊××出去時沒放棄修煉,現又送進來了,都判了三年。”
柏根娣是第一個被送進上海女子勞教所的,看管她的人員換過十幾個,在體罰和辱罵中她都堅定地走了過來,這次被非法再次送進來,據說一直在吃囚菜(僅一個蔬菜),而且處境極其惡劣。
7. 關禁閉和加重勞動迫害:
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在禁閉室被強迫長時間靜坐,並看、聽“揭批”材料。而在嚴管組的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定很高的勞動指標,而且時間長(6:00am-10:30pm),長時間地不停頓勞作和肌體折磨使人頸椎疼痛難忍。
8. 讓刁鑽的勞教人員看管法輪功學員,挑撥互相之間的關係,縱容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行惡:
一個法輪功學員往往被警察支使由二名以上的勞教人員寸步不離看管,這些勞教人員大多是由偷盜、吸大煙、賣淫者構成,她們在上廁所、吃飯、勞動時都看管著你。為了表現自己、早點解教,她們什麼壞事都幹得出來,什麼不堪入耳的髒話都說得出口。
9. 體罰:(嚴管組,禁閉室,罰站)
2001年7月4日至9月4日,五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送至“嚴管組”,不許說一句話,日夜備受煎熬。夜12時睡覺,晨5時起床。實際上不是睡覺而是餵大群的蚊子,這是警察的整人手段之一。進嚴管組的有蔡倉妹(不戴勞教證)、何莉華(不說話,不寫保證書)、吳秋蓉(聲明作廢了在看守所寫的“決裂書”,並且不配合勞教人員)。
2001年11月這位女學員在看完詆毀法輪功的片子後,在隨後的討論中否定了其中的論點,致使警察蔣××大發雷霆並把她送入禁閉室。因冬天她衣褲單薄,坐在20公分高的小板凳上手放膝上,兩腿併攏,挺直腰桿保持一種姿勢靜坐十幾個小時,手腳凍得發紫發黑長滿凍瘡,同時不斷忍受著勞教人員的惡意挖苦和謾罵。在肌體、生活、精神上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折磨。在此環境中,身體素質急劇下降:眼球出血,胸部悶痛,咳嗽,痰中帶血,有時一口一口地吐鮮血。血壓升高至185-110,心臟早搏,臀部嚴重潰爛。事後警察不得已把她從禁閉室轉到嚴管組,寒冷的情況稍好一些。有一次監視她的勞教人員把警察在她周記後的一段批語給她看:“你對XXX(指我)要注意不要讓她有好感覺,你罵她時把門關起來,不要讓其他法輪功人員看見,否則她們要出來打抱不平。”
2002年8月因她拒絕回答“每日一題”,警察罰她站著不動,從起床到晚上十點,這樣每天站著有一個多月直到10月15日,又把她送進嚴管組。當時被關押在嚴管組裏的有陳伯英,40多歲;管龍妹,鄭琴芳,30多歲;李小英,廖小明。
陳伯英在外地被抓,遭到拳打腳踢,警察把她從一處踢到另一處,再用腳踹她。她體質很差,從10月15日到03年元旦解教一直關在嚴管組,很堅定。
鄭琴芳,很堅定,什麼也不怕,聲音洪亮,警察一直把她放在其他大隊幹活。
管龍妹,因不配合勞教人員並嚴厲斥責警察而被上了銬,之後不久我見她原來120多斤胖胖的身體怎麼一下變得又瘦又小了呢?後來才知道,她當時被押到四樓兩手反背懸空吊起來,一次吊了8小時,一次吊了6小時。她說:那時候真是無以名狀地疼痛,如萬針扎在頸背和肩臂上。但她就是不妥協!在她喊叫時,監視她的勞教人員(吸毒者王李娣),在警察的背後支使下用臭襪子塞住她的嘴!
廖小明,原本很活潑的女孩。監視她的勞教人員非常邪惡,不讓她說一句話,後來她就變得什麼話也不能說了。有一次小明尿急,因站久了肢體麻木而尿了出來,勞教人員就又有了諷刺挖苦辱罵的機會。由於小明一直不言語,最後也被送到其他大隊進行迫害──強制的密集型勞動。
還有一個學員(名字不知),因“衝撞隊長”的罪名而被綁在床上。
10. 威逼利誘:
警察給程度不同的被洗腦後妥協的人以不同的生活待遇,並對她許諾如放棄修煉就給她更好的待遇,她心想真是可笑的許諾!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專業是搞設計的,警察讓她搞黑板報,她不幹,問為什麼?她說:我設計的和追求的是最美好的東西,是真正的藝術,不能把他用在這樣的場所。
11. 由被洗腦後妥協而放棄修煉的人搞充斥謊言的“專題講座”:
由徹底被洗腦後妥協而放棄修煉的人(猶大)通過周記、書信和書寫材料搞“三堂會審”,猶大坐高凳子,法輪功學員們坐小凳子。一般“專題講座”都由叫黃蓓(同濟大學)、潘寧和徐微分的猶大們操控。2002年2月27日,他們大放厥詞搞會審,有法輪功學員剛要反對就被勞教人員拖出了會場。當時她理直氣壯地指責他們的卑劣行徑,“會審”搞不下去了。她被警察又送進了嚴管組。一年後有人告訴她:自那以後,“專題講座”取消了,又有了新的取代方式,就是搞“鞏固班”和“提高班”,危害性很大,很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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