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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文送太遲?總統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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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游繡華╱花蓮報導〕針對立法院決議下會期再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陳總統昨天表示,他沒有延遲送出大法官提名咨文,而且比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要求的時間早,王院長應該給個說法,還總統府公道,而且,如果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也是對憲政負責。

 陳水扁強調,大法官提名涉及司法權如何正常運作,他是基於對憲政有責任,才想咨請立法院召開臨時會,並非不尊重立法院,而且尊重國會的同時,無論是三權憲法或五權憲法,都不能漠視司法權,不能說只有立法權而不尊重司法權,因此他不算違憲。

 宋楚瑜昨天批評陳水扁總統若咨請立法院召開臨時會,不尊重國會多數決定,才是干預國會,以及不尊重憲政,這也才是憲政危機。陳水扁昨天下午到花蓮糖廠吃冰時說,大法官提名涉及司法權如何正常運作,如果立法院的決議和司法權有衝突,造成院際爭議,總統本來就有調解權。

 陳總統指出,他沒有延遲送出咨文,一切是遵照立法院長王金平要求的時間送達;因為總統負責提名,立法院負責同意,而院長代表立法院,最早總統府問王院長何時送大法官提名文件?王院長說只要在五月底前送達即可,並稱會負責延會時間到大法官審查、通過。

 他說,後來立法院又要求總統府提前在五月二十七日前送出大法官提名咨文,總統府快馬加鞭提早在廿一日送達,這不僅比王院長要求的時間早,也比往例在一週前送達的時間早。

 陳總統說,可能是有人不了解這個過程,誤以為總統府送得太慢,實在非常冤枉,希望王院長能出面說明,給個說法,還總統府公道。

王金平曾建議 咨文5.25前送達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儘管立院已決議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延至九月再審,但在表決戰登場前,陳水扁總統曾在前天特別約見立法院長王金平,希望再遊說國、親二黨接受「延會審畢案」,但最後還是功虧一簣。

 對於陳總統指稱,下屆大法官的提名咨文於五月下旬送達立院的時間是他所建議,王金平指出,他確曾建議總統府於廿五日前將咨文送至立法院,而他也勸朝野黨團延會審議人事同意權案,但最後立院仍決議延至九月再審。

 王金平昨天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為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處理時程問題,陳總統在立法院進行表決前,曾特別與他見面,表達對此事的關切,希望他能說服國、親二黨以延會方式處理同意權案,晤談過程中,陳總統也提及延會處理案若遭表決失利,不排除咨請立院召開臨時會,但他已當面向陳總統分析此案的爭議與憲政風險,並提醒陳總統慎重考量。

 對於表決前一刻遊說國、親二黨的過程,王金平指出,在結束與陳總統的會面後,即經由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向國民黨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轉達陳總統的期待,而在當天下午三點四十分,二黨立場不變的訊息再由林豐正傳達至立院,但為盡最後努力,他在表決前再度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但仍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只好在四點三十分交付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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