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ARS病人從北京醫院逃回遼宁老家 造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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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訊】一SARS病人從北京醫院逃回遼宁老家激起公憤, 造成社會恐慌.
据官方中國新聞网05月08日報道,一位已經在北京确診并住院治療的遼陽籍SARS患者,在住院期間擅自离院,帶著女友乘坐火車和出租車逃回遼宁老家,并在家中躲藏多日。這一嚴重事件昨天深夜被披露后,今天在各地引起強烈反響。給社會造成了恐慌。
昨天晚上,遼宁省衛生廳發出《緊急公告》說,一個在北京确診的SARS病人于五月二日,從北京乘坐到沈陽的十一次特快列車到沈陽北站,出站后乘捷達出租車到遼陽燈塔市鏵子鎮家中;請乘坐過該次列車的旅客和司乘人員,速与當地疾控中心或防疫站聯系登記,如有發熱等症狀,當地衛生部門將組織體檢。經查,該患者為家住遼陽燈塔市鏵子鎮礬盛村的張姓男子,他于四月二十二日住進北京市宣武區一家醫院,被确診為SARS接受治療。五月二日凌晨從醫院出走,帶著女友乘坐當日上午十點二十分的十一次列車离開北京,當日晚上到達沈陽北站后乘坐一台出租車于當晚九點三十分左右跑回礬盛村。回家后,張某一直藏在家中,他的父母也像往常一樣上班。直到五月六日下午他在去燈塔火車站准備買票的時候,終遭剛剛得到消息的當地警方等部門的詢問,并于七日凌晨被衛生防疫部門送到遼陽診治SARS的定點醫院。
今天早晨,得知這一消息的人無不感到震惊,有的人甚至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人們在電話里、在交談:“真不敢相信”!“這個人太不道德了”!“他在害人”!“沒有人性的人”!“此人行為無恥.人性低劣”!“那個患者太不自覺了,害己害人”。“沒有起碼的道德觀和責任感”!。“不負責任”!“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社會、對家人的不負責”!“缺德!“無論如何,這個家伙對于親友也好、還是對社會也好,都太不負責任了”!“危害社會,危害人民的身體健康,素質太低!對這樣沒有道德的人要嚴懲”!“可惡!他會給他人帶來不可估量的嚴重后果”!“應該嚴懲”!“害人啊!沒責任感的敗類,應受法律懲罰”!“他這是犯罪!應該嚴厲懲處這樣的傳播者、害人精”!
有專家指出,張某的行為已构成犯罪,要承擔法律責任!國家已經將SARS納入法定傳染病目錄,根据國家的《傳染病防治法》,防治SARS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SARS患者如果堅持不報告、不治療、不隔离,甚至在明知自己患了SARS的情況下還到公共場所活動以致危害他人,將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据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昨天的新聞顯示,一位內蒙古的李姓SARS患者在隔离治療期間不听醫院大夫和護士的勸阻,強行离開隔离病區上街八小時,給社會造成了恐慌;并因其攜病傳播,使其親屬多人因被感染也陸續送往醫院,導致其父母、妻子死亡。經當地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該患者的行為触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涉嫌构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目前,該名嫌犯已被逮捕。
擅自离院跑回老家的張某,恐怕也會因為自己的這一違法行為而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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