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鏽鋼黑眼睛:被代表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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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自從中共當政以來,中國百姓經歷過無數次的災難,可災難之后還是災難。年長者帶著痛苦的記憶老去了,中年者為了老婆孩子之生計、因為曾經的對政治的惊恐苟且偷生,年輕點的并不愛听長者講故事,而從學校、媒體得來都是“好日子”、“隱定壓倒一切”之類的說教,就這樣,災難在一代一代人之間延續,痛苦象這樣周而复始著:
“年輕時,相信政府-->發生災難-->痛苦但仍有信任、期待-->被代表(注)的命運沒改變-->中年時,忙生計-->又發生災難-->冷漠了,苟且偷生吧-->年老了,看透了-->又發生災難,無能為力了-->帶著痛苦老去了”
就這樣,“反右”,“大躍進”,大飢荒,文化大革命,六四屠殺,清洗法輪功,SARS...每一代人都不能幸免(也許有人以為大飢荒是“自然災害”、SARS是“天災”,非也,這些都是人為災害)。
可嘆啊,奴性的國民!竟不知,越是逆來順受,越是忍气吞聲,痛苦越是沒完沒了,揮之不去!
難道非要經歷過無數次的災難后,無數次痛苦之后麻木了,才能從痛苦的體會中判斷災難是制度性的嗎?甚至還不愿意相信?甚至還一廂情愿地“但愿...”?
我來告訴,從理論上就可以論斷,這樣的獨裁必然有這樣的災難!
官職中的學問
下面我們來研究一下官職。現在國際化了,很多官職的名稱各國基本上大同小异,如總書記,書記,主席,總統,總理,部長,省長,市長,縣長,鎮長,村長等。比如說,美國有市長,中國有市長,表面上都叫“市長”,但本質上卻是根本不同的。
《生命邏輯》認為,人是生命,是自主的,官職是人來擔當的,所以也是個生命,為自己著想是生命本質。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官職中決定其行為性質的力量因素--生命力性質。以省長為例,省長的生命力是省長本人的個體欲望和外界欲望(包括民眾、上司的要求等)這兩种相互作用力的合力。
在民主國家中,一個省長(或者州長)的產生有兩個原因,一是自己想當省長從而參加競選(個體欲望),二是民眾投票選了他(民眾欲望)。省長當上了,表面上形式上都是些管理一個省的事,但具體到某件事,就有兩個因素決定他怎么做,一是他自己想怎么做(個體欲望),二是民眾的能不能允許他怎么做(弄不好可是要被轟下台的哦)以及三權分立的其它權力机构(如省議會,省法院等)限定了他可以怎么做(此兩者合起來主要表現為民眾欲望),由些可見,民主國家的省長的生命力是個體欲望与民眾欲望的合力。(民眾欲望從几個方面表達出來:人權自由是基礎,從而有真實的民主選舉、獨立自主的媒體系統、新聞,還可以用示威游行來表達反對)
在獨裁國家里,如中國,省長的產生也有兩個原因,一是自己想當省長往上爬(個體欲望),二是被獨裁者(上司)看中(上司欲望)。省長當上了,表面上形式上都是些管理一個省的事,但具體到某件事怎么做則必須加以分析,也是有兩個因素決定他怎么做,一是他自己想怎么做(個體欲望),二是主子(上司)喜不喜歡他那樣做(上司欲望),由此可見,獨裁國家的省長的生命力是個體欲望与上司(主子)欲望的合力。
同樣,其它的官職也大致如此,如書記,主席,總統,總理,部長,省長,市長,縣長,鎮長,村長等。民主國家的官職的生命力是個體欲望与民眾欲望的合力,獨裁國家的官職的生命力是個體欲望与上司(主子)欲望的合力,但特別地,獨裁國家的最高獨裁者的官職生命力中只有個體欲望,因為他沒有上司,事實上世上的獨裁國家表現出來的莫不是獨裁者的個人意志!獨裁溫和一點,民眾就可以稍得安宁,暫時的國富民安,換了個殘暴的獨裁者,民眾就只有遭殃,國無宁日!
而民主國家的總統的生命力仍是個體欲望与民眾欲望的合力。
舉個例子,如提拔官員,美國一個州長不會提冒昧去提拔總統的儿子當州里的什么官,他自已沒什么好處,因為他不必如此去討好總統(個體欲望),相反他得在意民眾對他怎么看,還有他管不著的議會不見得同意(民眾欲望)。所以美國的大官們的子女多為平民,連總統下台后也是一個平民,不再擁有影響國家的權力(中國89年的八老竟然選出了一個江獨為害國家十几年!)。在中國,省長一定會提拔還在自己省里的主子的儿女(就算原來是一個小官,也讓他坐火箭連升几級),在這個過程中,他也是由兩個因素來決定,一是自己有好處(個體欲望),二是主子會高興(上司欲望),老百姓不能把他怎么樣,他不用考慮。
看清楚了吧,只有民主國家的政府才真正是“為人民服務”,因為,其官職中自有一股力量指向人民!為什么獨裁國家的政府不可能“為人民服務”?因為其官職生命力中根本沒有“人民”的影子!(嘴上喊“為人民服務”那是為了粉飾他理應為人民服務但實際并沒有為人民服務的行為,民主國家的官員為什么不用喊,因為什么都被民眾看得一清二楚)。為什么獨裁國的官員是官官相護,總能串成一串?因為其官職中總有一股力量指向上司!為什么個個都是貪官?因為個人欲望只受上司的個人欲望制約,最高獨裁者貪,那就一起貪吧!知道嗎?從社會無官不貪的局面,必然可以推導出:最高獨裁必定是個大貪官!
在獨裁國家里,民眾沒有基本人權,沒有自由表達權,沒有新聞,只有說教。全國都只有獨裁的個人意志,獨裁最愛用“人民”兩個字,表達的卻是“我就是人民”。全社會權力系統中沒有民眾的意愿的影子,獨裁者用個人意志取代了民眾意愿,習慣的語言是“我代表全國人民”,民眾是被代表者,是無物,如豬,如狗,如木頭。
如果獨裁者的政治需要被代表者死那就得死,被代表者的死活從來都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次要的事情,被代表者就必然有被代表的痛苦、被代表的災難!
有了以上的分析,所有的事情就很好理解了。
“從SARS研究看中國的院士濫竽充數”(《大參考》2003.4.28),當然了,在中國,自己想當,主子又看上就行了,學術是次要的。
“徐偉、楊子立靳海科、張宏海2003年4月21日庭審記實”(《大參考》2003.4.28),當然了,在這個非常時期,不把這些敢用自己的腦袋思考的人管起來,主子的權位能做坐舒服嗎?!
“非典時期我們的好警察干了什么?”(《大參考》2003.4.30文章描述“好警察”干些毒打強奸的事),當然了,上頭都這樣,自己又有欲望,上司又不管,還有誰能管?!
“全民戰‘非典’會變成又一曲對党的頌歌嗎? ”(《大參考》2003.4.30),廢話,自己的喉舌肯定歌頌自己的了--管它是什么災難!主子要隱定要歌頌,誰又能管?!
“醫務工作者撰文指出:北京從下到上集體隱瞞疫情”(《大參考》2003.5.1),當然了,每個官都是靠上司打分的,老百姓能把他奈什么何呢?當官丟官都不靠百姓選舉,百姓講話都無權講,死活都沒人知,瞞住了有個好形象那為什么不瞞?!
“凌鋒:廣州人命交易會”(《大參考》2003.4.30),當然了,出點人命算什么?政治、維持主子治理下“大好形勢”的形象才最最重要!
“美國之音:中共突然高調學習‘三個代表’令人費解”(《大參考》2003.4.29),美國人真的是不懂中國特色,這沒有令人費解啊,三個代表就是“我代表人民”,人民是被代表者,就象古代皇帝要人民高呼“万歲”啊,人民認清了、擺正了“皇帝的子民”的位置,主子才能隱定啊,特別是人民面臨死活的非常時期,更要隱住,更刻不容緩!
由以分析可以看到,美國人,中國人,世界各國的人,都是自私的人。在美國等民主國家,不是靠官員的道德來實現為人民服務的,而是靠一种机制,這种机制本身就具有防止、抑制貪污腐敗、社會危机等各种社會災難的功能。而在中國等獨裁國家,獨裁的權力机制必然導致貪污腐敗、為害百姓,也不能防止抑制災難,這是“被代表”社會的固有特性,所以本文稱為“被代表的災難”,即是指獨裁社會的是必然的災難社會。我們在這樣的社會中常可听到希望當官的要“為人民服務”“有良心”的呼吁聲,其實,“道德倫喪”也是被代表社會的必然結果,當權者呼吁“為人民服務”完全是一种欺騙,他們同時卻在極力壓制人權,而有些民眾也只是“呼吁...”、“但愿...”而不切實地爭取自己的基本權利,這實在是一种無知和愚味。
(2003.5.4 于中國大陸)
注:“被代表”的詳細概念請看《被代表的恐懼》://www.bignews.org/hongkuan/anti-sgdb.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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