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點評:中國費改稅與農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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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訊】明代名臣張居正的一條鞭法、清代皇帝雍正的攤丁入畝,都是針對苛捐雜稅、讓鄉村休養生息的稅制改革。朱鎔基仿效他們,於2000年2月在安徽試行費改稅,試圖減輕農民負擔。
當年負責推動費改稅試點工作的副總理溫家寶,於今年3月接任總理。他把費改稅列為內閣農村工作的重點。在4月3日國務院召開的會議上,他聲稱”農村稅費改革是涉及全局的一項重大改革”, “確保改革後每個農戶的負擔水平都有所減輕”。他的期待面對很大的障礙,是否能像他說的”走出黃宗羲定律的怪圈”,避免減輕負擔的良好願望適得其反,令人有疑慮之處。
負擔過重
現在中國鄉鎮政府的經費不列財政預算,而全部向農民攤派,這是當代全球政權中罕有的怪事。鄉鎮政府及其後面的縣政府,隨心所欲巧立名目,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令農民在田賦以外承受沉重的負擔。1991年12月,國務院下達92號命令,規定向農民攤派村提留、鄉統籌款項,以上一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為限。
後來,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幾乎年年都發紅頭文件,從”緊急通知”到”關於緊急通知的緊急通知”,所有紅頭文件都不靈光,鄉鎮和村幹部的攤派越來越重,他們動用”專制隊”,到農戶抄家,搬走糧食、雞蛋、家具,變賣抵攤派款。攤派所得的一大部分成為幹部的薪金、獎金、吃喝費用,有些幹部竟是”吃喝嫖賭靠攤派”。
朱鎔基主導的費改稅,把鄉鎮的攤派費用與農業稅並在一起,按農民承包土地的田畝,以高於前述5%的比例統一抽稅,禁止額外攤派。這種規範收費的改革,在安徽、江蘇試點的推行初見成效,農民全年的總負擔減少了。
費改稅的突破,在於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於去年冬宣佈,鄉鎮政府停止向農民攤派鄉、村兩級中小學教育經費,改由政府編列預算為主要籌資途徑,縣政府負責統一發放,這是稅費改革的一個亮點。
但是,費改稅的初始成效非常脆弱,在吏治腐敗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之下,農民稅外的負擔不久便加重。
鄉村幹部的”對策”,可歸納為四類,一是誇大農民承包土地的面積,以增稅收﹔二是巧立名目向小孩打主意,透過中小學向學生收取高額款項,甚至收課桌費,很多學生一學期要交五百元雜費,比原來重二、三倍﹔三是在農業稅外另闢財源,如向農民徵房屋”地皮費”,一年就是數百上千元,而貧困鄉村的農民人均收入全年只有一千多元﹔四是搭車收費,登記結婚者要繳生豬屠宰稅、結婚綠化費,這也是全球政權史上的大笑話。
鄉村政體改革
費改稅是利益格局的大調整,鄉村幹部是既得利益集團,自然也是改革的最大障礙。
費改稅能否全面推行並成功,關鍵在於實行鄉村的政治體制改革,改革應有四大內涵。一是放棄毛澤東的專政論,不應再視鄉村政權為專政機構,把鄉村政權改為縣政府精簡型的派出機構,為農民提供行政、科技、衛生服務﹔二是大幅度合併鄉鎮和村,裁減”吃皇糧者”﹔三是讓農民自組農會維護權益﹔四是建立和健全真正保護農民權利、讓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體系,使社會走向法治軌道。
在中共十六大期間,溫家寶提及歷史上的稅費改革,往往走向改革目的之反面,即明清思想家黃宗羲說的”積累莫返之害”──所謂”黃宗羲定律”。胡錦濤、溫家寶如決心”走出黃宗羲定律的怪圈”,必須由鄉村政改的起步,並有知難而進的魄力。
本欄發表的純屬學者專家自己的意見,並不代表BBC的立場。
──原載《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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