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召開處理從疫區遣返的通緝犯專案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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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訊】針對如何處理從SARS疫區被遣返回國的通緝犯,法務部今天下午緊急召開專案會議,決定對於沒有明顯症狀但從疫區遣返的通緝犯,警察單位可以不先行解送地方法院,必須先與司法機關聯繫,由檢察官或法官前往現場訊問後,再決定是否羈押、放人或交保。
據中央社5月7日報導,法務部檢察司長蔡碧玉是在今天傍晚轉述法務部下午開會達成的共識。
她表示,如果遣返回國的通緝犯已達發燒三十八度等明顯疑似SARS症狀時,就會依法定程序通報衛生單位。
不過,蔡碧玉指出,如果被遣返回國的通緝犯,沒有出現諸如發燒或拉肚子等明顯症狀時,為了安全起見,警察單位可以不先行移送地方法院,並經聯繫後,由檢察官或法官前往訊問,再決定是否羈押、放人或交保。
她強調,一旦決定將通緝犯羈押,後續問題就由監所處理;如果是裁定交保等處分,則由警察單位移送隔離處所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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