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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強制配戴愛心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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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強制居家隔離將有新措施,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居家隔離組昨天建議,將在居家隔離人數較少的縣市,不分A、B級一律要求強制居家隔離者配戴「愛心手環」,台北縣市等六個居家隔離人數較多縣市,B級居家隔離者須配戴「愛心手環」;如果在隔離期滿前違規解開手環,將被處以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內政部並將鼓勵全民監督,檢舉獎金一萬元。

  這項方案今日將提報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討論,一經通過,近日即可實施。

  由於現行A級、B級居家隔離規定不盡相同,因此手環將以不同顏色區分,手環上印有相關文字,類似遊樂場一票玩到底或初生嬰兒手腳所戴的塑膠識別環,每個成本新台幣一元,凡自中國大陸等疫區入境的B級居家隔離者,抵達機場時就會被配戴上手環,至於A級隔離者則由各地方警政機關會同衛生單位執行。

  內政部日前曾採購三千部視訊監控系統,裝置在A級居家隔離者家中,但仍有一萬多名居家隔離者沒有裝設;內政部決定台北縣市、桃園縣、高雄縣市、屏東縣等疫情較為嚴重的六個地區A級居家隔離者,仍以裝設視訊監控系統方式處理,六縣市B級居家隔離者以及其他縣市則全面採取配戴手環方式。

  官員表示,根據SARS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第八條規定,相關防疫措施只要經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同意,即可強制執行,因此居家隔離者沒有拒絕配戴的權利,而且不得自行解開,必須在十天隔離期滿後由衛生單位、村里幹事解開,違者除罰鍰外,隔離期滿後亦不得領取五千元的居家隔離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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