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藥房售退燒藥前須問明症狀
【大紀元5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孫承武台北二十三日電)為避免民眾發燒卻自行購買成藥退燒,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要求全市所有藥房遇上民眾買退燒藥時,必須先詢問有無發燒、咳嗽、呼吸困難、腹瀉、十天內是否前往大陸或香港。若有上述任一情形,不可出售藥物,應提醒其前往醫院附設的發燒篩檢站就醫,並通報衛生單位。
衛生局已透過台北市十二個衛生所,向全市各大藥房通知上述事項,以免藥房成為台北市防治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的缺口。衛生局強調,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上述典型的SARS症狀必須立即通報衛生機關,不可再出售成藥,並提醒購藥者通知一一九接送前往各大醫院設置的發燒篩檢站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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