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勞工醫護者因工作染煞可領職災津貼
【大紀元5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三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勞工或醫護人員感染SARS,是否屬職業災害需由個案認定。如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及施行細則第四條認定為職災,不論是否參加勞保,均可獲得「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照顧,可向勞保局申請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死亡補助及清寒家屬補助。
勞委會近日經常接獲民眾詢問,醫護工作人員因照顧病人不幸感染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是否屬於職業災害?勞委會解釋,在醫院工作的醫師、護理人員、醫療技術人員、工友或監護工等,於工作場所不幸感染SARS者,均可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個案認定為職業災害,可請領勞保職災給付或「職災勞工保護法」的各項津貼補助。
勞工一旦因工作感染到SARS,且被認定為職災,亦可依勞保條例申請職業災害傷病、殘廢、死亡等給付;而且不論有無加入勞保,皆可依照職災勞工保護法申請相關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死亡補助及清寒家屬補助。
勞工如果不是因為執行職務工作時感染SARS,則可申請勞保普通事故傷病、殘廢、死亡補助。雇主若因SARS導致歇業或關廠,應發給勞工資遣費,勞工並可依「就業保險法」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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