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警察濫殺無辜 公安局長卻獲連任
【大紀元5月21日訊】 在孫志剛尸骨未寒、冤魂游蕩、廣州的惡警沒有肅整的日子,廣州的南方日報報道了一條叫人欲哭無淚消息:2003年5月9日閉幕的廣州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一批廣州市領導的任命名單。名單顯示:朱穗生將繼續連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一職。
廣州市公安局局長朱穗生,1999年5月起履職;回顧一下,可以說,在朱局長掌管廣州”一方平安”以來的4年里,廣州成了一個外來人口的地獄;我們看看廣州地界上發生了哪些由警察引發的惡性治安案件:
1, 1999年7月11日:一個去城市務工的女青年”蘇萍”在經廣州街頭時被警察收容,之后被送到一個收容醫院,遭到几十人次的輪奸。這起慘案”投羊于狼群”的關鍵人物,是廣州警察;
2, 1999年10月4日夜,廣西青年張森,因沒帶暫住證在大街上被廣州派出所警察收容,在廣州市收容站”离奇死亡”;
3,2001年9月19日,從陝西運苹果到廣州出售的陝西果農景曉智在廣州突然失蹤,后不知道何故落入該市一家收容醫院,并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死亡;中山醫科大學法醫鑒定作出結論:景是在收容的日子里活活餓死的!
4,2003年1月26日,5個外來工因無暫住證被廣州白云區慶丰居委會治保隊押進收容車。因收容執行者的野蠻行經,致使收容車上2死1傷(都是從高速路飛馳的汽車里摔下、活活摔死摔傷);
5,2003年3月18日,青年孫志剛被民警收容,在收容后不到三天的時間被人毒打致死;
上面所列事例,僅僅是發生廣州市的、警察對平民實施的暴力恐怖事件;它們只是偶然原因撞進了記者的視野,才被公布出來了,才為公眾所知曉–這即是說:”收容”的黑幕所掩蓋的血腥案例,可能要在我們所知的數字上再乘以一、兩百倍!可以這么說:在一個文明的、正常的社會,不說一個城市如此高頻度地發生這么多起惡性案例(中國有大小近700個城市);就是在一個國家,發生一起這樣的案子都是不能容許的;受害者得不到撫恤、作惡者得不到制裁,更是無法理喻的;我們看美國的一個警察施暴案:几個警察將一個掃帚把捅進了一個叫拉迪亞的海地移民的肛門;這一暴行引起美國民眾聲討的狂潮;紐約市府為此向受害者支付了900万美元賠償;六名涉案警察被判罪受罰。
不久前,由于在SARS方面沒有恪盡職守,由于瀆職懈怠,張文康、孟學農被解職。我們想想:如果說張文康在隱瞞疫情、致使SARS蔓延負有責任,那么朱局長對屬下警察管教不力、對外來移民勞工連綿不斷遭受摧殘的惡劣態勢有沒有責任!
朱局長的連任,這對勞碌在廣州的几百万外地人來說是一個噩夢,這意味著:朱還要率領這樣一個無惡不作、無法無天的隊伍干上5年;這意味著:廣州市外地人,將在”公危”(非公安;實公”危”也)的環境里度過5年;這意味著:活著的孫志剛們,不比剛剛辭世的孫志剛擁有多一絲的安全!
今年元月,國務院辦公廳以”1 號文件”的形式出台了一個保護進城務工者權益通告,通告要求城市政府對外來勞工”公平對待、搞好服務”–可是生活在廣州的外地人如同生活在戰場一線,隨時有可能面臨死亡。
中國政府的總管–溫家寶總理–曾多次鼓勵農民去城市打工、找活路–可是總理呀:俺們一不留神,就找了一條死路呀!
總理呀,一個流浪勞動者給你捎句話:這樣胡來的城市警察、這樣的公安局長你管不管得住?!–公安部的周部長是廣州朱穗生局長的上級;而你,可是公安部部長的上級!
總理呀,請你告訴大家:你党”三個代表”里關于”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這一論述里,所謂的”人民”是否涵蓋了全國1.3億流動勞工?
人民有理由要求:”代表中國人民根本利益”的共產党治下的中國,應該不同于當年以”破坏中國人民福祉”為宗旨的日本憲兵蹂躪下的中國;
論述千言万語,意圖無非一條:把流淌在我們身邊的血腥和罪惡洗滌干淨;人民有理由要求:中國,不該是中國人的煉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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