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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說:若再煉法輪功,就把你們弄到水庫裏去餵魚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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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據法輪大法明慧網5月18日報導,一位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女學員,曾多次進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當地派出所,看守所,村幹部及單位工會主席多次折磨、毆打、洗腦、野蠻灌食、強制勞動、非法監視、敲詐勒索等。當地不法之徒並用遊街、“公判”等方式,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萌生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這位法輪功學員在柴堆裏完成自身受迫害的經歷,當時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及時發出。日前她向明慧網投書,訴說被迫害的事實及經歷。以下是這位法輪功學員的自訴:

因江××下令(1999年7月20日)打壓法輪功,7月22日,我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當地派出所所長王某、村幹部等把我從家裏叫出來,當時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王負責用警車把我拉到鄉里,還有兩名學員,下午被押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後,被誣陷犯了“擾亂社會秩序罪”,被非法關押23天。在拘留所,看管強迫我們20多人看詆毀法輪功的報紙、電視廣播;看電視時不讓站著,要蹲著排成三行,誰都不許動。因為7月天氣炎熱,看完電視後,我們個個都滿身大汗,雙腿麻木難忍,一個姓牛的看守問電視說的怎麼樣?我們都不回答他的問話,因為都知道他要讓我們說電視上的造謠是真的,他氣急敗壞地踹了一腳才讓回號,其中一個學員說,“法輪大法是正法”,看守就給她戴上手銬,一直到放回才打開。放回的條件也是以“擾亂社會秩序罪”為名罰款200元,我家裏的法輪功書籍全部被抄。

99年10月份,因為我在上次被非法關押時,被迫寫了保證書。我認識到,我的行為是沒有對自己的修煉負責,所以在10月份我和姓王的一位學員到另一位學員家參加了一次法會,決定再次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第二天兩名學員先行了,在北京被綁架,押回原籍後,被非法刑事拘留,事發後縣裏得知我們開過法會,就把所有到會人員綁架了。兩名學員被非法判勞教三年。

抓我那天,派出所所長王某、村幹部未某,跟上次一樣,沒出示任何證件,那天抓了三個人,一個人呆在一個屋子裏,有鄉職工看管,只許站著,女職工給法輪功學員洗腦,她們說:“法輪功已被定性,不准再煉了,要為孩子著想,要不孩子上大學,當兵要受牽連,親朋好友都要受牽連,如果不聽勸告,要判上個三年五載的,寫個保證書回家吧,要不晚上就要皮肉受苦了。”果然,到了晚上,他們沒讓我們吃飯,5、6個鄉職員男青年,為首的是鄉辦公室主任、王××,他打我打得最厲害,他問還煉不煉,法輪功好不好,我說還煉,好。他就接連幾個耳光向我打來,打得我頭暈眼花,腦袋發脹,倒在地上,他還讓我站起來,繼續打,還有一個鄉職員,用拳頭打在我的胸膛上,用腳將我踹倒在地,我眼睛、嘴都流出了鮮血,其他人怕他把我打死,才動手把他拉開,直到我不再理他們了,站著不說話了才罷手,把我們三人各打了一頓後,叫到一個屋子裏站著,又有其他看管人員讓我們把手舉起來,好長時間才讓放下來。

他們還讓我們三個互相打,但我們都不聽他們的,整個晚上都不讓休息,有時鄉幹部也到屋裏看看,但他們對此種行為並不制止。

第二天早上,派出所開車把我們三個拉到所裏,派出所人員王××逼我詆毀法輪功,我拒絕了,又有鄉里派來的男女二職員做洗腦工作,還是那套,並威脅如果不放棄修煉就把我們送到縣裏拘留,又過了一天,他們沒有得逞,晚上派出所又開車把我們拉到鄉里,其中有一個職員和我是同村人,他讓我們三個把手舉直,有時直伸向前,讓我們一腳放在前面的椅子上,一隻腳站著,他戲弄說這是讓我們“煉功”,好長時間不讓下來,胳膊、腿疼痛難忍,有其他看管的善良人說讓我們下來,他還不肯。有時休息一會,就有人說讓我們三個三點一線面牆站,不准睡覺,直到換班時,另一個人同情我們,才讓我們休息一會兒。

就這樣又過了一個晚上,派出所早上又開車把我們三個拉到派出所,現在鄉里已經綁架了十多個法輪功學員,在其他房間裏進行折磨。其中有我愛人,他們對男的打的更厲害,因讓我們三人放棄修煉沒得逞,下午便把我們押到縣公安局,被誣陷犯了“擾亂社會秩序罪”而被非法拘留。兩天後,派出所又送來一個鄉里關押的學員。她姓趙是另一個村的法輪功學員,因其他在鄉非法關押人員,都被家屬打罵和鄉里一頓狠打後,被迫寫了保證書而放回家了。只剩她一人,被送到拘留所。我看到她的屁股大腿都被打的青腫多處,不能躺又不能坐,只能趴在床上休息。

在拘留所裏,20多名學員要求煉功,並要求無罪釋放,晚上我們只要煉功就立刻招來一頓皮鞭的抽打,有的學員被戴上了手銬,有的兩人一銬,都銬右手,一個朝前一個朝後,走路、吃飯、睡覺、大小便很不方便。我的手腕被銬出了水泡。他們這樣對待我們,我們開始不吃飯了,兩天後仍堅持要煉功,晚上,有個學員被叫出去,因為是冬天,又兩天沒有吃飯了,看守讓一位劉姓女學員跪在值班室的地上,把手伸直向前,上面放上一根木棍,說掉了就打她,由於天冷飢餓,不一會她便暈死過去,看管把她抬到室外放著,報告上級去叫醫生,足足有半個多小時,她才慢慢甦醒過來,醫生到了,她已醒了。另一名吳姓女學員因煉功,晚上被看守銬在院子的小樹上就不管了,也是因兩天不吃飯了,又餓又冷暈死過去,到她醒過來,又過了一個多小時,看管才把她拖到號裏,因為她被凍的已經站不起來了。此二人都已40多歲,她倆因飢餓與迫害出現暈死的事後,公安局在第四天晚上讓各鄉派出所把看起來身體比較虛弱的學員秘密拉到了各鄉鎮派出所看管。只留了我們五六個人在縣拘留所。

絕食五天的上午,縣政法委、公安局才開始問話,並說我們再不吃飯馬上就強行插管灌食,我們都看到醫生已經來了,灌食的用具也放在值班室的桌子上,一位學員在所長問話時反映了情況,要求他們把所有手銬打開,允許煉功,並讓他給公安局反映,要求無罪釋放。隨後他們把手銬都打開了,所長說:“誰要再不吃就灌,還要押到看守所去。”就這樣我們幾個吃了飯,以後煉功也沒有再銬,又過了10多天,我才讓村幹部接回家。這是村幹部保釋的。縣罰款200元。村幹部又帶我和學員去了派出所,派出所所長又讓家屬第二天交了1000元的保證金(王××接的,沒打條子),辦非法拘留一個月。

1999年農曆12月22日,我村三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去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她們走的前兩天,我因為開國際人權會時,維護法輪功,維護自己的人權,聯名簽了字,她們三個被抓後說出了此事。她們被抓的當天晚上,派出所、鄉、村幹部到我家來盤察,問我現在思想如何,我說“堅修法輪功”,一個派出所人員,打了我兩個耳光,罵著就走了。到第二天,她們查出來為法輪功說公道話的都是我的親戚,就一口認定是我鼓動去的(其中包括前兩次和我一起被拘留過的姓王的學員),所以派出所幹警,村幹部拿著鐵鎖、鎬來到我家抄家,派出所幹警王××,把我叫出了屋子,讓我跪倒,把我的雙手銬了起來,還打了我兩個耳光,沒人出示證件。我家只有我自己。王將我劫持去村大隊,鄉里的不法之徒開始砸我家,真是砸了個淨光,連飯碗都砸光了。損失2000多元。王讓我跑,他還拿一棵蒺藜抽打我。不一會他們又把姓王的學員也綁架到了村大隊,全體鄉里不法人員到齊以後(他們把我家砸了後,又去了其他三家砸了一會兒)才用車把我倆分別用車拉到了鄉里。來到鄉里,王把我倆吊在曬繩上,一人一方,我的腳下全是積雪,王先是打我們一人一頓耳光,後又有鄉不法人員4人輪流打我,有時兩人一起踢打,還讓我罵法輪功、師父。出了一陣氣才肯罷手。剛打完,王從辦公室出來把我叫出去,讓我說出所有聯名簽字的人。為此簽字人員都被鄉里在集市上掛上牌子遊鬥,並處以罰款,寫“保證”,非法關押數日,狠打一頓才放回家。

23日下午派出所才把我和學員拉到縣公安局,和我那三個親屬一起被誣陷犯了“擾亂社會秩序”,被行政拘留。在公安局詢問我時,派出所人員逼我,還有公安局一公安人員讓我說他們三個進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是我鼓動去的,我不承認,確實是她們自願的,兩個人便打了我一頓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

非法拘留一個月後,我們五個才分批由家屬接回,並罰款500元(條子上寫了300元)。回家是2000年1月21日下午(農曆)。到了晚上九點多鐘派出所王××和村幹部未××到我家,說讓我到鄉里去一趟,沒有出示證件,他們把我和其他4個學員又一起綁架到了鄉政府。

到鄉里後,他們讓我們五人站直不准說話,其中還有信訪辦畢某,還有一個坐在我們的對面。而後有一人不知是辦公室秘書彭某還是蘇某,因是晚上又不認識他們,他倆其中的一個挨個打我們,那個姓王的學員和我挨的最多,他們問法輪功好不好,說好就打,打的我兩眼暈花,腦袋發漲,倒在地上還讓起來,起來還接著打,……不一會又有一個鄉里人員不知叫什麼,他讓我光著腳在地上站了好長時間,還讓我跪在一位學員面前讓他打我耳光(因為她是我母親),讓另一個學員用木棍抽我(因為她是我大姐)說進京被抓是我害的。鄉里就這樣逼我們,以報私仇,因為鄉里人說:因為我們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他們沒好好過中國新年,現在要出出氣,報報仇。後半夜才讓我們五個擠在一個沙發上睡覺。鄉里人就這樣善惡不明,到現在也不知道真相。

第二天,鄉里不讓吃飯,有家屬給往鄉里送,沒有水用,也不讓我們五個互相說話,白天有女職工給洗腦,逼我們詆毀法輪功,其中信訪辦公室主任專迫害法輪功,他姓李本鄉人。他說:“現在是敵我矛盾,就是你死我活,如不徹底放棄修煉,就是家破人亡。”還有一位姓王的鄉長說:“如若再煉,就把你們弄到水庫裏去餵了蝦、魚吃,要不到大山裏一個沒人知道的地方,讓你們默默消失,就說你們煉功走火入魔自殺了。再不就把燈關死,脫光你們的衣服,用針扎。”那姓畢的說:“你們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李小龍說:“你們幾個不在家裏呆著,村裏人說就用石頭砸死你們。” 不法之徒非常囂張。幾天來我們五個一直擠在一張沙發上睡覺,白天有鄉里人看著清理他們放了一年的所有垃圾,平地基。在到鄉里十來天時,家屬把一歲的小姪子給弟妹送來,用親情來折磨她,那天鄉里還把我弟妹、姓王的學員晚上叫到很大的大會議室裏睡覺,只是合衣而睡,一歲的小孩怎麼受得了如此的寒冷,弟妹抱著他哭,孩子拉了一褲子的大便,又冷又涼,我們三個看著哭得不得了的孩子,不禁都哭了,鄉里人看著不動聲色。在大會議室內睡了兩天,才讓我們又上了那個有沙發的屋子裏,那兩個學員是白天去,晚上回家。又過了些日子鄉里才給我們三個安排了一個房間,一張床位,吃飯還是家屬送。在鄉里非法關了我們50多天,一直都是清理衛生、給鄉長、書記洗衣服,給鄉政府印各種應用資料,到村裏平路。在這段時間裏,鄉里對全鄉煉法輪功人員分別處以罰款金額不等,有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的,總共高達五萬多元。鄉書記姓於,40多天後還是鄉主管李某及鄉領導逼我和王做了違心的表態,並罰款1000元(說是保證金),才叫家屬接回家的。當時,自己有很大的精神壓力,而且還得每天到鄉里報導一次,也去了很長時間,後來是自己不去為止。後來,李因迫害法輪功“有功”,被調離提升,姓於的也被提升為縣長。

經過8、9個月的思想鬥爭,我又重新站起來。我知道,法輪大法是正法,自己不能助紂為虐,要對社會負責,對善良的中國人民負責,揭露江××之邪惡。於是再次於2001年1月上旬和前兩次被拘留過的姓王的學員去天安門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後被綁架,第二天公安局接回原籍被非法刑事拘留。在那裏還有一位學員已經被非法關了3個多月。我們在看守所裏剪粘鞋墊的布條,每天幹活10多個小時,公安局也多次來詢問我們是否放棄修煉,不寫“保證”就不放人。兩個多月後,我們要煉功,姓張的看守所所長立刻罵我們,並威脅:誰要煉功就把她銬在鐵門上,並用2尺多高的垃圾筒扣上。我們三個聽了不再吃飯。第二天早上,管教問清了情況,讓我們先打飯,說煉功再說。我們沒有打飯,一個姓李的管教就讓我們三個跪在走道裏面對著牆,姓王的學員支撐不住,暈過去,一會兒又醒過來。我們跪了半個多小時,起來後,我左半身也不聽使喚,面如死人,身體冰涼,躺在坑上好一會才好些,第四天,縣公安局來了幾次領導人,還是要我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們三個沒有答應,晚上8點多鐘才讓家屬把我們三個接回家。那裏的女管教都說我們瘦的不成樣子了。

回家10來天,身體剛剛恢復,4月22日中午,派出所一個姓吳的,還有另一幹警到我家說讓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丈夫答應了,他們便把我和那個姓王的學員一起拉到了派出所,沒有出示證件,也沒有任何理由,到派出所裏關了一個多小時,便把我倆又拉到縣看守所去了,姓吳的跟看守所所長說把我們倆交給看管,就開車走了。所長問我們怎麼又來了,我倆如實說:什麼都沒做,剛剛回家這麼幾天,是被騙來的。我們要求放人,讓所長反映情況,我倆去後4天滴水未進,到了第4天晚上,派出所所長開車去接人,他們讓家屬去接,家裏哪還有錢去租車,一趟100元,所長才氣狠狠地把我倆接到本村大隊,由家屬接回家。這次被綁架,大隊書記說他們都不知道。大約一個星期左右,我村又有三個學員到北京維護法輪功被綁架,押回本縣被非法拘留。本地區的就叫全縣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書”、“決裂書”,我和姓王的學員沒寫,於是在5月3日下午由大隊全體幹部、鄉幹部(派出所的王××和姓陳的幹警負責)在場把我用警車拉到鄉里,王和陳到我家說讓我到鄉里“610”辦公室,我不肯去,他們就強行把我帶走。鄉里共抓了10多個人,分兩地站著,沒在一個房間,不准說話。到了晚上,縣長和其他縣幹部來到我呆的屋子,罵法輪功和師父,我善意地說,不要罵人,善惡會有報應。派出所所長王某也在場,他當時就給了我兩個耳光,還說先報應報應你吧!隨後,縣長說要“煉煉”我們,讓鄉里的人撿來2斤重的磚頭,讓我們把兩臂左右伸直,手心向下,一隻手背上一塊磚,誰掉了就打誰,由於時間長,我支撐不住把磚頭掉了,又挨看管人員一頓耳光,後繼續拖磚。

他們看我也是竭盡了全力,實在拖不動了才讓我倆休息,坐在椅子上,這已經是後半夜了。第二天,有兩個學員寫了“保證書”放回家了,剩了我們七個人,白天站著不讓說話,晚上在椅子上休息,兩天也沒吃飯。第三天,在中學開了“公判大會”, 將我們背銬著,掛上大牌子,縣裏開來不少車,把三個法輪功學員也從拘留所拉來一起“公判”,那時她們已經6天滴水未進了。他們還給我們錄了像,好大的會場,那麼多人看,我們分別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非法判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我們七個是刑事拘留。公判完以後,兩個幹警押一個,把我們分三個卡車拉著,前面是帶喇叭的車廣播,地區、縣委領導們的幾輛車打頭,還有3、4輛摩托車是行警大隊的。這樣遊鬥了百八十里地,經過了好幾個鄉鎮,都有標語,還有學生集體喊誣蔑法輪功的口號,最後把我們七個拉到了看守所。去後,我們要求無罪釋放,拒絕吃監獄的飯,因為我們沒有罪。

第二天早上,管教讓我們跪到走廊裏,一個姓劉的拿皮帶挨個抽了一頓。隨後把姓王的學員叫出去,踢倒在地,有人按著用鐵條撓開嘴灌了些豬食,把她的嘴弄成了重傷,而後是我,所長把我踹倒,一個犯人按著兩腿,兩個犯人按著雙臂,所長踹著我的腦袋,兩個犯人用鐵條撬我的嘴,被撬開後灌了一嘴豬食才放開,我的兩排牙被撬的向裏摳了進去。牙床肉都爛了。灌完後,他們將我拉到一邊躺著,我疼得不能動,大口大口地吐血,好長時間,他們才讓將我倆抬到號裏。中午他們叫來了醫生給我們幾個強行插管,灌了些奶粉,讓我們坐在院子裏呆著。

到了下午,他們又把我用車拉到了縣電力大廈,女職工看著我,和我睡在一個房間,到那的第一天晚上,為了讓我吃飯,而後再進行洗腦,她把我弟與他的姪子叫來,在飯桌上進行恐嚇。他的姪子也一邊幫腔,說她們這樣的放回去不行,她才不會說不煉呢。還罵了法輪功、師父一些話。我沒有吃飯,我的口腔受了重傷,失去了知覺,嘴都腫著,不能吃東西。

第三天,他們把我拉到家裏讓我吃飯,並騙我說,你在家吃飯就不回大廈了,回家我也沒吃,他又把我拉到縣大廈,進行非法監管,6天以後我才吃了一點飲料。我知道他們這次不會輕易放我。大廈工會主席及其他成員不斷地給我洗腦,讓我看誣蔑法輪功的書籍,看污衊法輪功和師父的報告錄像,最終他們的目的沒有達到,工會主席隰某陰險地威脅:如果我不在此放棄修煉,到別的地方放棄修煉了,他讓他的兄長、兒子、姪子不放過我,除非我永遠坐牢。這樣,一個月後,縣裏定好了要把我非法判刑,說是送到某勞教所去,我做好了被判的準備。在6月8日晚上,看管我的那兩個人都到外面玩去了,10點多了也沒回來,我便悄悄地離開了電力大廈。她們發現後,立即追捕,還全縣發了“通緝令”,我在外面躲了一些日子,白天睡在柴堆裏,成天不敢找飯吃,真是飢寒交迫。

有一天我悄悄回了家,在家裏也是躲在柴堆裏,不敢見任何人,縣、鄉、村還有工會主席隰某的家屬不斷來我家暗察,一天,隰的姪子在我丈夫不在的時候,來到我家看看家裏有沒有人,還用磚塊打碎了我家的窗玻璃。我看見他了,一段時間裏,都是丈夫悄悄給我送飯。

農曆的8月12日,我發現隰的家屬對我家開始嚴密監視了,晚上有人盯哨,白天他的姪子要來我家二至三次,來看動靜,我只好躲在屋裏的大衣櫃裏,不敢露面,因為丈夫還要去地裏幹活,有一天隰的姪子還打開了我家的門鎖到屋裏察看,我聽出了是他。(丈夫說他在地裏,沒回來過)。到了農曆8月5日,我覺著他們對我下手了,我在早上悄悄地離開了家到別的地方去了,出了家門,我白天躲在一處,隰到我家去發現沒有了我的動靜,便四處查找,他又找我躲的地方,我也發現了他,就在5日下午4點多鐘我趁機離開,在他們的追捕中我摔傷了雙腳,一點路都不能走,我忍著疼痛爬到了莊稼地裏。果然到了晚,大隊派了不少人和隰家聯合在村子外面追我,我看得到他們,能聽到他們說話。我爬了2里路來到一個密處,還是被他們發現了。可那兩個是大隊派的人,我給他們善意地說明情況,他們把我放了,到了7日的晚上,才有善良的人用車把我捎到外地。

我現今遠離了家鄉,流離在外,睡在柴堆裏,兩腳至今還腫脹疼痛不能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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