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SARS 餐飲業者應戴口罩 配膳檯加防塵罩
【大紀元5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吳素柔、陳清芳台北十三日電)杜絕SARS飛沫傳染,衛生署今天表示,今天起餐飲從業人員應戴口罩,自助餐業者的配膳檯加設防塵罩。此外,各單位或民間團體以食品容器盛裝稀釋漂白水,供民眾防疫消毒時,應標示辨識警語,以免民眾誤食。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擴散,衛生署表示,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將依據食品衛生規範的相關規定,要求餐飲從業人員配戴口罩進行食品操作,今天起不符規定者,應在一天內改善,否則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另外,自助餐業者配膳檯應加設防塵設施,不符規定者,給予七天時間限期改善,未能限期內改善者,可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署同時呼籲,民眾外出飲食時,應配合餐廳做好下列措施:
一、進入餐廳時,主動配合業者的量體溫措施。
二、搭乘電梯應配戴口罩,且避免交談。
三、飲食前,依「濕搓沖捧擦」步驟,確實做好手部清潔。四、用餐時,採行「公筷母匙」或「中餐西吃」分食方式,避免飛沫傳染;用餐交談時,也應注意避免口沫噴散。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