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興票案重啟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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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訊】 據自由時報4月9日報導,興票案可能重啟偵辦,台北地檢署為釐清宋楚瑜有無涉及侵占國民黨黨產等情形,上週三首度傳訊前行政院副院長徐立德,鎖定宋楚瑜先前提存法院的兩億四千萬元資金流向等疑點進行追查,未來將視案情需要,不排除再傳宋楚瑜到案說明。
檢方日前訪談前總統李登輝之後,根據李登輝所提「新事證」,認為原承辦檢察官認定全案不起訴處分的主要理由,諸如:宋楚瑜宣稱「奉主席指示」私設帳戶,受理各界捐款,代為處理特殊黨政運作及照顧蔣家遺族等說詞,真實性如何,似有重新檢驗、審酌的餘地。
因多項客觀事證顯示,宋楚瑜確有將至少三億六千萬元公款挪入私人帳戶,導致公私款混合不清的情形,而興票案原告訴人國民黨,日前竟反過來替宋楚瑜澄清,台北地檢署「五人專案調查小組」開會研商後,認為其中確有可疑,一致決議有必要進一步傳訊國民黨有關人員,重新認定全案有無犯罪事實。
據了解,五人小組近兩週以來,已密集召開多次偵查庭,傳訊包括徐立德在內的近十位證人,但因事涉敏感,且案情隨時可能急轉直下,故有關偵查作為均刻意低調,由專案主任檢察官林邦樑率同案檢察官朱應翔,前往台北地檢署公訴組所在的第三辦公大樓秘密開庭,以迴避媒體關注。
辦案人員分析,一般而言,檢方認定被告有無涉及侵占,必須先界定被侵占財物,原屬何人所有,再根據相關財物的流向等事實,判定被告有無侵占入己的意圖;就本案來說,首先須界定全案十一億餘元資金,哪些為宋楚瑜所有,哪些屬於國民黨黨產,再針對後者資金流向等事證,認定有無侵占犯行。
檢方表示,根據徐立德等人證詞,可知全案至少有三億六千萬元款項,屬於國民黨黨產,其中包括宋楚瑜提存法院的兩億四千萬元,這些錢的來源,主要是八十年間,由陳由豪捐贈一億元、中廣盈餘提撥一億元以及梁柏薰、王又曾等人陸續捐贈合計約一億六千萬元。
據了解,檢察官已鎖定這部分黨產,循線追查有無涉嫌侵占情事,同時針對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日前召開記者會,公然替宋楚瑜澄清的內容,要求國民黨提出相關書面文件,並就兩億四千萬元提存資金,以及照顧蔣家遺族相關款項運作情形,傳喚時任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主委徐立德等人到案說明,至於詳細偵訊內容,檢方一概以事涉偵查秘密為由,拒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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