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tvsmo.com)
【大紀元4月8日訊】僑務委員會今天提醒畢業後想留在台灣工作的僑生注意,除非受聘於國內十八種高科技及六大服務業,否則畢業一年內,即須返回僑居地。
據中央社4月8日報導,在僑委會專為畢業僑生主辦的一場綜合座談會中,僑委會副委員長廖勝雄、僑生輔導室主任劉連華等人出席之外,並邀集行政院勞委會、教育部僑教會、內政部警政署及入出境管理局等政府相關單位代表參加,答覆僑生畢業後即將面臨的各項問題。許多僑生對於畢業後能否留在台灣工作,甚表關切。
相關單位表示,畢業僑生除原在台設有戶籍者外,應一律返回僑居地;根據「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規定,除非領有身分證或工作許可證,否則不允許在台工作;如果畢業後受聘於國內十八種高科技(指國家發展所需的精密科技,非指一般電腦業)及六大服務業,則不受此限,否則必須返回僑居地,具備二年工作經驗後,有國內公司聘用才能來台工作,此時須由雇主提出申請。
至於香港、澳門學生部分,如在香港九七年、澳門九九年以前,即已申請到「華僑身分證明書」,則可自行提出申請,不需經雇主提出;否則也須適用「就業服務法」有關外國人的規定。
僑委會表示,無論畢業後受聘於國內十八種高科技及六大服務業;或是二年後受聘於國內公司,從事專門性、技術性職業的白領階級畢業僑生,取得工作許可,方可在台居留。
據「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指出,十八種高科技行業包括:半導體、生物技術、消費電子、特用化學品、特殊合金材料、航太、高性能塑橡膠材料、高級纖維材料、資訊軟體、通訊、資訊硬體、電子材料、精密結構陶瓷材料、精密機械與自動化、製藥、高性能複合材料、環境保護、醫療保健。
六大服務業包括:資訊軟體服務、產品設計、產品檢測服務、工程顧問、環境工程、環境衛生暨污染防治服務等技術服務業。
如何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也是座談會中許多僑生關心的問題。相關單位表示,須在台灣連續居住三年,且每個月薪資達三萬餘元以上;或有新台幣五百萬元的資產,足以自立更生,且無不良紀錄等條件者,才可以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不過如果配偶是台灣人,且在台灣連續居住滿五年,每年達一百八十三天者,也可以提出申請,惟「外僑永久居留證」核發對象不包括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在內。另外,為因應許多緬甸僑生想返國升學的需求,僑委會今年將採行新方式,試辦一年,由緬甸當地組成甄試委員會,在高中畢業生中先選出三百名,報回國內,由聯招會擇優錄取二百五十名參加考試,依僑生考試的分數高低,分發到國內大專院校或先到僑大先修班就讀,成績未達理想者,仍須返回僑居地,來年再捲土重來。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