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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停留非病例集中區十天以上無須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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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9日訊】行政院大陸委員晚間召開記者會說明因應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採取的邊境管制措施,自病例集中區轉經非病例集中區「停留十天以上」入 (返)台,出具證明後不需隔離;對於自非病例集中區過境病例集中區來台者,將發給「強化追蹤通知單」由相關單位強化追蹤管理措施。

據中央社4月29日報導,陸委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表示,經過「行政院SARS疫情災害因應委員會」境外管制組研商,決定對經由病例集中區轉自非病例集中區入(返)台,而已在非病例集中區停留超過十天以上,並提出證明者(如機票及登機證),不須接受十天「專案防疫強制隔離」。

至於由非病例集中區經病例集中區轉機(單純過境)來台之人士,有關單位將進行強化追蹤管理措施。

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指出,有許多跨國企業希望讓在大陸外籍員工來台,政府對此都給予專案許可,企業也表示願意接受員工專案強制隔離十天必須付出的成本。

「境外管制組」並對此作成決議,領有中華民國居留證的跨國企業人員、外籍配偶及外籍勞工,經許可自病例集中區返台者,仍應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十天。至於接受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如在十天內有出境之必要,陸委會表示,經過報到管理單位之許可,並經機場實施防檢疫措施後,可以不受十天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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