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我曾是被醫院判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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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我今年六十一歲,曾是被疾病折磨多年的人,曾是被醫院判死刑的人,是法輪大法救了我。沒有修煉前,我患有二十多年的嚴重神經官能症,每天靠吃藥睡覺;隨著年齡的增長,又患有多种疾病:心臟病、高血壓、肝病、膽病、胃病、甲亢病,還有附體。長年住醫院,也不好病,我被疾病折磨得痛不欲生,家人也都跟著遭罪。醫院看不好了,我就找所謂的“大仙”看,花的錢無數,能想的法都用了,就是不好病,我每天都在痛苦中掙扎,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
1997年6月末,我有幸得到了大法,看了李老師的講法錄像并听了講法錄音,早晚由家人扶著我到煉功點煉功,第三天就覺得腿輕松了,自己能走了,到十來天時,一口气上五樓都沒休息。自己覺得很神奇,象做夢似的,全家人都很惊訝,不長時間我的病都好了,身體輕松,皮膚變得白里透紅,性格也變得開朗了,家人從此再也不為我的身體擔懮了。體重由90多斤增加到130多斤。跟同齡人顯得很年輕,全家人都很高興,是大法給我造就了一個和睦、美滿、幸福的家庭;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從此按照李老師的教導,學法、煉功,修真、善、忍,做好人中的好人。李老師的法教人向善,句句打動我的心,走上一條修煉的光明大道。
1999年7-20,江氏犯罪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傾盡國家的物力、財力,動用全國的軍、警、特務及宣傳工具瘋狂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在戶外煉功就被警察綁架,送拘留所,輔導員都被拘留、勞教、判刑。真是禍從天降,陰云壓頂,不知如何是好,心里十分難受。大法使我起死回生,教人向善,利國利民,我要為大法討個公道。在2000年11月我去北京天安門打開了寫有”真善認“的橫幅時,被綁架,由單位進京接回,罰款3000元。送到了派出所,因為有怕心,違心地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后聲明作廢)。從那以后,警察多次來我家騷擾。
2002年5月10日晚8:30左右,七、八名警察在我家樓洞口蹲坑。第二天儿媳住院做胸部腫瘤手術,中午回家做飯,晚間照看孫子,在我女儿回家開門時,警察趁机而入,以查戶口為名,不容分說,就到處亂翻,翻了二個小時左右,我被突如其來的抄家、恐嚇嚇得精神緊張,心臟病突發昏倒在地,這時警察們才停止行惡,不亂翻了。把家屬二人帶去公安局審問了好几個小時,還讓他們給我寫了“不煉功”的擔保書,凌晨三點才讓回家。
在2002年12月18日下午三點左右,突然來了四、五十個警察把我住的小區包圍,在小區內綁架了八名大法弟子。當時我家來客人(常人)要走,剛走到樓洞口就被綁架,送到前進分局,其它警察闖入我家,問我煉不煉功了,讓我跟他們走,我說,煉功使我的病好了,犯法嗎?我沒犯法,我不走。他們就又開始到處亂翻:室內、廚房、陽台,翻了一個多小時,跟我要李老師的法像,我說沒有,他們就不停地翻。當時家里只有我老太太一個人,害怕、恐懼、緊張使我心臟病發作、血壓升高,昏倒在地,就這樣警察還要把我抬到公安局去,當時急救中心的大夫說,這人得送醫院搶救,不能抬走,最后讓我家屬去公安局寫“不煉功”的擔保書(后聲明作廢)。
我家在鎮壓開始前是一個和睦、美好、快樂、溫馨、幸福的大家庭,迫害開始后家人整天心神不安,擔心、害怕,時刻為我的安全提心吊膽。可是這是我造成的嗎?我沒触犯中國的任何一條法律,我只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作一個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家里作一個好人,在社會上也作一個好人,這有什么錯呢?象我這樣的好人,江氏犯罪集團非要給“轉化”。我不明白的是真、善、忍不好,那假、惡、暴好嗎?好人被判刑、勞教、拘留、打死、打殘,也難怪中國現在社會治安每況愈下了。
我希望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們一起來制止江氏犯罪集團的暴行,營救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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