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黨共推參選 修法草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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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訊】據自由時報4月19日報導,連宋配正式成形,內政部昨天也完成「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兩個以上政黨可以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但每個推薦政黨必須在最近一次總統大選或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都超過五%。
該草案經內政部長余政憲批示後,將於下週一呈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將加速審查,再函請立法院審議,希望能在本會期完成修法。
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經政黨推薦或連署方式參選,未明文禁止不得跨政黨推薦候選人,且行政院政策並不反對跨黨推薦,內政部為求明確,因此在修正草案明定候選人除連署外,可以經由單一政黨或兩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
根據草案,凡是共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政黨,所檢附的政黨共同推薦書上所記載的政黨名稱,應有明確的順序排列,而且應分別蓋印政黨圖記,未來選舉公報與選票所刊登的政黨名稱,就依共同推薦書上所填寫政黨順序刊登。
但為避免推薦政黨數目過多,修正草案規定凡是推薦政黨,在最近一次總統大選或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應達五%以上。此外,由於現行法規定政黨及候選人不得接受同種選舉他黨或候選人經費捐助,因此內政部將規定修正為,同一組候選人及共同推薦政黨之間可以互相捐助,但不得接受推薦該組候選人以外的政黨或他組候選人捐贈。
有關每票三十元的候選人競選經費補助,草案明定,由共同推薦的政黨共同具領,至於錢要如何分配,則由政黨之間自行協調。
同時,考量監察員平均推薦的公平性,確保投、開票過程公正,草案明定經政黨推薦的候選人,其監察員的推薦,由推薦政黨為之,共同推薦候選人的各政黨,則以一黨計算,並且在候選人登記時,就要先行指定其中一個政黨負責處理監察員推薦事宜,與其他單一推薦政黨或候選人平均推薦監察員。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明年總統大選將於明年一月三十一日至二月六日開始受理候選人登記,三月二十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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