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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訊】據自由時報2月7日報導,自去年底延燒的直轄市升格問題,台北縣政府於農曆年前函請行政院,再度表達優先升格的強烈意願;不過,行政院已於昨日透過內政部正式函覆,表示爾後不會進行「個案處理」,否則將衝擊整體規劃。
中央方面的明確表態,也宣告包括台中縣市等,將必須待整個行政區劃機制完成後,才會研議。
至於行政區劃機制,主管機關內政部方面則說,草擬的「行政區劃法」,已於去年送至行政院,該法將成為主要的規劃依循;此外,內政部也正考量是否再修正「地方制度法」,檢討有關人口數的下限規定,以符合實際發展需要。 依據目前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的設置須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城發展上,有特殊需要的地區。
內政部版的行政區劃法則規定有關縣市合併與升格直轄市的程序,中央除須徵詢地方政府與地方議會意見外,也可審度發展需要後逕予決定。
針對直轄市升格,行政院官員指出,去年底關於是否優先讓台中縣市升格為直轄市,曾引發各界不同的意見,而這種個案處理方式,也將遭受公平性的質疑,為此,行政院決定「調整腳步」,不再以設定哪些縣市為優先升格的目標,而是希望朝向先做好行政區劃機制,再依循這些既定的程序,決定縣市是否升格直轄市。
另據了解,為爭取優先成為直轄市,台北縣政府日前函至中央,並依據台北縣議會決議,表達地方強烈的升格意願。
為此,行政院長游錫 曾召開過高層會議,邀集內政部長余政憲等人商討,最後敲定將不以「個案處理」的基調,中央方面並由內政部於昨日正式函覆台北縣政府,強調要先做好全盤規劃。
行政院官員指出,與其爭執哪些縣市應率先升格,不如儘快檢討如何提高縣市政府職能。
例如人事權方面,可參照直轄市的制度,強化縣市政府一級機關首長及一級單位主管的任免權,朝政務任用方向規劃,同時配合取消鄉鎮市自治後,鄉鎮市長也改由縣長依法任免。
財政權方面,官員也說,目前送至立法院審議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也朝「公式入法」規劃,取代現行的「比例入法」,未來將以各直轄市、縣市的基本財政收支差短及財政努力程度,做為統籌稅款分配的主要依據,這將有助於拉近彼此的財政差距。
不過,上述的地制法與財劃法修正草案都還在立法院審議中,要求時效還必須再加把勁。(//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