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監察院:情治人員回任警職權益嚴重受損

人氣: 5
【字號】    
   標籤: tags:

(//www.tvsmo.com)
【大紀元2月4日訊】監察院五位監委完成的年度專案調查報告意見指出,國家安全局等情治系統回任警職人員官職的核列均採最為不利方式,警政署並三度變更資績計分採計方式,例如二十年左右的年資與功獎不予計分等,不僅均未事先溝通,也無法令依據,嚴重損及相關人員權益。

據中央社2月4日報導,監察委員張德銘、陳進利、黃守高、林時機、廖健男等針對「警察人員陞遷、考核」完成的年度專案調查報告指出,基層警察過度重視積分的結果,導致重大危及治安的預防工作沒人願意去做,不僅損害基層警察士氣,也損及實質治安工作,警政署未貫徹內、外陞遷交流的規定,均有待積極改進。

調查報告結論指出,由於歷史背景,以往一部分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學生分發至國家安全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法務部調查局、警備總司令部或戶政機關任職,後因機關裁撤、業務移撥、任務更迭及透過其他考試途等,有申請回任警察機關服務的事實。

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警察官職分立,官受保障,職得調任,非依法不得免官或免職,監察院說,警政署自八十二年受理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學生回任警察機關,回任人員雖均已服務公職多年,也多已銓敘薦任六職等以上,但依警政署訂定的回任辦法回任後調派巡官、分隊長等職務,等於降職回復至剛畢業時的職務,讓相關國安情治系統回任人員權益受重大損失。

監委張德銘指出,警政署人事部門甚且僅核回任人員「警佐」,顯示對回任人員的官、職核列均採最不利方式,舉凡俸給、警勤加給、專業加給、公教貸款額度等,均嚴重損害回任人員權益。

調查報告表示,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學生依規定奉准回任警察機關服務人員,原任政府其他機關擔任公職考績計分,准自第六年上溯減半併計警察人員資績計分;回任前所領服務獎章,不予併計警察人員資績計分。

報告表示,八十三年五月八三警署人字第二二九六六號簡便行文表變更計分方式,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學生依規定奉准回任警察機關服務人員,原任政府其他機關擔任公職同職等及較高職等年資及考績,准併計警察機關現職年資及考績。

報告說,九十年五月警政署再函文規定,依警察人員陞遷要則規定,自願請調陞遷序列職務人員,原任高一陞遷序列職務的年資、考績、獎懲計分准予併計;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警察專科學校及警察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曾任非警察機關擔任同一陞遷序列及高一陞遷序列職務的年資、考績計分,准予減半併計;另考績計分准自第六年上溯減半併計等。

張德銘說,警政署對回任人員資績計分的採計方式三度變更,對一、二十年的年資與功獎採不計分方式,導致回任人員的陞遷落後同期的學長弟甚遠,影響權益至鉅,警政署的函文規定一改再改,令人納悶到底有無章法可依循。

調查報告結論說,警政署一再更改函文規定,均未事先溝通,也無法令依據,人事措施如此欠缺安定,竟稱並無違反公平正義及信賴保護原則,實非所宜。監察院主動針對警察體系的陞遷、考核問題發動大規模專案調查,完成的調查報告已由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專案列管,報告意見函知行政院、警政署相關機關單位,未來將端視行政院、警政署的回復,決定是否進一步針對警察人事若干不合理、於法無據的現象約談主管人員進一步說明。

(//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