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案 朱安雄延長羈押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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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 據自由時報2月25日報導,高雄地院昨天審理延押議長朱安雄涉嫌賄選案,朱安雄當庭一度情緒失控落淚,檢方聲請延押書並首度曝光,內容詳細記載行賄對象等案情,合議庭法官下午裁定延押兩個月獲准,並駁回朱聲請具保要求。
昨天上午十點,審判長黃仁松、法官陳威龍、陳玉聰開庭審理,承辦檢察官蕭宇誠、葉淑文、莊榮松親自蒞庭論告,律師江雍正、吳賢明、林慶雲為朱安雄辯護,並提出具保要求,庭訊進行一個多小時結束。
朱安雄指出,他對賄選案情均交代清楚,檢方沒有必要再羈押。並說,身為市議會議長,人格尊嚴遭踐踏,感到非常委屈,一度傷心落淚。
檢方聲請延長羈押理由如下:
一、朱安雄如何透過民政局長王文正向詹永龍等十四名議員行求期約、交付賄款之情形,雖朱安雄供述在卷,但有關賄選情節,與王文正及上開收受賄賂市議員之供詞差異甚大,認為三方仍有必要相互對質,而且正在積極進行中,若朱安雄未繼續羈押,可能與受賄議員有串證之虞。
二、朱安雄雖供稱與第四選區無黨籍議員期約賄賂後,在去年十二月廿四日晚上六點,指示友人黃信中開車載服務處主任賢繼禹到高雄市四維和民權路復華中學附近,由賢將裝有五百萬元賄款手提袋,交予對方指定的一名男子,但該名收賄議員否認,該男子身分有待查證。
三、朱安雄、議員李榮宗和蔡慶源達成協議,由蔡將其事先涉嫌行賄曹明輝等四名議員選票,轉而支持朱安雄競選議長,再約定朱選後交付賄款給蔡慶源,雖據朱安雄自白,但蔡、李和曹等議員均矢口否認,有必要進一步對質釐清。
四、議員李榮宗並涉嫌以每票一百萬元,賄賂王齡嬌等四名議員,幫某副議長候選人賄選,李涉嫌正副議長賄選案,但他和王等四名議員均矢口否認,有待查證。
昨天庭訊,朱安雄妻子吳德美、二名女兒及一百多名安鋒集團員工抵達地檢署聲援並關切開庭結果,但不能進入法庭旁聽,庭訊結束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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