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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新興國家公司治理排名 台灣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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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訊】據自由時報2月21日報導,據台灣經建會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劉紹樑蒐集之外資評估報告顯示,我國整體公司治理水準居亞洲新興市場第4位;國內個別企業之公司治理水準則以台積電獨佔鰲頭,其次為華碩、聯電。

行政院「改革公司治理專案小組」昨天舉行第1次會議,由行政院政務委員胡勝正主持,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劉紹樑、輔大金融研究所教授葉銀華提出簡報。

劉紹樑律師所提報告引述里昂證券公司2002年對亞洲新興國家建立「公司治理制度」評等結果,台灣位居第4位,前3名分別是新加坡、香港、印度,南韓第5、馬來西亞第6、中國大陸第7;經建會副主委何美玥解讀指出,前3名均為英語系國家,有利於外資券商研析工作,台灣則為非英語受評比者之冠。

這份報告還引述專業期刊「亞洲財務」在2002年4月對國內個別企業之公司治理好壞所做之評比,經票選結果,台灣上市上櫃公司對公司治理的注重程度排名與評分,台積電第1名,得票數65票,遙遙領先其他國內企業;華碩第2名,得票數18;聯電第3名,得票數12;宏碁與廣達同列第4,得票數5。

經建會副主委何美玥會後表示,台灣的公司治理制度,排名居亞洲新興國家的中間名次,隨著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企業國際化腳步加速,政府有必要加強推動公司治理制度,讓台灣企業經營更健全,創造更多利潤,與國際接軌。

昨天會議結論,專案小組在4月底前提出改革公司治理的政策綱領及執行計畫,未來推動對象以上市上櫃公司、金融服務業為優先實施對象,其次是未上市櫃公司;再其次,財團法人、公營事業、行政公法人等特定組織治理,列為中長期實施目標。

公司治理機制包括10多項議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強化資訊公開制度、推動特定組織之治理、健全企業會計制度、改革重整與破產機制、保障投資人權益、健全企業併購機制。

而為了改善上市櫃公司對資訊揭露效率不彰的弊病,財政部證期會決定自今年下半年起,針對全體上市櫃公司資訊揭露時的透明度及即時性進行評鑑。

證期會表示,該會委託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研擬的「資訊揭露評鑑系統」草案及評鑑指標預估在4月份即可出爐,預估下半年在進行評鑑後將公布資訊揭露效率最佳排名前3分之1的公司名單。

至於評鑑的指標則包括對定期及不定期資訊揭露時效性及透明度要求、年報的資訊揭露項目以及企業網站上的資訊揭露選取。(//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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